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前按揭房离婚分割

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可以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tjlytel}}>

1、 所谓的“婚前按揭房产”,是单指夫妻一方在婚前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tjlytel}}>,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tjlytel}}>,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上述法定条主要适用于婚前一方签订合同按揭贷款购房,并支付了首付款,房屋产权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取得产权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处理的问题。

处理方式为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法院将以“房屋产权归产权证上的登记方所有<{{tjlytel}}>、剩余按揭款由产权证上的登记方继续偿还、产权证上的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原则进行判决。



3一方婚前以按揭贷款形式支付了所有房款,但婚后取得的产权证,婚后继续还贷房产如何分割?

此类情形其实就是产权证取得与房产产权权属有无关系的问题。目前<{{tjlytel}}>,《婚姻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而实际上大部分家庭财产都是这种情况,在司法操作审判实践中,有些地方的法院会认为只要是房产证在婚后下达的,这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但我们认为这种操作显失公平,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产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tjlytel}}>,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就应当是婚后财产。毕竟,婚前一方已通过银行将所有房款付清,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合同后就已经取得,取得房产证的结果也是婚前订立合同及付款行为所致。所以,这类情形原则上也应将房产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对此类纠纷,上海法院司法实践中遵循的也是这样的原则。



4、案例一:2005年,杨某首付30万元、向银行贷款30万元购买了一套总价60万元的商品房,一年后办理产权证。不久,杨某和恋人周某结婚,结婚没几年,妻子周某便因感情不和,和杨某闹起了离婚,在财产分割问题上<{{tjlytel}}>,房子成为了最大焦点。

  因房价上涨,这套房子目前总价在90万元左右。周某认为,除去杨某首付的30万元和他第一年个人还贷的4万元左右,剩下的一部分就应属夫妻共有财产,应按目前房价对半分割。杨某认为,既然房屋的产权证他已办理<{{tjlytel}}>,这套房就算他的个人财产,周某没权利分割。

杨先生在结婚前已经取得了房产证,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杨先生。因此,即便是结了婚,这套房子也理应属于杨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至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则可以理解为用夫妻共有的财产偿还了一方的个人债务<{{tjlytel}}>,因此,离婚时欠款的一方应将共同还贷的一半补偿给对方,也就是说,周某可以分到的一部分,应该是双方结婚后一年里,共同偿还的贷款总额的一半。



案例二:原告周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10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2011年9月14日登记结婚。原告系再婚,与被告结婚前育有一子。原、被告婚后于2012年5月生育儿子周某。原告在广东佛山市南海工作,被告在xx新华书店上班<{{tjlytel}}>。因原告长期在外工作,双方分居时间长。此后,因为家庭琐事以及被告与原告长子、原告父母关系处理方式欠妥等问题产生矛盾,双方曾经发生吵打。2015年9月14日晚9时许,原、被告再次发生吵打,被告被原告用手脚伤及颈部,用花盆砸伤(碎片)伤及右侧肢体多处,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轻微伤。原、被告所生育的小孩周某2015年8月前一直由被告及原告父母照顾,随被告生活。2015年8月,原、被告发生吵打后<{{tjlytel}}>,小孩周某由被告照顾,共同生活。

另查明,原、被告婚后共同财产有:位于XX区XX南路xx加油站后面土地一宗、东风本田小轿车一辆(登记在原告周某某名下、车牌号为湘XX,购买时价格为16.5万元)。

还查明,原告在结婚前于2010年10月30日在XXX街道办事处XX路XX小区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66,000元,按揭150,000元。2011年9月18日至2012年3月30日,由被告经手装修松锦C栋xx,共花装修费67,025元。被告2013年3月20日在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15万元,2013年11月14日,被告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转账给原告11万元,用于购买湘XX小型轿车<{{tjlytel}}>,截止2016年9月,尚有104,401.85元未还。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离婚纠纷。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争议:一是2015年10月23日,原告周某某向该院起诉与被告李某某离婚,该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后,双方关系没有任何改善。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充分表明了原告要求离婚的强烈愿望。本案争执的焦点是:1、婚生小孩如何抚养;2、共同财产如何分割;3、债务如何认定。

