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职工在被辞退能要经济补偿吗

职工在被辞退能要经济补偿吗单位在招用劳动者之后,一般是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的,这样无疑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劳动者来说,职工在被辞退能要经济补偿吗?我们知道,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起诉打官司。那么员工被辞退后打官司要注意什么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职工在被辞退能要经济补偿吗
非因员工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包含下列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二、被辞退后打官司要注意什么?

1、要告对人。
辞退案中,另一方当事人往往为企业一方。但是在现实中往往存在一些事实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分立合并或者劳务外派关系等复杂情况的,究竟要以哪一个单位作为被告?劳动者往往对此感到茫然,不知道列谁为被告,产生告错人的现象。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应当以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为被告,如果辞退是另外一家公司做出的,则应当列辞退的单位为第三人。
2、提供案件的关键证据。
很多人以为辞退官司中,劳动者无需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不正确的。劳动者仍负有举证责任,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合同关系证明,辞退证明,工资数额,工作期限。如果劳动者不能举证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自己被辞退,将会导致败诉;如果不能举证工资数额和工作年限,则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
3、依法确定请求事项和请求金额。
要根据辞退的具体实际情况,确定请求事项,比如是否应该申请经济赔偿,代通知金等,要切合实际。在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尽量做到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这样才能达到目的。
职工在被辞退后能要经济补偿吗?一般情况下,答案是可以的。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的情况,您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拒绝,您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最后您不满劳动仲裁的裁决,您可在时效期内提起劳动诉讼,也就是打官司。在打官司时,您更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否则您将很有可能败诉。



相关内容:

·效益工资是否加班费构成?
    效益工资是否加班费构成?效益工资不是由加班费构成,获得此两种收入的依据存在差异。效益工资是根据职工个人或集体的经济效益状况决定工资数额的工资形式,是我国工资制度改革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工资形式。特点是,工资必须同职工个人的劳动成果和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效益与工资直接挂钩;效益好,则工资多,效益差,则工资少。一般来说,包工工资、计件工资、分成工资、浮动工资都属于效益工资。实行效益工资,有利于从物质利...


·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怎么算?
    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怎么算?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按照本人的工资的基本状况以及具体的节假日的性质来进行一个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构成:机关干部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工人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事业单位职工为职务等级(技术等级、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二、加班工资支付标准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


·劳动者辞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辞职上经常遇到劳动者辞职的情形,其实辞职说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现实中劳动者辞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者辞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这种解除权不需要单位的同意,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了单位,到期后双方的劳...


·工伤赔偿加班费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赔偿加班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赔偿加班费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赔偿有工伤赔偿的标准,加班费有加班费的规定,二者不是并用的。 1、工伤赔偿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


·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人员在用人单位入职前会签订劳动合同,这份劳动合同产生的效应,就是劳动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双方就劳动形成的一种关系,劳动关系的变更会产生相应的诸多问题。其中就包括劳动关系和劳动和劳动合同的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 一、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 终止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合同有区别,其区别如下: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


·砌体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砌体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样的? 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少城市开始不断的建造新的建筑以满足需求,而这些建筑在建成之后是可能会成为商业用楼或者是住宅用楼的,不管是用于什么样的用途,如果对于工程的质量不能达到要求的话,那么是可能造成非常重大的事故的,那么砌体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样的? 砖砌体总的质量要求是:横平竖直,砂浆饱满,错缝搭接,接槎可靠。 1)横平竖直。砖砌体的抗压性能好,而抗剪性能差。...


·煤矿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很多小煤矿管理上面存在问题,经常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煤矿工人遇到人身伤害后,应该向企业提出工伤鉴定要求。企业会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工伤鉴定。有关机构会按照一定标准制订工伤鉴定书。那么2017年煤矿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煤矿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地标是怎样的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地标是怎样的? 每一道基础建设工程都有其工作程序及质量评定要求,因为基建工程包括不同的项目,因此在做质量评定时都要根据不用的工程建设项目而定,并且评定的标准都要一定的等级划分,这需要工程建设的有关人员对此有清楚的了解,以把控好质量顺利完成工程建设。接下来在本文问您解答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地标的相关问题。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国标是怎样的? (一)基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


·怀孕期间病假工资规定2023是怎样的
    怀孕期间病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二、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主要依据如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


·一、没有劳动合同辞职老板故意压工资怎么办?
    一、没有劳动合同辞职老板故意压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突然辞职,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


·劳动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参与社会工作是每一个人都必须要做的事,但不是每个工作者都对劳动法有所了解,有些情况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那么出来工作,一旦用人单位确认了要你,就会签订劳动局劳动合同。一般至少一年,多的可能五年,当劳动合同到期了,万一用人单位不续签,那怎么赔偿呢?下面我们来给你解答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