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上海市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相信您对于社会抚养费的概念并不会陌生,这是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而规定下来的。这个规定是利于促进社会抚养费的执行。随着社会的发展,上海是二孩政策也已经逐步落实。那么,关于上海市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跟着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吧。

上海市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征收依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

二、征收对象:

1、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

2、逾期不补办再生育的夫妻。

三、征收标准:

1、违规生育第一个子女:

a、城镇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

b、农村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

2、违规生育第二个子女:

a、城镇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b、农村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3、违规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子女:

a、城镇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征收。

b、农村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征收。

4、逾期不补办再生育手续:

a、城镇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征收。

b、农村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征收。

四、征收流程:

1、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的缴纳地点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备注】: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缴纳额不低于所征收社会抚养费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在上文中,我们通过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据、征收对象、征收标准以及征收流程的相关内容,作出了详细的介绍。我们知道,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那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您一定要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相关内容:

·国家规定好多钱才能算是诈骗
    国家规定好多钱才能算是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婚姻中碰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碰到家庭暴力怎么办1、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2、民事救济: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3、刑事惩罚: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强奸罪等,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对于受害者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协议中约定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分为以下四种情况讨论。 (一)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情况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


·什么是事实儿童无人抚养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政策规定,社会散居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比如父母双亡,由亲属养育的儿童。(说明:死亡情况依据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判等确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无力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比如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无劳动能力、正在接受改造、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或一方改嫁)等导致儿童无人抚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政策文件依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


·成年子女有赡养后妈的义务吗?
    成年子女有赡养后妈的义务吗? 现实生活中的家庭组成是各种各样的,并不一定都是原生的家庭,也有很多的重组的家庭,所以在赡养老人的时候,可能会有很多的矛盾,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成年的子女是否要赡养继父或者继母? 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有可能继子女从小不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抚养的关系。那么,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也就没有赡养...


·可以用临时身份证离婚吗
    可以用临时身份证离婚吗 一、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离婚手续吗? 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出国手续,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离婚手续不行。 根据婚姻登记法,行政中心也要按规定去执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居民身份证(当然必须是要正式身份证,非临时身份证); (2)户口本(需原件); (3)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也可); (4)离婚协议书。 当然如果两人因为特殊原因,也可以...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一、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一经生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其表现就是当事人必须执行判决,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承认判决并负有协助执行判决的义务。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


·属于重婚的行为都有哪些
    虽然我国一直在严厉的打击重婚行为,但现实生活中,仍有大量的人在实施重婚行为。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属于重婚的行为都有哪些呢?若要证明对方重婚,就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此时又该如何收集重婚的证据?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属于重婚的行为都有哪些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


·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
    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争个头破血流,其实,双方完全可以定一个离婚协议来确定抚养权双方轮流抚养。但是这样也得有个主负之分吧,那么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我们给您进行了整理。 一、我国允许轮流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


·取保候审重新办理结婚证可以吗?
    取保候审重新办理结婚证可以吗? 一、取保候审重新办理结婚证可以吗? 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应遵守刑以下规定,但并没有禁止当事人登记结婚。所以,如果司法机关没有特别明确禁止当事人结婚的,只要当事人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仍可以正常办理结婚登记: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


·丧偶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丧偶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丧偶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1、如果您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对您的丈夫或者妻子的户口办理了注销手续,那么可以选择空余时间和您现在的爱人去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了。   2、如果您的丈夫或者妻子的户口还未进行注销,那么您需要带上带上相关证件,如死亡证明,火花证明等等,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注销手续,办理完之后,可以和您现在的爱人随时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办理再婚需经过以下步...


·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
    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讲,除了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外,同时对子女也是享有探视权的。但现实中,有的人就在问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对此,我们将从探视权的内容入手为您分析解答。 一、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