一、婚生小孩如何抚养的问题。原告系再婚,被告系初婚,原告与被告结婚前已育有一子,且该小孩由原告抚养,相比之下,被告抚养婚生小孩的愿望更加强烈。同时,原、被告婚生小孩出生后虽然也是由爷爷奶奶带养<{{tjlytel}}>,现被告已经将儿子带在身边自己抚养一年多,已经逐渐建立起母子感情,由被告抚养小孩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被告要求原告每年支付12,000元,7年共计84,000元,法院尊重其选择。

二、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位于XX县xXX路xx加油站后面土地一宗和东风本田小轿车一辆(登记在原告周某某名下、车牌号为XX),双方均认定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属共同财产。无论原、被告出资多少<{{tjlytel}}>,因双方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只能推定为共同共有。被告没有提供原告有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的证据,因此,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因XX小车登记在原告名下,且由原告在使用,判决归原告所有比较合适。XX小车购买时价格为16.5万元,经使用后,目前已经贬值,酌定定价为8万元<{{tjlytel}}>。XXX南路xx加油站后面土地一宗原告认为价值45万元,被告表示认同,原告同意自用,法院予以准许。XXX小区松锦C栋xx装修后的装修附属物归原告所有比较合适。那么原告就应给付被告财产分割款XXX.

一审判决:一、准许原告周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离婚;二、原、被告婚生儿子周某某由被告李某某抚养成人;由原告在2016年底以前一次性支付小孩抚养费84,000元;三、由原告在2016年底以前一次性支付被告财产分割款XXXX元.<{{tjlytel}}>

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李某某称被上诉人周某某婚前购买的房子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归还了82,730元,上诉人应分得其中的一半。

二审法院认为,周某某婚前购买的房子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归还了82,730元。该82,730元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



案例三: 原告王某(女)与被告李某(男)系夫妻关系,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打架,后又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居三年。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tjlytel}}>。双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无争议,只是对住房一套的性质及如何分割发生争议。经查,李某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住房一套,该住房原价20万元,李某支付了首付款共6万元。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是李某,李某用自己的工资存折累计还按揭款4万元。经评估,该住房现值40万元。

有关该房是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如何处理,讨论中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该房虽为李某婚前签订合同购买<{{tjlytel}}>,但他只支付了首付款,而房产登记形成于双方结婚后,李某的首付款应视为双方需共同清偿的债务。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房属李某的婚前财产,因为该房是婚前李某个人购买,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应视为用共同财产来偿还的债务,王某有权要求李某偿还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且增值部分也为李某婚前财产<{{tjlytel}}>,因为增值部分也是依附于李某婚前所购房屋产生的,由此引起的价值增值及亏损也应归属于该房屋产权人。

    第三种意见认为:该房屋属李某的婚前财产,但结婚后偿还的按揭款及房屋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司法解释后统一意见是:

  1) 该房是李某婚前交纳首付款按揭购买,虽然在婚后才取得房产证,但房屋所有权是在李某签订购房协议时即确定下来,房产登记只是国家为了便于管理,使物权能够具有公信公示力而进行的行政行为。该房并不因李某与王某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李某用个人工资交纳按揭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适用法定共同财产制,即任何一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tjlytel}}>。故对于婚后李某交纳的按揭款应确定为用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债务,现双方离婚,对此部分必然要进行分割。

