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产可以再进行第二次抵押吗

一、房产可以再进行第二次抵押吗

根据以上规定,抵押人要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多个抵押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即抵押权人的同意。在同一房地产上另设抵押的,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因为另设抵押可能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事关抵押权人的切身利益。

(二)抵押人抵押的房地产价值超过原债权。如果房地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原债务,抵押人不得再设立抵押,如果房地产价值大于原债务,则抵押人有另设抵押的权利。

(三)抵押人以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向其他债权人另设抵押的,应当告知其他债权人已设抵押的事实,并经其他抵押权人同意。

二、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九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三、房产抵押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第一,首先要核实抵押人对该房产是否拥有合法的产权,是否有权设立抵押权。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产不拥有或者不完全拥有所有权,或者在此之前该房产已经先行进行了抵押等等,那么他所作的抵押行为就有可能自始无效。比如某人虽然在名义上一直使用该房产,对外宣称其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实际其只是一个管理者,或者仅仅是该房产的共有权人之一。所以首先要让抵押人出示房屋所有权以证明其权利。其次,要看该房产现在的权利状态如何。

第二,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双方的自然状况;

2、被担保债务的基本情况;

3、抵押物的详细描述、状态;

4、抵押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的保管、收益、意外损失的责任、保险及保险收益;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6、抵押的期限;

7、抵押物清偿方式等等。

第三,由于抵押物具有不动产的特殊属性,因此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凭房屋所有权证书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有三个意义:

1、对抵押权人权利的确认,保障其合法权益;

2、将该房产抵押的情况通过房屋管理部门公示于众,以保障其他人的利益;

3、限制了抵押人可能在此期间处置该房产的可能。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房产进行进行第二次抵押,但此时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并且此时的条件是要比第一次抵押贷款的条件更为严格。而在一些情况下,可能银行方面是不会接受第二次抵押贷款的。


相关内容:

·一、房租租赁备案网签起税点多少?
    一、房租租赁备案网签起税点多少?房租租赁备案网签起税点租金的3%,上海租房备案网签需要交税,这个税是在办网签的时候交给社区服务中心的,按照规定是房东承担,但是现实中一般都是租客支付。税率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上年租金的百分之三执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和网签这两个环节,都需要房东本人到场。1、如果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撮合达成的住房租赁交易,可与其进行合同网签。2、如果是出租人自行出租房源的...


·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相信您都知道只有被认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部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能进行分割。那么被认定为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想要争取房产也不知该如何下手,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


·父亲死了留有遗嘱房子怎么继承?
    父亲死了留有遗嘱房子怎么继承?1、这个要看父母生前有没有立下遗嘱,对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其他继承人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父母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专顺序:兄弟、姐妹、...


·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公租房是否能继承
    公租房是政府就城镇住房困难的家庭推出的一种政策性房屋,通常是以低于市价的租金租给满足条件的个人或家庭的。那么这个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呢?换言之,父母租住了公租房,在其去世后,子女是否能继续租住该公租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 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


·在我国回迁房有大产权的吗?
    在我国回迁房有大产权的吗? 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回迁房最终确认的产权性质,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形:第...


·房屋的他项权益证由谁来办?
     房产是重要的不动产,人们可以拿来进行抵押,日常生活中,房产抵押是人们融资的主要方式,办理房产抵押一般要到银行,或者信托公司等。用到的材料包括一份他项权证。那么,房屋他项权益证由谁来办?这个证在产权证办好后抵押用到的,应该由抵押人办理,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房屋他项权益证由谁来办? 他项权证是等买受人的产权证办理下来后拿到房管局办理抵押后的产物。这个他项权证是由银行掌握的,因...


·他项权证期满法院查封房产可以吗
    每一个家庭都经历过置业的过程,买房结婚,结婚的前提必须现有一个房子。可见,房对于中国人来说非常的重要。贷款是很多人的第一选择,但是贷款买房,可能会涉及到共同购买或者在还贷期间抵押的情况。他项权证期满法院查封房产可以吗?今天我们就跟您了解一下。 一、他项权证的含义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


·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设有抵押权,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优先保护其权利​
    预售许可证系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能而颁发,其目的就是准许开发商在开发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且预售许可证均在销售场所公示。对于购房人来说,其在开发商已经对商品房进行预售的情况下,能够相信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且相信其所交付的购房款已经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用于提前清偿抵押权所担保的债务。在此基础上,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有抵押权负担,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当优先保护消费者购房人的权...


·卖房违约打官司要多久
    卖房违约打官司要多久 出租人私自卖房是否侵权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其实很容易出现违约的情况,而现在的房价又这么贵,一旦一方有违约行为,那么给对方造成的损害可不小,当事人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多数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那一般卖房违约打官司要多久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卖房违约打官司要多久 1、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


·农村房屋拆迁,除了货币补偿还有哪些安置补偿方式?
    一、农村房屋拆迁,除了货币补偿还有哪些安置补偿方式?  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其计算方式如下:  (1)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


·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一、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1、村委会接受征收方的委托,并有书面的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并无其他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如果发生协议履行纠纷,可以追究委托方即征收方的违约责任。  2、村委会没有接受委托,并且在没有任何征地审批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协议征地、协议拆迁,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这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村委会根本没有这样的职权,所签协议从性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