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用了十多年到期后,怎么续期?

土地使用权用了十多年到期后,怎么续期?
人们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我们国家对人民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一般是50-70年。人们可以在这段期限对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合法使用。但是当土地使用权期限满的时候,我们就失去了对土地的有效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权用了十多年到期后,怎么续期?

一、土地使用权用了十多年到期后,怎么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权的最终体现,也是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原则的具体反映。为了平衡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使用者利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作了规定:

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国家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期限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管理人民使用的土地,避免出现土地被不法分子投机取巧所得。从而浪费我们国家的土地资源,并且国家制定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般是50-70年,不过可能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导致土地使用权用了十多年到期,我们为了不让自己的权益受损,就需要知道我们国家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手续。




相关内容:

·现在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能更名么?
    现在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能更名么? 一、现在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能更名么? 理论上说,一般需要三证才可以交易,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房子还是可以过户的。非市内的二手房交易,需要三证都必须备齐方可交易,而市内的二手房房源,则只需有房产证和契证两证即可上市交易。 产权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密不可分,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


·为了能更全面地保护公民的所有权,不动产登记已经作为民法典确立
    为了能更全面地保护公民的所有权,不动产登记已经作为民法典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而对于不动产来讲,只有实际办理了登记之后,那么才能进行确定,表明该不动产是属于自己的。但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不动产都需要进行登记那么,哪些情况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需要进行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


·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什么罪名
    现实生活中,国家有很多特别好的惠民政策,就是在下面的这些单位实施的过程当中被逐步弱化掉真正给予农户的切身利益的,村干部可能也是认为现在的村民们的法律意识也不会高到哪里去,所以才会发生这种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如果确认是挪用那可能是挪用公款罪,拒不归还的话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了。一、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什么罪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


·有房产证集体土地建设离婚怎么分割
    有房产证集体土地建设离婚怎么分割有房产证集体土地建设离婚按照男女双方平均分割,可以一方拥有房产证,补偿给对象相应一半房产的现金等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对于协议分割财产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分割离婚财产。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的分割规则,具体来说: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


·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用来证明我们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说明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发使用证的对象主要是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是企业。那么在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呢,在办理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以及需要经过哪些申办程序,我们下面来为您讲解一下。 一、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1、城镇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由现在需要办理的对象(我们)和原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到天津市国土...


·地产土地证丢失可以补办吗
    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补办流程《土地登记办法》(2008年2月1日施行)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土地使用证遗失(住宅用途),在土地权属清楚、无抵押、无查封、无转让、无被征用或征购的前提下:1、向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一个月无异议之后2、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公司土地使用权归属怎么写?
    公司土地使用权归属怎么写?现如今,随着就业难度的不断增大,很多毕业生选择自己进行创业,成立属于自己的工作室或者是公司。但是对于一家公司来说,有很多的问题需要处理,比如说土地使用权归属的问题,那么下面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公司土地使用权归属怎么写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


·一栋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大产权?
    很多小区的楼房在销售的时候就会提前告诉买家一栋楼会共同使用一份使用证件,很多人在认可买房的前提之后就会直接购买入住而完全不在意其房屋的权利属性,但也会有少部分人会质疑一栋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大产权?其实大产权的房屋也是可以从土地使用证的利用情况来判断的,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详细内容。 一、一栋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大产权? 是否为大产权房很容易判断: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大产权房)是要"五...


·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怀阳高速工程项目做为广东省重点项目,对于周边的广大群众来说,自己的土地被征收在经济和生活上是一种损失,所以,沿线范围内的拆迁补偿标准一直是您最关心问题,下面为您提供一些关于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及相关法律事宜,希望能帮到您。一、征地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印发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3〕4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退还剩余承包费的相关问题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退还剩余承包费的相关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 第十四条 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


·律师365征地拆迁律师团: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
    征地拆迁律师团: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那么农村违法建筑强拆有哪些程序呢?  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给您整理了农村违法建筑强制拆迁的程序,请您阅读了解。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搭...


·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需要先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也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1、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