    3)该房的增值部分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应扣除首付款所占的增值比例。因为:(1)该房虽由李某个人购得,属李某婚前个人财产,但在与王某结婚后,在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共同支付按揭款<{{tjlytel}}>。现该房屋增值,对此增值部分如何认定,应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出发,本着有利于巩固我国传统夫妻家庭关系的原则处理。如果此增值部分归个人所有,将会成为一方推卸家庭责任的借口。(2)《婚姻法解释(二)》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尚属共同财产<{{tjlytel}}>,而本案个人仅支付了首付款,是婚后共同按期交纳了按揭款,银行才不会起诉对房屋进行变现处理,才保证了房屋的增值。交纳按揭款的行为虽不属《婚姻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在此应对“经营”作扩大化解释<{{tjlytel}}>,该房因升值而产生的增值部分其性质极为类似于解释规定的收益,故更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可以有效避免双方还贷,一方获利的情况,也符合公平的原则。(3)李某婚前交纳的首付款与婚后双方的交款共同保证了房屋能够增值,在分割时对其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予以扣除符合法律的规定。
相关内容:

·结婚一年多要不过能算诈骗彩礼吗?
    一、结婚一年多要不过能算诈骗彩礼吗?结婚一年多要不过不能算诈骗彩礼,彩礼是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习俗之一,所以不能够算是诈骗。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这个跟双方结婚时间长短不存在什么关系。所以,就算此时夫妻离婚,结婚彩礼也是不能拿回,不过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有法定情况的可以退还。【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


·离婚抚养费追讨方式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要支付一笔抚养费。尽管抚养子女是父母的责任,但是有些人在离婚后,并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孩子一方应该主动站出来维权,向对方追讨抚养费。那么离婚抚养费追讨方式是什么?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离婚抚养费追讨方式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 ,请求赔偿的公民应当向赔偿委员会申请,递交四分申请书,如果请求人不能书写,可以口头申请,由法院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请求赔偿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书,复议机关的复议书,侦查,检查机关的法律文书。那么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 第一条?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


·赔偿抚养费标准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有了孩子,但是仍然感情破裂要选择离婚,这样的情况可能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归谁这样的问题。您都知道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获取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必须要支付给孩子相应的抚养费用,那么赔偿抚养费标准2017是什么呢?下面就我们给您介绍。 一、 赔偿抚养费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


·夫妻离婚之后抚养权归谁?
    离婚之后抚养权归谁?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


·如果丈夫己婚重婚生子怎么判
    己婚重婚生子怎么判己婚重婚生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


·现在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一旦夫妻离婚,那此时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首先需要确定抚养权,之后才是根据实际情况计算要给付的抚养费数额。于是,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就在咨询我们现在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现在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法院解决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方法和解决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方法,是一样一样的,都会依据私生子的年龄状况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这个原则,来确定私生子由谁抚养的问题,法院在考虑抚养权问题时候,重点看什么。首先,看年龄,哺乳期内,也就是一周岁以内,原则上由女方抚养。那么两周岁以下的,一般由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八岁以下的,要看双方综合条件,通常还是以...


·离婚给多少抚养费比较合适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若本身夫妻之间就没有子女或者子女已经成年不需要再进行抚养的,则就不用处理抚养问题。那如果离婚的时候有未成年子女的话,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离婚给多少抚养费比较合适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给多少抚养费比较合适 确定了谁是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主体之后,需要了解的是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即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多少。根据我国《婚姻法...


·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对于离婚时判定孩子归属结果不满意的可提交证据申请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前提是有证据证明现在扶养的一方其抚养行为对孩子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有危害。由于离婚时已经通过经济、抚养能力、教育能力等各方面条件决定了抚养权归属,所以再次申请要提交新的证据,协商出结果后填写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有纠纷再起诉。办理完后可更改孩子户口。有疑问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协议书示例 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男方):...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相信很多人对此不是很明白。换句话说,之前国家实行的计划生育,规定一个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多生的家庭为了给孩子落户,会缴纳一笔“超生费”,这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会根据地区不同出现差异。今天,我们将和您分享关于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抚...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不论父母有什么错,孩子总是无辜的。因此不管是夫妻离婚,还是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都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么一般来件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要想解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了解自己属于哪种同居关系。根据生活中的同居情况,法律上对同居的分类一般分为以上三种: 1、 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2、 有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