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股权转让意向金合同范文 在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双方在达成基

股权转让意向金合同范文

在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双方在达成基本一致前提下,转让方通常会要求意向方交一定额度的股权转让意向金来保证自己的利益;股东转让涉及的金额很大,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一定要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合同,合同具体内容是那些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分享如下。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范文

意向转让方(甲方):

意向受让方(乙方):

鉴于:

甲方拥有标的公司:的股权。

乙方拟向甲方收购上述的股权作为使用;

为方便双方商讨并促成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本意向书列明如下条款:

一、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在标的公司现状的基础上,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包括标的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乙方认可标的公司的现状,并同意向甲方购买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

二、意向收购的主要商业条款:

1、标的股权数量: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2、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元人民币,该价格为不变价格。

3、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作为意向金。

三、意向金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币元,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相应数额的收款收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乙方支付的意向金直接、自动转为乙方应付的股权转让款。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就收购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在意向书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有关股权的买卖或其他处置事宜进行任何形式的谈判或签署文件。

2、双方须于年月日前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

3、如因乙方单方面不同意本意向书第2.2条所述转让款而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支付的意向金。

4、甲方对股权不具有完整、合法、有效之出售权的,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意向金。

5、如甲方提供的资料真实但乙方在尽职调查期间届满时仍未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者乙方在尽职调查期间届满时仍未完成尽职调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予返还乙方意向金。

四、保密

双方同意对本意向书的内容及有关本意向书的资料信息予以保密。除为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机构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如本协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本条款之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五、争议与管辖

甲乙双方履行本意向书发生的任何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签署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终止。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未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届时,甲方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视为合同已解除或终止。

3、违约终止:本协议签署后,一方发生违约情形,另一方可依本协议规定或法律规定单方终止本协议,及或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七、其他

1、本意向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分享的股权转让意向合同的范文,意向金与定金是有区别的,定金在违约的情况下是不能要回来的,而意向金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退的,当然在合同中特殊规定是可以把意向金视为定金的,双方在拟定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律师以免造成缺失,关于股权转让意向金更多内容可以咨询的律师。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交警队调解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交警队调解可以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第一、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


·股权转让是否要交个税?
    股权转让是否要交个税?在企业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当事人除了注意企业需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股东个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那么股权转让是否要交个税?如果需要,应该怎么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呢?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徒刑吗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徒刑吗 一、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徒刑吗 不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


·公司业务章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公司业务章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一、公司业务章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加盖公司业务章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双方是否有缔约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在合同上加盖业务章只是表达缔约意思的方式之一,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决定因素。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应当用合同专用章,但这并不是意味着加盖业务章的合同就无效。一般情况下,用业务章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只是合同的瑕疵,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要双方...


·不交社会抚养费缺席判决后怎么处理?
    按照规定,超生需要缴纳一笔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拒绝缴纳,计生部门经再三催促无果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当事人应当在庭审阶段出庭答辩,有些人为了逃避打击,选择不出庭,其实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审判的。那么不交社会抚养费缺席判决后怎么处理?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声音。 一、不交社会抚养费缺席判决后怎么处理? 法院可以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缺席判决,待判决作出后会叫你来领判决书并签送达回证,如果不能够通知...


·哪些房产交易需进行公证
    在现实的房屋买卖交易中,房地产公证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因而很多购房者不知道房产交易公证,更不知道哪些房产交易需进行公证,结果给房屋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带来不必要的的麻烦和经济损失。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哪些房产交易需进行公证 根据规定,以下几类房地产交易必须先公证: (一)房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


·交通事故行政拘留多久?
    根据交通事故的轻重对应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有可能只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承担刑事责任,会被行政拘留,那么交通事故行政拘留多久?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行政拘留多久? 行政拘留15天以下。 二、交通事故处理步骤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


·叫了代驾后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叫了代驾后代驾撞车了怎么办?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无论是应酬还是亲朋聚会,都免不了小酌几杯,但现在交通管制、交通检查这么严格,怎么把车开回家成了大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代驾应运而生,您可以通过电话或者APP轻松雇佣代驾,载您回家。但交通事故有时是难以避免的,如果恰巧是您叫的代驾撞车了怎么办?今天,就来和您聊聊代驾出交通事故的责任界定问题。一、代驾撞车了怎么办代驾合同类似于承揽合同关系。根据我国《最高...


·交通事故死亡所有赔偿最新项目
    交通事故死亡所有赔偿最新项目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


·车祸以后除了误工费赔偿还有什么赔偿
    车祸以后除了误工费赔偿还有什么赔偿车祸以后除了误工费赔偿还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二、误工费证明怎么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


·出了车祸肇事者逃逸有赔偿吗
     一、交强险责任免除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吗
    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吗 一、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吗? 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关联交易是一种经济行为。正常的关联交易,可以稳定公司业务,分散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但实务中常有控制公司利用与从属公司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