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根据我们国家的发展需求开展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工程项目,比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等工程。这些工程则需要承包给一些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那么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一、项目的内部风险1、技术、材料和设备性能、质量风险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整个项目的技术方案、产品质量、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施工安装、开车调试均由承包单位负责。承包单位为提高项目绩效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手段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一方面新的技术可能未经工程上证实或并未被充分掌握,新的设备和新的材料也未曾有使用经验,这些都会影响项目的成功实施,增加项目管理的难度。即使是成熟的技术和设备,也会由于建设环境的不同、执行团组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效果,其效果的差异与管理难度的增加,本身就意味着风险。另一方面有时人们出于竞争的需要,会提高对项目技术指标、设备性能、产品质量方面的要求,而不切实际的要求不但会增加项目的投资,同时也增加了项目风险。2、项目管理风险 总承包项目一般要经历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车、性能测试等多个阶段,要面对整个项目从策划、实施到完成的全过程的风险。项目管理风险贯穿于项目管理过程的各个方面,如:项目计划、资源配置(包括项目部人员、办公设备、施工机具和材料等)、项目质量管理(包括设计质量监督、采购控制、设备和材料质量检验、施工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等)、项目的程序管理(管理流程、规范、职责等)、对分包者的管理、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等。所面临的管理风险复杂、风险量大,风险管理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多,利益关系复杂。3、组织风险 项目范围、时间、质量与费用是项目的基本要素。一个项目是否成功,至少要综合衡量这几个方面。组织风险中的一个重要的风险就是项目决策时所确定的项目范围、时间、质量与费用之间的矛盾,它们之间相互制约。然而不合理的匹配必然导致项目执行的困难,从而产生风险,如质量与进度、费用的矛盾。同样项目资源不足或资源冲突也会导致风险的产生,如人员数量不足或过多、人员素质较低、办公资源或施工机具不足等。项目组织中的人性化因素也会导致一些风险的产生,如团队合作精神和人员激励机制等。因此在项目风险管理中我们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其实也是最朴素的道理。例如,对项目的成本估算要留有余地,对项目的进度计划也要留有余地,鼓励团队合作精神,实行奖励机制。二、项目的外部风险项目外部风险主要是指项目的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化,相关单位组织机构的变化等。如公司并购、倒闭、人员更迭、自然灾害等。这类风险不受控制,但对项目的影响较大。1、政治风险 工程项目所在国政局的稳定性,有无社会动乱、战争、政权变更、种族矛盾和冲突;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政府官员的廉洁程度;与项目有关的政策,特别是对项目有制约的政策;对项目的各个方面都会造成影响。而这个风险都是难以估量,难以控制的,直接关系工程的成败。例如,海湾战争造成国际承包商的巨大损失,而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突也会造成项目计划拖延甚至流产。2、法律风险 工程项目受到项目所在国法律的保护和制约。法律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相关法律(如合同法、建设法、税法、环境保护法等)发生变化,法律对项目的干预等,对项目也会造成较大影响。如欧美和东南亚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要求十分严格,很多项目往往因为环保不过关而作罢。3、经济风险 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银根紧缩,项目产品的市场变化,材料供应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工资的提高等均会对项目产生影响。如中国人民币汇率的变化产生的人民币汇率风险,对一些进出口企业以及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收益均产生了较大影响。4、 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火山喷发等,这些灾害的发生也会对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如印度洋海啸不但造成当地大量人员伤亡,还毁坏了一批基础设施。这些基础设施需要修复或重建。另外一些恶劣的天气气候会影响项目的进度,造成项目计划难以完成,给项目造成损失。以上就是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项目工程是一定要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才能承包。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严谨根据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就能规避一些可能发生的风险。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网站的律师。



相关内容:

·个人施工协议书范本是什么?
    个人施工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一、个人施工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个人施工协议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某某市某某区某某村道工程 (总长度1.4公里)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 二、承包费用:8.5元/㎡ 三、支付方式:施工队进场预付2000元,...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有哪些,如何办理 一、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有哪些,如何办理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的流程: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 立地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什么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什么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整个工程中属于重要的一环,一旦出现质量缺陷、事故,不负责的施工单位有可能逃避责任,而工程保修金的存在能够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保修金不仅能保证发包人的利益,还间接保障了购房者购买到无质量问题的住房。政府用建筑事故维修资金对政府机构来说也是一大负担,保修金可规避此风险。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定义 工程质量保修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


·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一、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一、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休工伤假算满勤,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保持不变由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


·建筑工程停工报告怎么写?
    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天气等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继续施工,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需要向主管部门报告,告知停工原因,期限等。按照规定,对于停工的项目,施工方应该在两个月内提交停工报告。那么建筑工程停工报告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一、建筑工程停工报告怎么写? 建筑工程停工报告 陕西某某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我项目部所承建工程某某小区1-5#楼、五号车库、超市、三号车库...


·一、单位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吗
    一、单位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吗?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我没签劳动合同是否能够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我没签劳动合同是否能够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我没签劳动合同是能够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比如说通过工资条,还有就是单位同事的证人证言可以举证。《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法院能否判决解除劳动关系?
    由于种种原因,在劳动关系里,也会出现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如果是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可以私下协议,但是如果是协议不成功的话,就应该对外求助了。那么,法院能否判决解除劳动关系呢?我们为你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判决 关于合同解除,一般认为依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必须经过通知的程序,法院并不能直接判决解除合同,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解除合同作为诉讼请求,并被法院判决予以...


·劳动合同法孕妇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孕妇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