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非标准劳动关系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般来讲,劳动关系主要分为标准劳动关系以及非标准劳动关系。如今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越来越呈现出非标准的趋势。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维持社会的稳定,完善非标准劳动关系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非标准劳动关系具体有哪些内容?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非标准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容
非标准劳动关系,从其主体特殊性分析,包括临时工、非全日工、自雇工、家庭工、轮班工、派遣工以及在我国还有学徒工等。从其内容的特殊性分析,包括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借用劳动关系等。
二、其他几种非标准劳动关系

1、兼职工
兼职工在调查中使用很少,只占非标准用工中的5%,往往集中于可由劳动者独立完成的、专业技术能力比较强的工作,如会计、网页设计、网络工程师等。一般担任兼职的劳动者均与其它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有的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兼职工作,无需到兼职的单位去工作,在自己家里利用自己的劳动工具、工作时间从事约定的工作,直接向兼职单位交付劳动成果。也有的利用在职的工作时间,每月抽固定的几天到兼职的单位去上班。目前对于兼职,很多与员工建立兼职关系的单位认为它是一种民事关系,安排的事情做完,单位支付劳务费即可,不存在其它风险。而有的用人单位则已经注意到《劳动合同法》关于职工兼职的问题,“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经提出后拒不改正”的,单位有权与劳动关系立即解除合同。因此,实践中如何把握?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此类争议如何处理的问题。
2、在校学生
在校学生目前在毕业前实习的比较多,占非标准用工单位的20%,有的在用工单位从事与其他员工相同的工作,在大学生实习中占35%,有的则在用工单位是纯粹见习生,占大学生实习中占65%。这两种情况区别比较大:在学生实习期间主要以见习为主,从事些辅助性的工作的情况下,科研类单位比较普遍。因有的单位涉及到企业商业秘密研发等重要工作,因此以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学生学习比较多见。学生在单位主要是以看过程、听分析等学习为主,同时从事些查资料等辅助性工作。有的单位不支付其报酬或待遇,也有的单位为吸引学生毕业后入职,会制订相关的补贴制度,双方一般无争议。在用工单位与其他员工从事同样工作的情况下,一般学生在校已经学习了从业的基本技能,如酒店、宾馆行业的实习学生,在校学生后已经具备基本从业知识,但需要通过实习增强技能、提高效率,因此往往学习期从事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或者同类工作中比较简单的工作,他们在正式员工的指导下一般能够独立完成工作,在整个实习期间,他们从事的工作也可能得到调整,一般从简单到复杂,经过大半年左右时间的实习,其劳动能力一般也与正式员工相差不大,有的直接被用工单位录用为正式员工。但他们在实习期间有的单位不支付工资或工资很低,只享受几十到几百元不等的实习津贴。但被用工单位正式录用后往往工资会得到大幅度提升,一般在1000元左右或者以上。
3、区域外包或业务外包
由于《劳动合同法》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很多单位听说劳务派遣很可能被取消,因此采取多种手段将原先使用派遣工完成的业务,通过签订民事合同的形式外包给其它单位,被称为“业务外包”,也有的将业务外包后,又要求承包方到自己本单位、利用本单位现有的机器设备、劳动工具等完成约定的任务,于是形成了俗称的 “区域外包”,作为业务外包的一种特殊形式。据统计,区域外包和业务外包共占非标准用工关系的15%。从本质上说,区域外包或者业务外包是发包业务给其它单位,因此,单位与单位是民事关系,也以民事合同的形式出现。但有些用工中的情况已经与劳务派遣无本质区别。如有的单位把业务外包给其它的单位,由于承接单位没有技术能力、资金或厂房设备等原因,又将承接单位的员工安排到发包单位工作。并且在承接单位无管理或技术能力的情况下,发包单位就对承接单位的员工直接进行“管理”了,有的要求承接单位员工上下班考勤归自己单位负责,缺勤一天扣发多少工资,并负责安排工作任务和加班;有的直接要求对承接单位的员工进行技术培训;……而对于承接单位的员工在发包单位工作期间发生伤害等情况下,判决可能并不一致,有的认为既然是两单位是业务外包的民事关系,就该各自负责自己的员工的义务,这是符合民事争议的一般处理原则的。也有的认为,这已经不是业务外包关系了,因为发包单位在对承接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这种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已经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从本质上说,两家单位与员工形成的关系就相当于劳务派遣关系,承接单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发包单位在用工,因此发包单位实际上是用工单位,就应该对员工承担法定的义务。比较类似的情况还存在于有的单位可能将自己的保安、保洁、保绿、保养工作外包,与保安、保洁等公司签订民事合同,保安或保洁员是在客户单位上班的,也有的客户就直接指挥保安或保洁从事原承包工作之外的事务。在他们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时间谁支付工资?发生伤害事故由谁负责?再比如工厂招的促销人员、与促销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其到超市大卖场去促销,原本工作职责与工作时间都是合法的,但由于超市安排促销员从事了与原工作无关的工作,导致促销员加班、甚至发生伤害事故,由谁负责?由于区域外包和业务外包等目前尚属于新生事务,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对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进行明确的界定,以使相关的单位规范用工。
4、下岗、协保、停薪留职、内退
目前单位中使用的在其它单位下岗、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以及内退的人员的比例在10%。单位使用这些人员基本也都能遵守《上海市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对员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国家的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由于这些员工实际上属于其原单位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职工,或者由原单位依法将其社会保险费一次性缴纳到退休,因此用工单位不必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工单位普遍欢迎并长期使用他们的原因。但问及如果按标准用工方式来使用这些员工是否愿意时,用工单位普遍感到,这些员工年龄偏大,接受能力与对工作的适应能力相对比较差,工作能力提升的空间比较有限,如果用工成本与标准劳动关系相同,则单位普遍不会接受他们。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出台相应的制度,使这些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使用工单位没有缴纳之忧,同时又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如果强制性地规定将他们的用工成本与标准劳动用工的成本等同,由于他们就业优势很小,很可能造成大批下岗人员再次失业。如国家出台细则明确规定任何用工都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则我们宜探索其他途径,研究设立相关社会管理机构把协保人员输出到使用单位继续从事劳务活动,尽量降低劳动者的就业成本与使用单位的用工成本,继续保持协保人员的就业优势。
5、退休返聘
退休返聘人员目前使用率只占5%,相对来说不太普遍,一般退休返聘人员从事行政、会计、工程设计等工作比较多。单位一般也能遵守相应的劳动标准,由于双方是聘用关系,所以比较灵活,因解聘发生争议的也不多。目前可能比较头疼的是发生工伤的问题,由于退休人员已经无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其被返聘后,一旦因工负伤,都由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单位普遍希望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建议对于退休人员,允许用工单位单独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可以通过提高费率等措施保障他们享受工伤的有关待遇。比如临时工、学徒工等都是属于非标准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就会成为解决劳动争议的首要问题。劳动争议主要是以预防为主,处理为辅的。所以要想有效的控制和预防劳动争议,就必须要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会受到我国劳动法的约束和保护。



