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已停产、歇业时,劳动债权的优先性如何把握? 1、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企业在停产、歇业后,存在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且拖欠职工工资、无力清退集资款等费用的情况。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职工的基本生存权,结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赋予职工社保费用、职工工资、企业职工集资等劳动债权相对于已设定担保的债权的优先性。同时,为维护市场交易诚信体系及担保权人利益,应就劳动债权的优先性作时间上、人员上、数额上以及类别上的限制,以确保执行公正。 2、劳动债权...
·企业规章制度中的竞业禁止规定对劳动者是否有约束力? 对于竞业限制的约定属于劳动合同约定范畴,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竞业限制事项的专门约定,不应由企业制度预先设置。即使企业通过规章制度的方式设置了竞业限制义务,也向员工公示告知了,也并不意味着员工明确接受了竞业限制。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
·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以撤销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单方提出辞职,就能使其行为产生法律效力,除非有法律规定有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或可依法撤回的。否则劳动者只要做出辞职意思表示即具有法定效力,无需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期满后劳动关系就解除。所以劳动者有任意辞职的权利,但无权任意反悔和撤销辞职。...
·在劳动合同期满以前,公司开始清算并与员工达成补偿协议的,是否应发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企业经营期满而劳动合同期限也同时届满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企业经营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的,企业经营期满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的规定,这种情形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企业经营期满而合同期未满,企业想延期经营而无法延期经营的(不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过错而是客观原因造成),则属于《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用人单位对严重失职的劳动者可否予以辞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
·夫妻离婚在分割共同经营的企业时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其效力如何认定? 夫妻离婚在分割共同经营的企业时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分割共同经营企业的本质是对营业的分割,营业本身具有独立的价值,因此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金认定,可参照分割企业的营业价值酌定。由于竞业禁止条款涉及公共利益,法院应当对竞业禁止条款进行司法审查,内容应包括时间、地域、行业、补偿等方面。 所谓竞业禁止,指对与特定营业具有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定人员所为的竞争性...
·劳务派遣争议纠纷中如何追加当事人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 1、 劳动争议案件在诉讼阶段,诉讼请求的增加同当事人的增加一样,有一个不可逾越的仲裁前置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条明确规定了新增诉求必须具有不可分性才能合并审理,问题的关键是...
·提出辞职但公司不批可以离职吗?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件包括: &...
·跳槽到原公司的竞争对手,公司要求我赔偿怎么办?要给吗? 1、在服务期内跳槽 因为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跟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后,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就需要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2、有违反保密协议 员工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原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跳槽到原公司的竞争对手时,要是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那么是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争议处理的程序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应当按照如下规则处理...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已经成立并存续至实施后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在劳动者与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用人单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我国法律没...
·已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否予以支持? 有些劳动者为了能够继续在单位工作,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合理要求。在短期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是否可以提出要求将有固定期限改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最高人民法院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的《武秋芳等12人与中国工商银行张家口分行劳动争议纠纷案》作出批复前,司法实践中对劳动者要求将有固定期限改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一般不予支持。武秋芳等12人与中国工商银行张家口分行劳动争议纠纷案的基本案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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