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该怎样进行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该怎样进行生活中,土地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我们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土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会将划拨得到的土地权进行抵押。但是,可能初次进行抵押的人们不知道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该怎样进行,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此问题综合整理相关知识,为您详细介绍。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该怎样进行?
我国处理房产和地产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产和地产基于其物理属性不得不同时处分,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其附属地上建设物一并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常态。1、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区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但实践中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方式并不少见,现行的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主要是在如何抵押的问题上有诸多的分歧。一种司法规则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能与附属建筑物一并抵押。现行有效的国土资源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与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都采取了这种做法。另一种司法规则认为,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1条,没有否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可用于抵押,而是要求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其土地使用权是划拨取得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必须先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的款项,抵押权人才能就剩下的价款优先受偿。本质上,两种做法都是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也符合使用权主体不享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交换价值的法理。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是在设定抵押权之时就转变土地使用权形式,还是在实现抵押权时补正瑕疵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从法律位阶和现行的司法实务来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事后补缴出让金更符合当前的做法。2、一并抵押的批准程序第一、划拨土地使用权与附属建筑物一并设定抵押必须经得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否则抵押无效。尽管法律、行政法规位阶的规范并无就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则抵押无效的禁止性规范,但划拨土地使用权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法释(2003)6号)第3条规定:“如果建筑物附着于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之上,将该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设定抵押的,对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需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否则,应认定抵押无效。”第二、土地管理部门的他项权登记即可视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批准。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的抵押他项权登记,就视同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这一点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另行征得有批准的政府批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这一司法解释,已经抵押登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也不应未经批准而被认定为无效。3、抵押权的效力在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其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的场合,抵押权人对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是,这种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抵押权人仅就剩余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综上所述,在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但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是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一并抵押的情况。在进行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时候,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及规定,准备好所需材料,经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才可以获得抵押权的效力。



相关内容:

·关于地税罚没款写什么摘要 一、关于地税罚没款写什么摘要?
    关于地税罚没款写什么摘要 一、关于地税罚没款写什么摘要? 地税罚没款的摘要一般就是写清楚罚款的标准,原因即可。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5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到期了怎么办?
    5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到期了怎么办?5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到期了怎么办?现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不断的提高,商品房的开发与交易也越来越常见。我相信大多数人都知道,商品房最常见的产权就是70年和50年,这年限只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当然,每个人买商品房的时候都想要买产权年限长的,但是也有年限短的,那么我么就来看下,如果5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到期了怎么办?一、综合用地房屋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 土地使用证与房屋产权证都是房屋所有者必须具备的两样证件,在买卖房产时,需要对房屋产权进行过户和更名,同样土地使用证也需要更换成新房主的姓名。那么,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该如何办理,我们来帮你解答。 一、办理土地证更名的程序如下: 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


·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国家在征收农民的土地时,肯定是要给一定的补偿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国家应该给哪些补偿,也不知道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详细讲解了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征地补偿的新规定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甘肃武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
    甘肃武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2017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征地补偿相关规定,这是对于甘肃各个地区的征地补偿都是一次更新。相信很多的武威市市民都很好奇2017年甘肃武威征地补偿政策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一起具体了解下吧。甘肃省武威市的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范围黄羊镇(黄羊村、渠中村、大墩村、新店村、黄羊镇区);武南镇(花盛村、元湖村、马行河村、宋府沟村、西寨村、上中畦村、...


·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什么所有?
    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一、什么是自留山 自留山是指农业集体化后分给社员使用和经营的小块山林。山权仍归集体所有,林木和林产品归社员个人所有。 二、什么是自留地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


·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外来企业在农村征地变得越来越频繁,征地补偿纠纷也随之变多。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给我国的工业化道路带来不小挑战。那么,有人可能就会有这样的疑问,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解决您的疑问。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国家征用农用土地的补偿,分为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征地拆迁过程中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过程中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怎么办?  第一步:遇到房子被认定为违建不要慌  我国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形成了数量庞大的违章建筑,所以,违建不是一家的事情,即便在全村,也绝不可能只有一户违建,既然这是一个具有历史原因的普遍性问题,那么国家从社会稳定的角度,会采取审慎的方式来处理。  第二步:想一想有没有什么能够证明房子合法的文件或资料  很多违建的形成有十分具体的原因,比如,只办理了土地使用...


·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是要取决于当地的生活
    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是要取决于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孩子的父母的收入水平来决定的,那么,莱西抚养费一般多少钱呢?一般是根据莱西市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决定的,或者也可以将负担抚养费的一方将其个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左右支付抚养费。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生活水平,或支付以一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一般是个人收入的20-30%。保证其的基本生活。《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 1、关于离婚...


·农村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在如今的社会上,农村里大部分的年轻人都不愿意留在家里做农业生产,因为自家的土地少,如果只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既折腾也挣不到钱,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外出打工,每个家庭然后将家里的土地集体的承包出去,让承包者大面积的进行农业生产,那么承包者在使用这些承包下来的土地时就需要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农村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农村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申请1、由...


·广西征地补偿新政策与标准是什么
    广西征地补偿新政策与标准是什么 一、广西征地补偿新政策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通知要求,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每2~3年更新一次,逐步提高,经确认补偿标准不需要调整的,也要予以重新公布。广西目前执行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对实现广西征地补偿同地同价,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二十九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向被征地单...


·潼南征地补偿由什么构成?
    潼南征地补偿由什么构成?潼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