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

我国对于童工的年龄界限为不满16周岁,因此童工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于童工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我国对于童工的使用是禁止的。在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生活所迫还是有很多未满16周岁的人,试图从事工作。以下我们就对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进行相关了解。

一、招工管理规定

公司严格贯彻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遵守商业操作规范标准。人事部在招工时,须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核对相片确认是无伪后才能登记入厂。

应聘人员一律应填写本厂制发的《员工档案表》,人事部核对填写内容是否与以上证件相符,如符合才可接收试用。

为防止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入厂手续的事件发生,新员工接收部门的主管必须重新检验证件。

二、企业如发现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或儿童,怎么办?

(1)公司任何人员或部门主管应立即向人事部报告;

(2)人事部不应立即辞退童工,以致他们可能陷入更加严重的困境;

(3)人事部而应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立即报告当地劳动局,尽快安排健康检查;

(4)若有疾病,应先安排治疗直到痊愈,医疗费用由公司承担;

(5)还要迅速按规定征求本人意见并派人将其护送回原居住地,要求父母亲或监护人签收,并由当地村级以上行政单位盖章确认,交回人事部存查;

(6)护送童工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厂方负责;

(7)同时动员其家属安排子女进一步求学后才能参加社会工作。必要时提供经济资助,使他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儿童年龄为止。

发现童工及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工,应耐心劝说其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其工作与学校之间的往返时间及上学与工作的时间总和不超过10小时。由人事部编制《童工一览表》、《未成年工一览表》对童工和未成年工进行登记管理。

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区级劳动鉴定部门确定其伤残程度,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

三、如果公司使用了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公司严格做到:

(1)向县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未成年工上岗证。

(2)不会置未成年工于工作环境内外任何具危险性、不安全或不健康的情况之下。比如,不能从事锅炉、搬运等工作。

(3)同时按时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记录所有未成年工的健康情况;在未成年工离职时进行去职体检,确保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后予以离职批准,若有需诊治的疾患予以治疗,待确认未成年工的身体恢复健康后予以离职批准。

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工作满一年;

年满18周岁,距前1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四、档案要求

招聘员工必须建立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学历、工作简历、婚姻关系、出身年月、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人及员工入厂日期、升职、调薪、培训离厂日期等。

公司与被聘员工应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员工、公司各一份。

为避免公司内部误用童工及保障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的健康与安全,公司严禁任何职员携带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家属、子女、亲戚或朋友)进入公司生产现场。

对于企业在招工的时候就有相关的限制与规定。如果企业在招工的时候招到了童工且企业没有过错的时候,企业发现所招的员工为童工的时候,为了是童工处于能加艰难的情况是不能对童工进行辞退的,而是在保护童工的基础上进行补救措施。


相关内容:

·监视居住的工作程序由谁执行
     一、监视居住的工作程序由谁执行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执行,无固定住所的,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监视居住的有关规定;监视居住的,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 《刑诉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


·双重劳动关系风险怎么规避?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一个单位工作需要和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建立,也可以通过工作表、工作证等等建立的事实劳动关系,但是这就是因为两种劳动关系的建立方法导致现在很多人有双重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可能引起劳务和经济纠纷,所以我们需要做好双重劳动关系风险的规避。 一、双重劳动关系所谓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享有两个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或表现为两个劳动关系都...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护失衡。《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对劳动者缺乏约束,规定的法律责任较轻,例如劳动者辞职权规定、违约金适用范围限制等对劳动者赋权过度,缺乏配套制约措施;另一方面对企业用工自主权限制较多,例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门槛过低、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等规定限制了用工灵活性,造成标准劳动关系泛化、刚性化甚至僵化。 法律适用范围“一刀切”,缺乏分层分类...


·劳动仲裁什么时候可以撤诉?
    劳动仲裁什么时候可以撤诉??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进行裁决。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劳动仲裁具有便捷高效优点,并且劳动争议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是解决劳动争议、有效化解矛盾的高效手段。当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于一些劳动事项有争议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又因为某些原因想要撤销劳动仲裁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


·遇上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
    遇上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 在生活中我们总会遇上许多的问题,特别是步入社会后,工作问题是我们每个人都会面对的,近些年,对于劳动纠纷案件层出不穷,那么,在生活如果发生了劳动类似的问题,我们往往就会第一时间想去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在诉讼之间是否可以先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呢?下面就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这个问题做出详细的回答。 一、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 劳动争议是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按照《劳动...


·劳务合同纠纷适用的法律是什么?
    劳务合同纠纷适用的法律是什么劳务合同纠纷适用的法律是什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以就某项劳务项目建立劳动关系,双方通过签订劳务合同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但在具体实际中,往往有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期间或劳务项目结束后,就劳动收入、享受待遇等问题产生纠纷,那么,劳务合同纠纷适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十一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追诉标准是数额较大,而“数额较大”的数额起点为六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规定的数额起点是否仅指个人行为的数额,还是包括单位行贿的数额,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存在一定争议。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检...


·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劳动者辛勤工作,最怕的就是到发工资的时候,单位不按时支付或者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中对劳动者的权益是作出了较多保护的,那要是单位克扣工资的话会有哪些法律后果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情形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情形 关于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


·加班费包含当天的工资吗?
    加班费包含当天的工资吗?3倍工资是包含当天的工资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按日常工资标准的三倍计算,这里的三倍是指法定节假日加班当天实际得到的工资数额为三倍,即平日100元,三倍加班工资为300元。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 现如今,我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力求建立一个有法可依的社会,换句话说就是将所有事情都纳入到法律体系中,例如建筑行业,以建筑工程承包流程为例,我国对其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并非个人心血来潮就可以签订承包,那么建筑工程承包流程具体的过程是什么呢?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是指在在建筑工程项目承包过程中需要进行的相关流程分配工作。 主要的承包流程包括: (...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机动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