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信用卡诈骗罪里的冒用具体行为是什么?

信用卡是人们进行生活生产储蓄及用作消费行为的一种工具。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对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频繁的同时,信用卡冒用及诈骗行为开始出现。信用卡作为人们生活生产储蓄的载体,对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认识信用卡冒用诈骗行为对维护信用卡安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那么信用卡诈骗罪里的冒用具体表现是什么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信用卡诈骗冒用行为的具体表现:
1、捡拾他人的信用卡在特约商户消费、在银行或柜员机上支取现金。2、冒用代为保管的他人信用卡在特约商户消费、在银行或柜员机上支取现金。针对这种情况,有论者认为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代为保管、拒不返还的特征,应该以侵占罪论处。笔者认为,受朋友之托代为保管信用卡,继而通过冒用信用卡非法获得他人财物的,行为人在获得财物之时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既遂。而侵占罪的要件之一是“拒不返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意即在行为人获取财物后必须有拒绝返还的行为才能构成侵占罪。反观冒用代为保管的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行为人在信用卡诈骗既遂之后,如遇委托人请求而拒绝返还财物,其拒不返还被害人财物的行为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应再对之在另一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内进行刑事评价,冒用代为保管的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只能构成信用卡诈骗一罪。3、发现他人将信用卡遗忘在自动取款机中,不退卡,继续进行取款或者转账。2005 年 7 月 3 日上午,男青年胡某到某中国银行的自动取款机(atm 机)上准备取钱,却见 atm 机显示屏上显示的对话框是“继续服务”、“取回磁卡”。胡某立即意识到是有人忘记取走信用卡。于是,胡某按照“继续服务、查询余额”的步骤操作,得知该信用卡上还有 5012.35元,便迅速修改了密码,并取出了其中 2000 元现金后把卡取出。当天下午,胡某分两次取走了卡中的 3000 元现金。第二天,失主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时发现卡中存款已被取出,就向警方报案。接警后,公安人员根据银行的现场监控录像找到胡某,胡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针对行为人在发现他人将信用卡遗忘在 atm机后不退卡、当即取款的行为,有论者认为其性质和到敞开门的他人家中取走财物一样,应当以盗窃罪论处。笔者认为宜将不退卡、直接取款的行为定性为 “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金额达到法律规定时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该案中,行为人第一次取款虽然无须输入密码,但是其对atm机发出交易指令的行为仍然是对他人身份的冒用,在冒用他人身份发出交易指令之后,atm机基于认识错误对财物做出了处分行为,行为人进而取得钱款,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与秘密窃取他人家中财物有本质上的区别。4、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通过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进行消费和转账。5、冒用他人非法转手的信用卡。
二、具体冒用的情况
司法实践中,转手人通过盗窃、诈骗、抢劫等非法途径获得他人信用卡后转手给行为人,行为人在支付给转手人一定价款后冒用的情况大概有三种:(1)行为人只是知道卡为他人所有,不知卡的真实来历而进行冒用,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2)行为人明知该卡系转手人盗窃、诈骗、抢劫而冒用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3)行为人事先与转手人共谋,进行共同犯罪的分工,由转手者实施盗窃、诈骗、抢劫等方式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尔后由行为人进行冒用的,二者构成盗窃罪、诈骗罪或抢劫罪的共犯,不再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6、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在顾客用信用卡消费结算时,私下重复刷卡,非法占有信用卡资金。根据阅读上文内容可知,信用卡诈骗罪里的冒用具体表现方式大体总结为以上六种,如果当事人触犯以上类型的冒用行为,则已经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诈骗。信用卡作为现代日常储蓄消费工具,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应了解好关于信用卡诈骗罪里的冒用手段,堤防诈骗行为带来的经济损失。



相关内容:

·破坏电力设备罪该如何定罪量刑?
    许多人对电力设备有误解,认为电力设备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接触到的这些家电等设备,事实上,电力高血包括了发电设备、供电设备等等,这些高血一旦遭到破坏,将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破坏电力设备也是可以构成犯罪的。那破坏电力设备罪该如何定罪量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破坏电力设备罪该如何定罪量刑? 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


·互殴打架轻微伤拘留多少天
    互殴打架轻微伤最多拘留十五天。互殴打架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健康,侮辱他人人格,而且妨害社会秩序,影响比较恶劣,属于较为严重的情节,所以,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


·精神病人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


·非法拘禁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本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即他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利,是法律赋子人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权利的基本保证。本罪的对象,是所有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利的他人。不论是成年的,还是未成年的,...


·2023年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虽然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当中才新增加的罪名,但其中的内容可以说与当下时代的情况是比较契合的,而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也适当的增加了两种具体的犯罪行为。现实中判断是否构成此罪要作出相应的认定,那么2018年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认定危险驾驶罪 1、客体要件 《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拟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显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


·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期限是怎样的?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期限是按照最高15天的时间来进行一个限制,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是怎样的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才是最终处理犯罪案件的机关,相关审查监督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到公安局,这一过程是比较正式的,移交案件时需要递交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那么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书是怎样的呢?今天一起来看看吧!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是什么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同级公安部门,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时使用的文书。该文书是对外使用的法律文...


·故意伤害致死的基准刑是怎样的
    说到故意伤害致死,相信您都会觉得犯罪者的行为太过于偏激吧,但是他的做法是终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的。那么,您知道故意伤害致死的基准刑吗?其实,在《刑法》等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


·跨国拐卖人口怎么判刑
    跨国拐卖人口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


·抢夺罪如何量刑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实际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都难以区分抢夺罪和抢劫罪,很多人误以为抢夺罪就是抢劫罪,常常混为一谈,其实这是错误的。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立案后,若构成抢夺罪,就要判刑处罚。那么,此时抢夺罪如何量刑处罚?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


·犯人缓刑期间可以出境吗?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在一定时期内,会有专门的考察机构对缓刑的犯人进行考察,并根据犯人的表现来决定具体要接受的刑罚。所以犯人在此期间要遵守法律规定,不然就会加重刑罚。那么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犯人被判缓刑期间可以出境吗?刑满之后呢?下面就跟着我们来解答这些问题。 一、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


·过失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过失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行为。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心理;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刑法第330条和第332条除外;3、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性明确规定。过失犯罪的性质:1、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