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了哪些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了哪些
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侦查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嫌疑人逃避侦查、毁灭罪证,甚至自杀的情况,此时就有必要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了。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了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拘传:

1、公安机关各办案部门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县、市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2、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传过程中,可以依法使用约束性的警械。

3、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4、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二)取保候审:

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的、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三)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可以监视居住。

(四)拘留:

1、办案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3)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4)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2、如不影响案件侦查,承办人员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将《被拘留人家属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的家属。

(五)逮捕: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依法逮捕。

2、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同时制作《被逮捕人家属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单位,如有碍案件的侦查,也可以不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单位。

行文至此,相信您也清楚了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五种,其中不管采取哪一种强制措施都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并且针对每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中都是作出了期限规定的,这也是为了防止出现超期的情况,损害到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刑事抗诉受理后当事人有何权利?
    刑事抗诉受理后当事人有何权利?刑事抗诉受理后当事人拥有的权利是接受相关信息的权益以及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它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40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


·无期徒刑的时间最低是多久
    说起无期徒刑的时间其实也就是无期徒刑在被减刑之后,罪犯实际需要服刑的时间。司法实务中,不是所有的犯罪都会被判无期徒刑,一般对罪刑比较恶劣的罪犯才会作出无期徒刑的处罚,不过在服刑期间也可以争取减刑机会。那在减刑之后无期徒刑的时间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什么罪会判无期徒刑 (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定刑标准是什么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定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


·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免于刑事处罚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不少人的观念里面,认为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被认定为犯罪的话,那么就要对行为人判刑处罚。那究竟行为人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关于这个问题,本文整理了大量的资料,将为你做详细分析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 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而不予判处刑罚,即只定罪不判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实践中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实践中有些醉驾当事人是在事后被发抓获的,在被抓获时醉驾当事人可能离醉驾已经过一段时间那么,那么,醉驾没有抓现行是否会被处罚?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驾没有抓现行是否会被处罚? “醉驾”犯罪案件,应当移送下列证据及相关案卷材料: (1)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2)有证人的,能证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证言; (3...


·赌博罪的刑法规定有什么内容
    对于赌博行为,要是情节比较严重,那么就有可能认定构成赌博罪,这时追究行为人的责任自然也是比较重,同时还会留下案底,对日后的生活工作产生影响。我国同时也对赌博犯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下文中我们带来赌博罪的刑法规定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中国刑法赌博罪的相关规定有: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怎样认定非法集资罪名成立的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威胁他人财产安全的行为,很多人通过非法集资获得大额资金进行非法的盈利活动,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接受相应的制裁。可能您对于非法集资的定义没有明确的认识,什么样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行为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本文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怎样认定非法集资罪名成立的标准是什么。 怎样认定非法集资罪名成立的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什么处罚
    我们都知道,将境外的货物运输到境内进行买卖其实是合法的,但是在运输进境的时候必须要向海关缴纳关税才行,有的人为了逃避关税,就会采取避开海关悄悄运输进境的方式进行,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会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受到处罚,那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什么处罚呢? 一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什么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什么叫渎职罪 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当您利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时,如果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您就触犯了法律,犯了渎职罪。那么什么叫渎职罪呢?可能很多人并不了解,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什么叫渎职罪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


·委托代理人刑事抗诉能否提起?
    一、委托代理人刑事抗诉能否提起?1、如果被告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抗诉。2、刑事案件一审二审被告对故意伤害的指控都不认可,并要求对司法鉴定书重新鉴定,因该鉴定书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的检材是当事人自行堤供,且无病历,姓名错误。在侦察阶段还发现所谓的受害人提供伪造的证据,且勘验现场为伪造。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公诉案件被告人不服判决进行的救济方式是上诉,检察机关与被害人的救济方式是抗诉。3、根据...


·犯挪用资金罪怎么进行处罚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不同,但这也是属于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当然了,实践中不同的行为人构成的罪名不同,那么具体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要是认定犯挪用资金罪的话,此时应该如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个问题。 一、犯挪用资金罪怎么进行处罚 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


·刑事诉讼法绝对自诉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法绝对自诉是什么意思? 我们知道,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自诉案件分为三大类,绝对自诉就是其中一种。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绝对自诉的具体内涵不太清楚。那么,刑事诉讼法绝对自诉是什么意思?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分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绝对自诉案件,及该条第(一)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