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协商离婚后不要孩子抚养费可以反悔吗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能看到夫妻双方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幼小的孩子则判给一方成为单亲家庭孩子进行抚养,年轻气盛一时冲动之时只为了要离婚或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放弃了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权利,但往往过后又因为自身工作压力或者经济能力的原因想再要求离婚的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到底协商离婚后不要孩子抚养费可以反悔吗?我们来看看下面的解读:

一、法律规定

父母离婚只是他们的婚姻生活划上了一个句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还是要继续的。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分为:

夫妻离婚时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这笔钱不是给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个人的,是对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所以,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在离婚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对方协议增加或变更孩子抚养费。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抚养费给付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定期给付。

2、一次性给付

3、以物折抵。

综上来看,关于“协商离婚后不要孩子抚养费可以反悔吗”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协商离婚后不要孩子抚养费是可以反悔的,当抚养一方确实因为自身经济能力原因无法让孩子有较好的生活保障时可以再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的支付可以有多种形式,只要双方不在离婚后的生活中因为抚养费问题纠缠不清,一切都应该可以有商有量,毕竟可怜天下父母心,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相关内容:

·离婚放弃抚养权是否意味着断绝亲子关系
    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不仅解除了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同时还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那实践中要是一方离婚放弃抚养权,此时是否意味着断绝亲子关系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放弃抚养权是否意味着断绝亲子关系 父母子女的关系,是不能断绝的。放弃抚养权,只是放弃与子女共同生活,但是对子女应该支付抚养费。 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然而...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无论父母是以什么样的形式离婚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无论父母是以什么样的形式离婚,孩子都不可能在夫妻两个人离婚后继续共同抚养,只能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另外一方间接抚养。什么是“间接抚养”呢,间接抚养就是给孩子抚养费的这种方式履行抚养义务。《民法典》当中明确规定:“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是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消失的。离婚后,不管孩子判给谁直接抚养,该孩子仍然是属于父母双方的。离婚后,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和抚养的权利义务是不变的。离婚后,如果孩子还在...


·事实婚姻告重婚怎么写诉讼状
    事实婚姻告重婚怎么写诉讼状?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案由和诉讼请求:(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在写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之后写清。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据)证据和证据...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如何解决?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如何解决? 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但双方也可以协议由父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父母均要求子女与自己一起生活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对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跟随父亲还是跟随母亲一起生活有争议时,父母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继父或继母在与生母或生父的婚姻期间抚养继子女,但在离婚后,继父或继母不愿意继续...


·婚内能否主张子女抚养费
    婚内能否主张子女抚养费 1、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认为只有在离婚时才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国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该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存在的,该义务应自子女出生之日起一直延续至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为止,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


·什么情况法院会判婚姻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具有亲属关系的人结婚,与社会伦理道德不符,破坏了社会公益。(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怎么处理?
    一、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怎么处理?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判刑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


·事实重婚的特点主要是什么
    事实重婚的特点主要是什么?1、主体是有配偶的男女2、欠缺法定的要件3、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中狭义的事实婚姻还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一特点。二、结婚登记的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


·在什么情况下禁止结婚
    关于结婚,您都知道需要满足《民法典》中的条件才行,而这其中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禁止结婚的条件。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呢?对于准备结婚的的男女来讲,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还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分析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 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我国的法定离婚方式有两种,包括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中不同的离婚方式不仅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另外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夫妻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将区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何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 ...


·婚前协议的有效性如何第一种观点认为该结婚协议书有效
    婚前协议的有效性如何第一种观点认为该结婚协议书有效。理由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案中沈某与周某通过书面形式订立协议对沈某婚前的财产作出约定,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之规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没有领证结婚算事实婚姻吗
    没有领证结婚算事实婚姻吗这不是事实婚姻了,这个必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时双方满足了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可以。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