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

当婚姻发生变故,且夫妻二人居于不同地方时,就不能完全按照正常起诉离婚的程序进行了,那么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这个问题的解决以“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也就是原告应向被告的住所地的法院起诉。那么又怎样解决“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的问题呢?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二、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

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和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

1、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看婚姻基础;看婚后感情;看离婚原因;看有无和好的可能。

2、法定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除上述情形外,可结合1989年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婚破裂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四、办理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原因、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清偿等事项,协议内容应当注意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已有适当协议的,必须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填写离婚申请书, 签名、按指印, 并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5)结婚证件或者证明;

(6)二寸单人半身免冠像片各两张。

十六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对符合离婚条件的, 自当事人提交所需证件、证明和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离婚证必须粘贴像片,并加盖钢印。

十七条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住房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第十八条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九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住房、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婚姻关系的解除一定要慎重,确定双方关系的破裂程度是否达到法院的判定标准,同时异地起诉离婚要确定好被告所住地或者被告离开所住地的具体时间,也需要综合考量被告的具体情况,按照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操作,需妥善处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财产分配问题。


相关内容:

·国家向村上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多少?
    国家向村上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多少?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能看到国家向村上征收土地,这是国家因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的程序,把本来属于农民们集体拥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当然,这种征收行为国家是会给予补偿的。那么,国家向村上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国家向村上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一、国家向村上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征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土地有二类、三类、四类土地三种: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梅华街道、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翠香街道、狮山街道、香湾街道、前山街道、湾仔街道、南屏镇、横琴镇。 补偿标准:耕地:85433/亩;园地;65733元/亩;林地:30867元/亩;养殖水面;88677元/亩;未利用地:263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唐家湾镇。 补偿标准:耕地:64600/亩;园...


·异地离婚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如果夫妻是在异地离婚的话,就不能协议离婚了,而只能以诉讼方式离婚。那么实践中,异地离婚诉讼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要是起诉的法院都找不准,那么离婚案件也是不会被受理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异地离婚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继承有哪些条件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于农村经济进一步开发,对于当地的居民生活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重要的一项,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对于继承会存在一些特定条件,如果自己不能满足相应的条件就无法继承有关的权益,所以自己一定要留意此类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指当事人间因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以及承包合同的履行等事项发生的争议。它既可能发生在承包土地的农民之间,也可能发生在承包土...


·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虽然法律允许夫妻在异地离婚,但严格来讲,此时是不能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但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则对于另一方来讲,此时也可以算作异地。下面我们带来异地协议离婚手续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要是夫妻双方...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不意味着出让取得的所有权,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因此,有人主张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应受该规定约束,尤其对于有限的土地资源,租期过长,将难以公平确定若干年之后的租金数额。 二、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


·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的规定有哪些
    加油站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首先加油站是作为商业用地而存在的,其次在一般的情况下,其使用的期限最高是四十年,但是由于各个地方政策的不一样,使用的期限也不一样,因此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最后加油站建设用地是属于国有土地。这个各地标准不同,主要依据各地的地方法规或土地出让的行政规定。只规定了最高年限。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条之规定: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


·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贷款?
    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贷款? 贷款消费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消费模式,很多人在买房或者是买车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一来可以提前享受到各种的服务,二来还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缓解资金周转紧张的问题。但是我们知道贷款是需要有抵押的,银行不会平白无故的贷款给你,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贷款,法律上对于集体土地使用证贷款都有哪些规定。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贷款 据了解,国家明文规定,集体土地个人不能买卖、转让和...


·犯罪既遂未遂的区别在哪些地方
    一、犯罪既遂未遂的区别在哪些地方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章: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一、什么是商住房 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两用).二是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房,产权为同一人。 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后,是无法改变的。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要,开发商可以做出与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产品。比如在商业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住宅的房产,或者在住宅性质用地上建设产...


·抚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补偿方案
    抚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补偿方案 一、抚州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水田、水塘、菜地3.5164万元/亩,山地1.2457万元/亩,旱地2.369万元/亩,精养鱼塘5.2746万元/亩。 二、抚州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征用土地应当按下列规定付给被征地单位安置补助费,法律、行政...


·征地补偿款专户规定包括哪些?
    随着国家发展进程的加快,免不了会有不少高楼大厦。当繁华地段已然高楼耸立,开发商们便把目光锁定在那些较为落后之地了。可是作为一个也许并不了解征地补偿的人,怎么能够了解补偿款当中的门道呢?别担心,我们这就来谈谈征地补偿款专户规定包括哪些。 一、征地补偿款专户规定 1、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征收或征用农民承包地的,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征收或征用非农民承包的其他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