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区别

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刑法上面有两个词语很多人傻傻分不清楚,那就是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初听起来,感觉二者好像说的都是同一件事情,也是同一个意义。其实不然,诽谤罪与侵犯名誉权在《刑法》里仍然有着细微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就来给您科普一下。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而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一、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共同之处 ?


1、二者侵害的客体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誉;

2、行为方式基本相同,构成诽谤罪的行为一般均可成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3、行为后果都是造成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的损害,导致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二、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区别

1、主体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

2、主观方面的区别。侵害名誉权的主观过错,故意、过失均可构成。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行为方式不同。构成诽谤罪的行为方式,一般是比较严重的,因此不再被认为是普通的侵害名誉权的方式;

4、危害后果不同。诽谤罪的危害结果,是对社会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危害。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虽然也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还远未达到这样的程度;

诽谤罪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很多相同之处,其关键的区别在于“情节是否严重”。侵害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否则只构成民事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因此,把握好一个分寸也非常重要。

综上所述,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既相互联系,又区别对待,对此,法律上都有相应的刑法规则以及处罚措施,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尤其是喷子们已经占据了世界的“言论自由”的今天,了解更多这些相关词语的意义,能够防止日常生活中出现同样的事情,也能够避免自己因为不熟悉而不小心的犯了这些行为。


相关内容:

·无期徒刑服刑多长时间可以获得假释
    一、无期徒刑服刑多长时间可以获得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要执行十三年才能假释。法律规定:《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


·缓刑和管制有哪些区别2023
    缓刑和管制有哪些区别(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


·经济犯罪追诉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经济犯罪追诉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经济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逐渐增多,尤其是经济犯罪,成为了一个很主要的问题。这些犯罪者主要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从而获取非法的钱财。那么经济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经济犯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一、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 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


·失职渎职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失职与渎职,在我国构成的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即失职罪与渎职罪,咋一看可能很多人认为这二者是一样的,但其实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尤其是在量刑标准上面。那究竟我国对失职渎职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失职罪 刑法中有下列相关罪名与失职有关,如: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商检失职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失职...


·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众所周知,强拿硬要是属于寻衅滋事罪的一种,如果强拿硬要的数目达到一定的标准,是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我们带领您一起来详细了解,请仔细阅读。一、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


·判刑三年可以假释吗
    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假释的适用情形,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


·走私淫秽物品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走私淫秽物品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走私淫秽物品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走私淫秽物品罪】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走私淫秽物品达...


·关于醉驾后拘役在哪执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关于醉驾后拘役在哪执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可以在拘役所或者七天监管场所执行,这些都是可以的。和监狱不同的是,拘役类的刑罚,每个月是可以回家一两天看看的,这也是为...


·不能定性要拘留多久时间?
    不能定性要拘留多久时间?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


·被行政拘留5天会有案底吗?
    被行政拘留5天会有案底吗?行政拘留,没有案底,但其档案长期保存。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行政拘留,即使被拘留一天,其被拘留的材料,也与该行政案件的其他材料一起归档,保存,任何人不得销售。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不是刑事处罚,一般对行为人以后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没有什么影响,在公安机关是有关于该违法行...


·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在共同犯罪当中,根据各个罪犯起的作用不同,具体可以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与此同时,我国对共同犯罪也是作出了具体的划分的,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出来的结果就不一样。那究竟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的犯罪,那么共同犯罪又分为哪几种呢?下面由刑法我们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