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对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分

离婚的时候,子女抚养权是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有夫妻两人都想要的,也有两人都不想要的,那离婚对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分?换句话说,就是离婚时如何分子女抚养权?本文将对上述问题进行具体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离婚对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分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20条的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二、离婚时如何分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离婚的时候,除了要分财产,还有分孩子。离婚时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了解有关内容。除了上述问题外,有关婚姻家庭的其他问题,如协议离婚的能否反悔、协议离婚反悔的怎么办等,本文限于篇幅对此不多作讨论。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上述问题时,向律师进行咨询不失为一种选择,相信专业的律师会为您带来专业的解读。



相关内容:

·没有夫妻生活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夫妻离婚如果一方有过错就可以申请另一方给离婚赔偿,离婚不仅会对财产进行分割,而且还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很多女性在离婚的时候向男方要求离婚赔偿,那么要是没有夫妻生活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介绍的相关内容!一、没有夫妻生活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


·遗赠扶养协议抚养的主体是谁,协议书该怎么写?
    遗赠抚养是我国的一项制度,它可以更好的解决老人问题,包括残疾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减轻国家负担,使得社会更加稳定和谐。但是要做遗赠抚养并不简单,除了需满足一定的遗赠抚养条件之外,双方当事人还要写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书,对遗赠抚养里细则做好约定。那么,遗赠扶养协议抚养的主体是谁,协议书该怎么写?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遗赠扶养协议抚养的主体 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


·自己的妻子与人私奔能报警吗
    妻子与人私奔能报警吗私奔这种事情并不属于公安机关可以插手干涉的问题,所以因为妻子与人私奔而向公安机关报警的话,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如果妻子与人私奔之后的这段时间内所有人都联系不到她的话,那么作为丈夫,可以以失踪的原因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线索,让公安机关寻找妻子的下落。二、男女双方同居关系性质的界定,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同居关系处理原则不尽相同:第一种单纯同居关系,指同居关系双...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有子女离婚的双方都要给子女抚养费,这是离婚后夫妻对子女抚养义务的体现,当然子女要是未成年人才会得到抚养费。如果子女已经成年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父母是可以是不支付抚养费的。今天我们来看看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什么? 一、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什么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


·结婚几年离婚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
    结婚几年离婚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少人仍有着这种旧观念。但要注意的是,如今这条规定...


·离婚子女成年可以分割财产吗?
    离婚子女成年可以分割财产吗 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以下三点说明,成年孩子是不能分到家...


·农村抚养费法律规定
    农村抚养费法律规定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拐卖妇女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该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如下:一、拐卖妇女、儿童的。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三、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


·一、对于重婚罪一般判多少年?
    一、对于重婚罪一般判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一旦定罪,将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第二、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的情况。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是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


·离婚起诉书财产清单需要列出来吗?
    离婚起诉书财产清单需要列出来吗? 需要列出来; 列的清单有共有四大项,其中第一项存款最好明确有多少存款,存放在何处。第二项,住房应归谁所有,得取决于住房的性质。如果该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主张归你所 有,那你得补偿对方一定的金额。第三项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自然归个人,没必要列。而且这一条过于宽泛,空洞,没有实质的内容。第四项居家物品中锅碗瓢勺、衣物、被褥、家具等价值不大,没必要列。 离婚...


·再婚家庭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的婚姻生活是比较不顺利的。例如,再婚的情况下,仍然没有遇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人,可能还是需要离婚。当然,再婚离婚的话,对与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需要进行争取的。像财产分割就是其中一部分。那么,再婚家庭离婚财产如何处理呢?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一、再婚财产分割之再婚个人财产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再婚前夫妻一方的取得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


·结婚还用拿离婚证吗
    用,如果是再婚的,需要带离婚证。二婚者需要携带离婚证明表明自己的单身状态。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提供离婚证,通过法院判决的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前一段婚姻中配偶死亡自动脱离婚姻关系的需要提供前配偶的死亡证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