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入职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每个人都有可能找到新的工作进入新的单位但是在您正式变成某个单位的员工之前是需要办理一系列的入职手续的,那么入职要交的材料有哪些?是否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呢?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吧。

确定录用后,员工可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前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 份,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1 份;

2、新入职员工原则上都需购买社保,愿意购买的员工须附上购买社保确认书,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

签名;如因个人原因申请暂不购买社保的,须附上只购买中保意外险申请书,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

购买社保确认书及购买中保申请书(请到人力资源部何桂屏处领取样表);

3、个人体检表(镇级以上医院)或健康证,两者均为3 个月内有效,也可由人力资源部安排

医院体检;

4、一寸红底照片4 张;

5、中专以上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上岗证及专业技术岗位职能等级证等复印件各1 份,同时上交相

关证件原件,人力资源部核查后退回本人;

6、农业银行卡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本人签名确认,并填上有效的手机号码;

7、其他。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介绍信,非应届生需提交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

8、本地户籍员工因需要办理《就业失业手册》,因此需另外提交以下资料:小一寸红底相片2 张;

户口本复印件(户主与本人当页)1 份;身份证复印件1 份;由人力资源部在为员工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后

统一到劳动管理所办理《就业失业手册》。

(备注: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只能先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期,取得毕业证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正式进入试用期,原实习协议于签订劳动合同后作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首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可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的,并受法律的保护。

但是,竞业禁止不能是终身的,而是有期限的。而且,保密期间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因为禁业而使劳动者遭受一定的损失补偿。(补偿费用由双方约定)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禁止员工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就职于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同时向其支付补偿金的协议。

竞业禁止的补偿数额和竞业禁止的期限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非常主要的两个问题。

一些专家认为补偿金应当是事后支付,因为实践中,一些劳动者不承认其在工资中领取的补偿属于竞业禁止补偿,认为只是正常的工资支付。而在落实赔偿时,不仅仅是跳槽的劳动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新的用人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竞业禁止的期限问题上,要将补偿数额和禁止的年限挂起钩来,规定每约定一年的竞业禁止期限,就支付劳动者一年的补偿。若不采取这种机制的话,就应当规定上限。

竞业禁止是否应限制在一定的行业?围绕这一问题的争论尚未得出统一的结论。据了解,目前倾向性的意见是,只有涉及商业秘密时才可以约定竞业禁止。

最后,由于我国劳动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现在法学界还在争议,没有定论,只能依照法理进行规范。

如:如果订立该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是被迫签订该条款的,如果劳动者可以举证胁迫的存在,那么该条款是可撤销的。(由被胁迫方行使撤销权,属于形成权,未撤销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效)

如果合同条款明显不公平可以适用“显失公平”,劳动者也可以行使撤销权。(如劳动合同规定你要终身竞业禁止,但是用人单位却只承担几年的经济补偿,甚至不补偿,那么,该条款显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

其实每个公司入职手续办理方式都会有所不同所以所交的材料可能也会有所区别。对于劳动者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签订一份有法律保障的劳动合同,若您在签订协议方面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详情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们。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拒签会影响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拒签会影响什么?在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是代表你收到了,对于在这份认定书的有效力是没有任何影响的,所以哪怕你不签字,相关部门可以以留置送或者是其它滞留不影响事故责任书的本身效力。即使不在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交警队也可以以留置送达等办法以示送达。二、存在异议怎么办?1、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责任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什么异议,可以从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天开始3天内,向上一级...


·精神损害赔偿金 交强险是怎么规定的?
    精神损害赔偿金 交强险是怎么规定的? 在发生交通交给你事故之后,如果只是造成了财产损害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双方可以选择走保险的程序,这样处理事情的效率比较高,但是有的时候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例如有人身伤亡的话是需要考虑比较多的,让我们来告诉您精神损害赔偿金 交强险是怎么规定的? 一、精神损害赔偿金 交强险是怎么规定的? 交强险是否理赔精神损害抚慰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一、职工医保停交多久作废?
    一、职工医保停交多久作废?医保断交后,医保的缴费年限是不会作废的,只是停缴保费的次月1日起将不能享受统筹金支付待遇,账户余额还是能正常使用的。一般来说,只要参保人在医保保险年度内累计断交不超过三个月就可以连缴医保,续保的次月便生效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停保之后医保的相关待遇也会停止,但是缴费年限却不会清零。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


·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处3年有期徒刑吗?
     一、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处3年有期徒刑吗?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


·肇事 死亡 交强险怎么赔偿?有什么规定?
    现在开车的朋友是越来越多,再加上有的人不按照交通规则行使,事故发生的几率也随之增加,我们经常听到车祸的事情,很多人都买了保险,出了车祸符合保险公司规定,会得到赔偿。那么肇事 死亡 交强险怎么赔偿呢?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给您整理出这些问题,供您学习。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


·没有交强险主次责任怎么赔偿?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购买车辆的公民也是越来越多,按照有关规定,如果车辆在上路前都要购置车辆的交强险,也可以在发生事故后对受伤者进行赔偿,如果双方车主都没有购买交强险,那么事故的主次责任如何划分和赔偿?一般情况下,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赔偿七成金额,事故的次要责任当事人要赔偿三成金额。 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赔,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各自的商业险承担。如果没有买保险就自己承担。主次责任主要责任...


·哪些情形下交通事故免除责任
    哪些情形下交通事故免除责任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有误工的说法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有误工的说法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有误工的说法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当中是有关于误工费的说法的,只要交通事故确实给受害者造成了损伤,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损失都应该由肇事者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


·大家都知道我国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的惩罚力度很大
    您都知道我国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的惩罚力度很大,如果发生醉驾行为,需要吊销车主的驾驶证,并处以罚金。如果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则应该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责任。但是当车主把车辆借给他人行驶,他人出现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又该如何判定呢?车借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车借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


·交通事故中重伤和轻伤是如何鉴定的
    交通事故中重伤和轻伤是如何鉴定的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偷电车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一、偷电车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些?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二、对...


·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一、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一、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误工费通常都是最后和其他的财产损失一起赔付的,没有必要单独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