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多分财产吗?

现代社会,我国的离婚案件越来越多,很多夫妻在结婚后因为一些原因选择离婚。离婚案件中最关键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这也是您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比如说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多分财产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耳机介绍一下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多分财产吗以及与离婚分割财产相关的问题。

一、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多分财产吗?

一般来说,离婚的财产分割主要考虑的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就归当事人所有,如果是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对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要出相应的抚养费的,所以在实践中一般不以此为依据进行财产分割。但法律也有一些相关的规定,要看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

1、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二、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民法典》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既然说的是分割财产,一般讨论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对于抚养孩子的一方财产多分并不是我国法律上明文规定的分割原则,一般不会这样进行分割,但是也有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分割原则,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向律师咨询。


相关内容:

·办理跨国的婚姻需要怎样的手续
    爱情是不分国籍种族的,相爱的两个外国人冲破观念上的桎梏决定走进婚姻的殿堂也是一件幸福的事。如果两个外国人要在中国结婚,又需要哪些证件,跨国婚姻需要经过哪些手续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外国人在中国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一)外国人在中国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


·父母离婚后子女归谁抚养?
    父母离婚后子女归谁抚养?父母离婚后子女归谁抚养?这涉及到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未来成长教育等许多方面的因素。而一般情况下是先由父母协商确定的,不能协商的才由法院作出判决。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 对于离婚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的问题,最高法院有规定,分两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


·伤残军人的待遇及抚恤金 在我国,军人保家卫国,捍卫祖国荣誉
    伤残军人的待遇及抚恤金 在我国,军人保家卫国,捍卫祖国荣誉为保卫祖国而战斗。既然他们在第一线战斗,那么难免受伤。通常,国家对于伤残军人的待遇和抚恤金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 一、伤残军人待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从程序上来讲,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就只能选择到法院提起诉讼。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来看,离婚...


·当婚姻走到尽头
    当婚姻走到尽头,夫妻双方就离婚可能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两人有分歧,就只有选择诉讼离婚的程序。而诉讼离婚的地点一般是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了离婚,那么女方要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接下来就是对此情况的解释。 女方要起诉离婚要在被告即男方户籍地或是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要有证明)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


·结婚几年算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
    结婚几年算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少人仍有着这种旧观念。但要注意的是,如今这条规定早已经...


·一、仅起诉离婚能分割财产吗?
    一、仅起诉离婚能分割财产吗? 原告仅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会主动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如何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
    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并不是看原告是如何起诉的,而是根据一些实际情况。那究竟何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准离婚?而当事人又该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时首先要明确起诉离婚的条件。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仅指1994年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姻,1994年之后同居不属于事实婚...


·子女亲生是法律推定,推翻需提供必要证据
    1、非婚生子女要求生父承担抚养费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那么案件事实基本能够查清,审理案件时将亲子鉴定结论直接作为判案依据,案件通常比较容易处理。但是如果对方拒绝作亲子鉴定,按照民法精神和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并不能采取强制的方式强迫其到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也就是说,在对方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证据规则,这时原告方须提供基本证据证明被告系其生父,否则法院...


·根据我国国家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国家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进行办理离婚时应当对各自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其中就有许多人不知道怎样分配的。那么,离婚协议书财产纠纷应当如何有效处理呢?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分配的财产应当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金钱、房产以及其他产权。 法院应认定全部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


·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
    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 子女过继的手续有哪些?怎么办?上面说到,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所以,下面参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领养或收养孩子遵从以下规定办理子女过继的手续就可以了,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民政局或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 子女过继,被收养人条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