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婚姻法事实婚姻的全部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关于事实婚姻的定义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
·前夫想抢回女儿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如果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达成一致,就只有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的条件相差不大,法院一般倾向于将孩子判给女方抚养,由男方定期支付抚养费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前夫想抢回女儿抚养权怎么办呢?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签订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的夫妻此时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但离婚协议的签订也是要满足相应条件的,那究竟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签订离婚协议呢?而离婚协议中又必须具备哪些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签订离婚协议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一些重要的文书,协议离婚中是离婚协议书,而在诉讼离婚当中则是离婚起诉书。那么当事人在离婚协议的签订事项上面需要重点注意什么呢?根据法律的相...
·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离婚时,往往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如何分割,我国民法典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因此,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供您阅读。1、《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
·女方在国外如何办理离婚? 女方在国外如何办理离婚?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是国内民众,彼此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置达成协议的,须一起到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婚注册机关申请离婚注册。一方要求离婚、或彼此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置未达成协议、或一方无法到结婚注册机关申请离婚的,能直接向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众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二、彼此都是华侨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都是华侨,要求...
·一、离婚如何分割婚后财产? 一、离婚如何分割婚后财产?离婚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婚后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
·新婚姻法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是因为其中一方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离婚的话,此时可以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但要注意,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与我们普遍认为的过错其实还是不太一样的。那新婚姻法离婚过错方该怎么认定才好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新婚姻法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 婚姻法上的离婚过错方是指: 1、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实施家庭暴力的; 3、重婚的;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离婚后前妻再婚抚养费可以少给吗? 夫妻离婚以后,法院会确定双方的抚养权归属。但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仍然要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也就是根据国家制定的抚养费标准,支付给另一方孩子的抚养费。这是离婚以后的情况,当然我们的社会中也包括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夫妻离婚以后再婚的情况。那么,离婚后前妻再婚抚养费可以少给吗? 一、离婚后前妻再婚抚养费可以少给吗? 不可以。 一般情况下再婚并不影响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除非给付数额明显过高,影响了支付方的...
·起诉离婚哪些条件可以要求赔偿 起诉离婚哪些条件可以要求赔偿(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作为形式,行为人都认识到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二)客观上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孩子多大 一、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孩子多大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
·离婚买断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买断抚养权可以吗?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
·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是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的,也即对于婚姻,公民是由自由权的,若遇到骗婚、重婚等现象时,相关组织及厉害关系人是可以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 一、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男女其中一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直系血亲、重婚的可以宣告婚姻无效。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