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近年来,我国高速铁路的得到快速发展,我国高铁的总里程在不断的增加,我国高铁铁路的技术发展处于世界先进的水平。因为保证高铁运行的安全,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着非常高的标准,以下我们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就对中的路线基桩和铺轨前铺渣标准进行相关了解。

一、 线路基桩验收标准

1、一般规定

正线应设臵线路基桩。轨道工程施工前应进行线路贯通测量。

2、主控项目

基桩所用材料进场时,应对其规格、型式、外观进行验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查验产品合格证,观察检查。 3、 基桩的设臵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仪器测量、观察。

4、 基桩的测设精度应满足《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中线和高程测量精度的要求。(注:铁建设[2009]195号TB10101-2009于2009年12月1日实行,TB10101-1999同时废止。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仪器测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检查测量资料。

5、基桩标志设臵牢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一般项目

基桩的标志应设臵齐全,色泽鲜明、清晰完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二、 铺轨前铺碴验收标准

1、 铺碴前应取得线下施工单位线路测量资料、中桩、基桩和水准点,并进行铺碴前路基面检查,复测线路中桩、基桩及路基面高程,形成交接记录。

2、轨道工程开始施工前,线下路基、桥涵、隧道等主体工程及线路复测应已完成,此时形成的资料包括了平、纵断面及建筑物变更设计的重要内容,是铺轨工程重要、可靠的指导文件,应在建设单位的主持下,向有关单位办理接收。

3、施工单位应评估碴场建场检验、生产检验的有效性,检查出场检验报告。

根据《铁路碎石道碴》(TB/T2140)和《铁路碎石道 床底碴》(TB/T2897)标准,碴场建场和生产质量管理均有严格的程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其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4、轨道与道岔铺碴可合并验收,分别记录。

线路和道岔铺碴作业一般同时进行,为简化进场验收,将其合并。由于线路铺碴与道岔铺碴分属两个分部工程,故检查记录应分别填写。

5、 桥梁及顶面高于路肩的涵洞两端各30m,预铺碴面应高于桥台挡碴墙或涵顶不少于50㎜,并做好顺坡。

6、 路基与桥梁、路基与隧道、无碴道床与有碴道床,以及新筑路基与既有路基连接地段的预铺道碴应加强辗压,长度不应少于30m。

7、双层道床底碴辗压后应满足设计厚度。

8、 铺轨后应及时分层补充道碴并整道。

9、铺底碴 主控项目

底碴进场时应对其品种、外观等进行验收,其质量应符合现行《铁路碎石道床底碴》(TB/T2897)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生产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观察检查。
其检验的数量与检验的方法皆不同。在轨道工程质量中路线基桩和铺轨前铺渣标准是整个轨道工程质量的基础,只有路线基桩和铺轨前蒲渣达到标准,整个工程才能继续进行推进。




相关内容:

·工商局办案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工商局办案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每个人对于工商机关都很熟知,工商局与每个公民的生活都息息相关,但是您对于工商局办案程序恐怕都不是特别了解,那么法律是工商局办案程序的,以及对证据有什么要求,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商局办案程序   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局有如下办案程序:   第三条(五)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条 立案后,办案人...


·工伤认定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或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都可以做工伤认定,再根据其结果申请赔偿。可是人们不清楚工伤认定责任划分到底有什么内容。那么,工伤认定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1、直接责任者:其行为与工伤事故发生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人,如操作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当班主管、工段长、班长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维修人...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对于工程来说,安全质量是重中之重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对于工程来说,安全质量是重中之重的,这关系到千万人的安全健康的。所以工程交付之前,要进行质量的监测和验收。一个工程中可以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这四个内容。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有哪些? 1、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


·试用期内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那就是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没有任何理由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企业辞退员工双倍工资赔偿金需要支付吗?
    企业辞退员工双倍工资赔偿金需要支付吗?企业辞退员工不一定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的,只有出现了以下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时,员工才能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一)不签劳动合同。1、自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工作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应当签署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将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双休日加班发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双休日加班发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双休日加班发工资标准是平时工资的2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花钱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花钱吗?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收费一般在280元至600元/人次之间,鉴定中需要进行检查诊断的,在指定医疗机构检查诊断费用另计;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收费一般在350元至1200元/人次之间。所在地具体标准,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


·合同到期公司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企业方签订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企业方签订的合同,以此来确定双方的契约关系,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因为劳动合同上肯定都附加上了高额的违约金,有的劳动合同违约金是以用人单位的培训资金来算的,那么,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劳动合同违约10倍赔偿违法吗,下面我们就通过劳动法的有关知识来了解。? 劳动法中规定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第22,23条的情形的才可以约定赔偿金,除此之外约定赔偿金的均属于违法行为。 ...


·广州是国家实行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试点的十个城市之一,为
    广州是国家实行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试点的十个城市之一,为此,广州市政府也专门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落实国家关于租售同权的政策要求,在租房人的入户、子女入学教育、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等方面均制定了新的规定,那么,广州市实行租售同权后果是怎样的呢? 1、租房也可就近上学,房租水涨船高。拥有好教育资源的房源,房租方面,可能因为供求关系的变化,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因为大量想给孩子良好教育...


·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有什么赔偿?
     一、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有什么赔偿? 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要给员工赔偿,具体如下: 1、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则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过了试用期的,则单位首先应该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再根据单位辞退员工是否合法来确定单位的法律责任: 4...


·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的条件有哪些随着劳动争议事件的不断增加,合法解决劳动争议,已经成为维护劳动关系中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条件之一。而在处理劳动争议这类案件时,首先在经过劳动仲裁部门处理后方可进行起诉。那么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作详细解答。一、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