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北京 房产税是如何计算的?

近年来房地产产业飞速发展,房价也随之水涨船高,涨了是一轮又一轮,随着房价的疯涨,其中也有一批人恶意哄抬价格,导致房价越来越高,在北京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出台了北京 房产税,这个税务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北京的房价有所缓解,但终究指标不治本,我们来看一下它是如何收税的。
一、北京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 从价计征。 实行从价计征的, 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 12%。
二、北京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至 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 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照 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 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 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三、北京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 ;按季缴纳,则以年 应纳税额除以 ;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 12。
四、北京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 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从上述的内容中可以看出,其实北京 房产税的出台,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对高额的房价起到遏制的作用,对于房价的涨势指标不治本,但是这样的政策还是可取的不能让其一直的疯狂涨下去,回破坏社会的和谐与经济不稳,所以真正的想让房价热度下降,还得国家加大力度。



相关内容:

·离婚房产有按揭法院能否强制拍卖
    一、离婚房产有按揭法院能否强制拍卖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一方有债务,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


·遗产继承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遗产继承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民法典》规定:房屋评估费用是房屋评估价值的0.5%;契税是评估值的3%;印花税是房屋评估价值的0.05%;登记费用是80元;公证费用是范围评估值的2%。1、公证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这里,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


·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有什么区别
    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有什么区别?1、产权归属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后期职工按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获得全部或者部分产权;单位集资房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2、土地来源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是由国有单位申请划拨国有土地;单位集资房是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3、出资方式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是由单位直接出资,后期职工可购买;单位集资房...


·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一、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政府拆迁厂房赔偿有哪些
    政府拆迁厂房赔偿有哪些?拆迁工作是包括很多种的,主要是有房屋拆迁、厂房拆迁等,我们在进行处理不同的情况的拆迁的时候,我们是有不同的补偿政策的,是不能一概而论的。那么,政府拆迁厂房赔偿的补偿项目有哪些呢?补偿方案有哪些可以供选择呢?一、企业被征收能获得的补偿项目1、土地、企业的房屋价值补偿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


·哈尔滨二手房买卖要花多长时间,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的买卖问题,几乎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事情,也是受到您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您知道哈尔滨二手房买卖要花多长时间呢?全款买房和贷款买房的政策有什么区别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供您参考。 哈尔滨二手房买卖要花多长时间 一、全款买房,无贷款: 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 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家将首付款支付给房东;并约定...


·一、夫妻离婚共同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离婚共同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第一如果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应均等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


·在买房子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支付房款,但除了房款之外,其实当
    在买房子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支付房款,但除了房款之外,其实当事人还需要承担一定的税费,主要是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交纳。那一般买房子要交的税费包括了哪些呢?虽然涉及到的税费项目比较多,但也是由买卖双方分别承担。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要交的税费有哪些 1、契税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


·政府有权抽取保障性住房简报吗?
    政府有权抽取保障性住房简报吗? 一、政府有权抽取保障性住房简报吗? 政府有权利抽取保障性住房简报,对于自己保障性住房的工作措施进行监督与调整。保障性住房所有权是归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它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


·购买期房防范什么风险
    所谓期房,相信您都有所耳闻,但您可能不知道的是,期房在拥有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等优势的同时,也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的模式,大大增加了购房者的风险。那么,作为购房者,购买期房防范什么风险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期房防范什么风险 期房实质上就是商品房预售的房屋,具体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


·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设有抵押权,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优先保护其权利​
    预售许可证系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能而颁发,其目的就是准许开发商在开发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且预售许可证均在销售场所公示。对于购房人来说,其在开发商已经对商品房进行预售的情况下,能够相信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且相信其所交付的购房款已经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用于提前清偿抵押权所担保的债务。在此基础上,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有抵押权负担,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当优先保护消费者购房人的权...


·一、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一、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 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 注意: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