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辞职,获得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在试用期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劳动合同届满未续合同期限,但劳动者依旧在职,而用人单位也未提出异议的情形。事实劳动关系既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那么走离职程序就会与普通员工离职程序不同。究竟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辞职?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事实劳动关系辞职应该注意的问题
1、首先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但你仍应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2、 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可主张工作满一个月后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至第12个月,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3、 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4、 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二、事实劳动关系提出赔偿的依据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事实劳动关系是不可以随意解除的,必须按照流程提出离职申请。若你不是在试用期,那么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申请书,若在试用期只需提前三天即可。在离职后,若满足可以得到赔偿的条件,劳动者依旧可以得到赔偿款。



相关内容: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赔偿要多久能拿到手?
    我们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弱势一方,制定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工伤制度,是在劳动者认为自己受到伤害之后申请认定之后,认定之后再拿赔偿金的一种制度,关于这种制度工伤鉴定标准十级赔偿要多久能拿到手这一问题,我们也为您整理了一下,希望可以给您参考。 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对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因工负伤,经治疗后致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在生活中有三个层次的自我照顾障碍:生活不能完全照顾自己,生活的大部分不能照顾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不能照顾自己。劳动能力考核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


·未成年劳动保护有哪些规定
    现在有很多未成年劳动者去找工作,则年龄在几岁被称为未成年工呢?它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而我们国家也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有特殊的规定。下文我们将详细介绍有哪些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


·倒签劳动合同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时保护劳动者和雇佣方双方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在出现劳务纠纷时,劳动合同将会起到关键性作用,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些法律上的细节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关注的,今天网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倒签劳动合同司法解释相关知识。 倒签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一段时间后补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倒签合同是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的,但是对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规定还是不少,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倒签劳动合同...


·劳保费类别有哪些,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保费类别有哪些,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我们找工作时经常有特别适合我们自己的工作时,他往往会提出一点条件就是什么工作服的押金,工具的押金等等,其实这是并不需要的,在正规的用人单位中,会提供给劳动者劳保费以确保自己的工作所需要用到的必须的装备,那么劳保费类别有哪些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劳保费适用范围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


·一、3年劳动合同到期赔偿合理吗?
    一、3年劳动合同到期赔偿合理吗? 合理。1、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程质量鉴定时间是否存在限制?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程质量鉴定时间是否存在限制?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存在着偷工减料的情况,这就导致了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很多豆腐渣工程,因此,您普遍对工程的质量问题作出严格的规定。如果出现了工程质量问题,需要进行鉴定,那么,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程质量鉴定时间是否存在限制?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程质量鉴定时间是否存在限制?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


·做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做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


·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是什么工程质量在进行验收的时候,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将工程质量的验收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对不同的工程,都会严格的进行验收,在最后的验收评估报告表上,每一部分的验收结果也会详细的罗列出来。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二、工程质量...


·工伤认定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以书面的申请书来启动认定程序。而之后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认定的材料,同时也不能忽略了流程的内容。那到底工伤认定详细流程是怎样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一)、申报 1、单位申报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


·什么情况下企业不能辞退员工
    什么情况下企业不能辞退员工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


·工伤认定过程中的调解是怎样的?
    当劳动者在进行一些危险工作时,很容易受伤或危及生命,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通过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但其中会涉及到很多,例如工伤认定过程中的调解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情况吧。 一、及时工伤认定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还有调解这一项,可以先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再走下一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