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路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公路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法律对其是如何规定的?对于工程质保金,简单来说就是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一项工程建设中,如果其质量经过有关部门检测之后评定为合格,那么相应的质保金就可以依法进行退还。相信说到这,您一定还有疑问,那么公路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的解答这一疑惑。一、公路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一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都在工程总额的5%以内,通常而言,在合同中可以具体约定。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二、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有哪些?2005年1月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一)缺陷责任期的确定所谓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二)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三)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第十一条?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在建设工程中,公路工程质保金比例一般都会在合同中进行具体的约定,通常是在工程总额的5%以内。在工程的质保期内,施工单位应对所建工程有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这样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起可以到了一种保证措施。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工伤认定需多长时间做出结果
    对于申请工伤认定的人而言,在提出申请的时候,担心认定部门不予受理,而一旦受理了,那又开始担心做出的结果对自己不利了。那根据法律的规定,通常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工伤认定需多长时间做出结果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单位或者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


·工伤认定下来后基本工资怎么算?
    工伤认定下来后基本工资怎么算? 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工资待遇不变。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哪些属于工资的范围
    哪些属于工资的范围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一般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等)、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属于劳动报酬性的工资收入等。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


·工伤鉴定结果去哪个部门拿?
    在职员因工作原因受伤,又欲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金的,需要在做工伤鉴定确定伤情后,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在职员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工伤鉴定结果去哪个部门拿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工伤鉴定结果去哪个部门拿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当送达鉴定结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负责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工无故辞退如何赔偿标准
    员工无故辞退如何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话,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


·婚后老公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老公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针对以上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在我国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是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效益工资、...


·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收费办法都有哪些
    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收费办法都有哪些呢? 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收费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促进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及《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


·工作三方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工作三方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三方协议当中的违约金条款也有可能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有两方面,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就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建设工程,工程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承包合同之中是可以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多少钱呢?我们来了解下。一、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


·辞退入职满一年的员工是否支付赔偿金
    辞退入职满一年的员工是否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


·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
     一、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构成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伤。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从反面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从上述的规定来看,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不一定全...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理由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