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申请离婚时如何离婚财产保全?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双方应当享受的权利,但是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有些人为了使另外一方可以少分割财产,从而对应该分割的离婚财产进行转移或者隐藏、处分等等,这些做法不仅不利于另外一方的财产分割,还影响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对此利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就可以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那么如何离婚财产保全呢?一、离婚财产保全条件1、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2、我国的法律中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二、离婚财产保全申请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4、申请的法院。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5、不动产的保全。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离婚案件中,只要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保全,而如何离婚财产保全呢?首先肯定要符合法定的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然后向人民法院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然后人民法院审核后就会对处于争议的财产和不动产进行保全,保护财产,维护夫妻双方的利益,减少离婚财产分割争论的发生。



相关内容: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存在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存在变更抚养权问题,那么变更抚养权将需要哪些条件呢?婚姻法对此进行了说明,主要是包括其中一方无抚养能力、一方对子女成长不利、孩子个人意愿等正当理由,都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说明。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离婚辩护词内容,离婚辩护词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


·怎样才能变更子女抚养权
    虽说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但此时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并不意味着永远都可以获得抚养权,实践中,随着客观情形发生改变,也是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那究竟实践中该怎样才能变更子女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


·在什么情况下才适合诉讼离婚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虽然是由当事人选择离婚的具体方式,但此时也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适合该离婚方式。而针对不同的方式,法律中规定了不一样的适用情形。那您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才适合诉讼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什么情况下才适合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即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条件?
    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条件?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


·离婚女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在现实社会中,夫妻没有感情或者感情破裂,两人离婚了也不愿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有很多。抚养既是法定责任,也是法定义务。从道德层面来看,不抚养小孩的父母也会容易受到道德的谴责,父母必须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给自己的孩子。那么,离婚女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请看下文。 一、离婚了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


·新婚姻法夫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夫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


·当今社会未婚先育的事件越来越多
    当今社会未婚先育的事件越来越多,有些思想不是很成熟的,在父母并不赞成当事人双方在一起时会用这个未婚先育的方法来达成目的,当然,这种事件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并不是大部分的人都能够以这个来完成自己想要的结果。目前调查得知当今社会上仍然存在一些弱势群体,没有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古代时候的认亲鉴定是以滴血的方式来查看鉴定结果,而现在随着国家的发展,亲子鉴定中的种类实际又...


·新婚姻法离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无效的情形,只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被法院判决离婚的,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


·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方式和诉讼方式,虽然两者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同,但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流程的,那究竟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


·一、结婚前婚检内容是什么?
    一、结婚前婚检内容是什么 婚前检查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进行必要的性教育,优生学、宣传以及对避孕方法的选择、计划生育的安排作必要的指导,检查女性生殖 器官时应做肛门腹壁双合诊,婚前检查是一次严肃认真的社会卫生保健工作,不能草率了事。如需做阴道检查,须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后进行。除处女膜发育异常外,严禁对其完整性进行描述。对可疑发育异常者,应慎重诊断。 常规辅助检查应...


·在网上登记结婚有效吗?
    在网上登记结婚有效吗所谓虚拟婚姻,是指在虚拟的网络上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虚拟结婚证所缔结的婚姻关系。虚拟婚礼则是以网络为场所举行的婚礼,可以通过在虚拟社区、BBS中发帖回帖的形式进行,或者在聊天室里发言的形式,还有在网络游戏中角色扮演,以及通过语音和视频的形式进行。虚拟婚姻虚拟婚礼,是指双方通过互联网相识、相知、相爱,并相约缔结虚拟婚姻、举行网络婚礼的行为。如果双方感情进展顺利,将来就有可能在现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