相关内容: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二、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


·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
    当今社会,在参加工作以后,很多人会因为实际的原因不得不办理离职。自己在办理离职以后,按照规定,到期后就可以离职。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正常办理了离职手续以后,用人单位不给自己发放工资。其实这么做是不对的,劳动者是可以进行维权的。那么,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呢?一、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施工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有哪些
    施工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有哪些内容? 一、违约金的分类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合同...


·建筑工程一般都不是有一家建筑单位独立完成的
    建筑工程一般都不是有一家建筑单位独立完成的,一般都是由几家建筑单位共同完成,如果顺利完成,工程按期交公。如果,因为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导致工程无法进行,那么,工程施工中停工误工费该如何计算?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和机械停置费应如何计算?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和机械停置费可按施工合同或停工协议中的有关约定计算,施工合同或停工协议中无约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算:?(一) ...


·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的模板
    一般一个团队或公司负责一个项目,不止需要能付出劳动的工人,还需要聘请技术负责人,来负责教工人学习技术,一般技术负责人需要负责的板块非常专业,所以团队在聘请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里需要明确技术负责人的职责范围和对他的要求,那么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究竟怎么写呢?我们来看看下面的模板。 劳 动 合 同 协议双方: 龙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技术负责人 ? ? ? ? ?...


·劳动关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写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有些单位由于在劳动者入职时,没有雨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等,导致了劳动关系难以认定的现状,在人民法院审理劳动纠纷的过程总,劳动关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 劳动关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资格合法性之惑 (一)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处理纠纷?非法用工关系能否成为劳动关...


·一、在校生能不能签劳动合同?
    一、在校生能不能签劳动合同? 可以。 1、《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未毕业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诸如此类的条款。 2、根据《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并不必然就是《劳动法》排除适用的对象。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


·公司辞退员工的方式都有哪些
    公司辞退员工的方式都有哪些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


·员工福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员工福利属于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当中的一部分,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企业都是应该保障各个员工的福利待遇的。此时,可能会就员工福利问题签订一份合同,那么这个员工福利合同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员工福利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乙方员工使用甲方医院、学校、幼儿园等福利机构和公共、公益设施,甲方为乙方员工提供服务...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


·工作中发生争执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发生争执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中发生争执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现金吗?需要缴纳多少?
    针对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国家为了预防和解决此类问题,建筑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现金吗,需要缴纳多少?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讲一下。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什么? 工资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规定比例向民丰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存入的专项资金,未经劳动行政部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