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起诉离婚的时候,多数都是因为夫妻之间就离婚的相关事项产生了争议,就不得不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而此时无论是对原告还是对被告来讲其实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起诉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时原告要注意什么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2 、规范书写起诉状。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这里,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二)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黄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 “ 损失 ” 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三)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内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
(四)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法院,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我们婚姻律师建议原告直接在诉状中附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不至于 “ 打草惊蛇 ” ,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查询账上仍有大量资金,考虑采取财产保全,以求主动。
二、离婚诉讼中被告要注意什么
(一)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二)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三)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 “ 法庭上见 ” 。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诉讼离婚中,不管是作为原告方还是被告方,其实此时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样才能在诉讼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具体起诉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要是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夫妻离婚取证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取证的方法有哪些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自己想要分得房产,就得举出房产证;自己想要存款,就得举出存折。自己取证要注意,合法的程序和手段保证证据有效的基础。有时,即使事实是真实的,由于取证的手段或者程序不合法,该证据就是无效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比如,在其他私人空间偷拍的照片,因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而...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手续?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手续? 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通常情况下婚后以...


·一、彩礼钱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彩礼钱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判断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是要看给付彩礼的时间,如果彩礼是婚前给付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婚后给付的,则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结婚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


·离婚的六种调解方法分别是什么
    离婚中的调解,一般是指在诉讼离婚中法律中规定必须要进行的调解,这也被叫做诉讼调解。而在诉讼调解中包括了六种不同的调解方法,这对离婚案件的调解都是很有帮助的。那究竟离婚的六种调解方法分别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目前我国离婚案件在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民事案件中占有相当比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2条及《最高人...


·一、配偶在香港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配偶在香港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以下情况不是一人一半: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


·中国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中国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


·女儿和儿子的赡养区别是什么?
    我们知道自古以来子女就有义务责任去赡养父母,但是仅今年子女抛弃父母的现象频发发生,国家在道德教育的同时也在法规中明确规定相关责任,入股故意抛弃父母致使父母出现严重的健康损失就要依法追究责任,有时候还会出现儿子和女儿赡养的不同,那女儿和儿子的赡养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女儿和儿子的赡养区别是什么?女儿和儿子在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上是完全相同的。就是说,女儿和儿子承担同等的赡养父母的义务。这项是义...


·婚姻家庭编全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子的?
    婚姻家庭编全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子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家庭编规定了有关婚姻、收养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


·老夫妻办遗嘱执行人公证
    老夫妻办遗嘱执行人公证 一、老夫妻办遗嘱执行人公证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


·孩子的十八年抚养费要多少钱
    孩子的十八年抚养费要多少钱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2、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


·未婚生子能告男方吗
    可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