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为保证项目达到施工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需要设立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对于工程质量方面,有关部门也颁布了相关管理条例。国家也有建筑法和国务院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的出台,旨在保障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详细解答!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①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②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③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④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结合以上标准,对于已竣工的饰面工程验收,按要求检查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规格、固定方法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于吊顶工程的验收,应检查吊顶工程基层构造、固定方法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果您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有相关问题需要得到解答,可以访问,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一般在劳动合同当中,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时间,但如果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则就不会了。通常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的劳动关系才会终止,也就是说此时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辞职,那要是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天...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建筑工程都是有一定年限,如果该建筑工程超过了年限,很有可能变成危楼,随时将有可能危害我们的生命健康。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是非常严格,只有了解清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那么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等内容是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


·云南省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如何处理?
    云南省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如何处理?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医疗费报销和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相关如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多久?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多久?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15天的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例如:甲在甲公司每周一、三、五上午各工作四小时,每周十二小时,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


·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每个月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用金
    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每个月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用金钱的方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总有一些不守信用的用人单位。很多单位有克扣、拖欠工资的情形,那么实践中该怎样认定单位克扣工资呢?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认定单位克扣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对“克扣”一词...


·一、未签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未签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二、单位不与员工签合同的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鉴定依据标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规定,工伤一共分为十级,下面就分别列出工商的十级标准: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


·一、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的相关规定
    一、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的相关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3.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


·没签劳动合同死亡怎么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死亡怎么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


·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吗?
    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吗?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吗? 1、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吗?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


·员工不服从出差可以辞退吗?
    员工不服从出差可以辞退吗? 一、员工不服从出差可以辞退吗? 一般企业在公司规章制度中都会说明员工须服从公司安排,不服从公司管理安排的员工,公司是有权进行处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