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条件

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条件企业破产之前需要进行一次破产的清算,通过破产清算来了解一下企业当前的状况以及负债情况,但是进行破产清算之前需要满足破产清算条件。在满足基本的条件以后就可以依法按照程序的规定进行破产清算了,对于企业未完成的债务进行偿还,对于拖欠的工资进行清算。这一切的进行必须建立在满足清算条件的基础上,下面您可以一起去看看具体的清算条件是什么样的。
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条件
1、《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2、《民事诉讼法》第一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可见,我国破产法对破产条件界定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二、有限公司破产后财产分配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2、《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3、按照《企业破产法》所说,企业破产的主要原因是资不抵债,也就是说,一旦有企业破产,它的资产首先会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其次是发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然后是上交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最后才是破产债权,又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肯定是因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无法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务,这样就会造成其债权人利益的损失,这明显对于债权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同时也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经济的发展。这也是企业破产法的基本要求,破产清算的条件在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目的就是确保企业破产的程序规范,
确保和企业有债权关系的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确保企业职工的利益不受损。因此,企业必须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破产。



相关内容:

·破产清算组能卖房子
    破产清算组能卖房子 一、破产清算组能卖房子? 根据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规定,该破产企业的清算组具有与他人签订民事合同的能力。因为企业被宣告破产即丧失了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其对外的民事活动由清算组进行,但清算组不能单独决定变卖破产企业房子等财产,因为破产企业的财产属全体债权人所有,变卖破产企业的房子必须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清算组只是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接管企业财产、处理企业未了事务、...


·达到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破产
    达到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破产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


·一、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剩余破产财产需要按照先偿还债权人债务→股东分割财产的分配顺序,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示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二、破产财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是债务人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从...


·公司破产倒闭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首先
    公司破产倒闭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


·破产清算要多少时间,清算设置有哪些
    破产清算要多少时间,清算设置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要多少时间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 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


·欠工资公司申请了破产怎么办
    公司破产了也会优先进行工资的发放。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


·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应该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应该如何处理 一、企业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如何处理 依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依照《通知》规定,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按如下原则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程序 提...


·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一、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法院要进行审查,有正当理由的,予以受理,否则即予驳回。 二、宣告程序 破产...


·企业破产清算需要缴清认缴资本吗
    企业破产清算需要缴清认缴资本吗?需要,股东需要补足认缴的出资额,这个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根据《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二十条: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为旅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认缴出...


·公司破产拖欠工资还会给吗?
    公司破产拖欠工资还会给吗?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拖欠职工的工资是有优先受偿权的,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就需要清偿拖欠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


·股东债权债务清算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股东债权债务清算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股东债权债务清算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债权债务清算协议 签订时间:20××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计 元人民币。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针对乙方的债权共计 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甲方行使,乙方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