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孩子抚养费小学怎么计算

在我国的社会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纠纷,纠纷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氛围的建设。在我们身边,因夫妻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纠纷争议也不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法律也作出了相关规定。那么,离婚孩子抚养费小学怎么计算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离婚孩子抚养费小学怎么计算?
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在搞清楚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正在上小学,由于孩子未成年。所以夫妻双方必须得支付孩子一定的抚养费用。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小学怎么计算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的计算可以依据父母双方的收入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子女的需要来进行。



相关内容:

·没离婚要给抚养费吗? ?
    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的基本义务,在最终签订离婚协议之前,会有一系列的手续来决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金额及探视方式等内容。在各类由子女抚养费引发的纠纷案件中,有些人以没收入为由拒绝给抚养费,那么没离婚要给抚养费吗?下面我们和您简单探讨下有关知识。 一、还没离婚可以向对方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权
    如今跨国婚姻越来越多,同时,涉外婚姻破裂的也比例相当高。那么,涉外诉讼离婚案件向哪个法院起诉合适?换言之,该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涉外离婚诉讼,如何确定法院的管辖即该向何地法院起诉?是当事人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根据我国法院规定,涉外离婚诉讼,一般根据下列原则确定法院管辖。 (一)涉外婚姻管辖,法律有哪些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


·申请领取结婚证要多少岁我国1950年民法典规定的
    申请领取结婚证要多少岁我国195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民法典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我国法律对多少岁才可以领结婚证的规定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2001年修订民法典,关于多少岁可以领结婚证引发了许多...


·国家赔偿的责任追究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的责任追究是怎样的?一、国家赔偿的责任追究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责任本质上是一种国家自己责任,既不是国家机关的责任,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清楚地认识到国家赔偿责任的这一性质,有助于我们澄清观念上的混乱。国家是一个抽象的实体,它的行为通过“政府”(广义上)来实施。 政府通过雇佣公务员的方式来行使国家权力。这就形成了国家——政府——公务员三者之间的特殊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给国家赔偿责任承担上...


·女有外遇离婚赔偿如何计算
    夫妻一方有外遇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只要一方有外遇,另一方就会提起离婚诉讼。但由于无过错方损害较大,因此,就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夫妻中要是女方有外遇而离婚的话,这个赔偿如何计算。 一、女有外遇离婚赔偿如何计算 (一)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包括:...


·离婚女方争孩子抚养权技巧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离婚的话,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我们常说母子连心,对于母亲来说,肯定想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将孩子带在自己的身边,生活才更加放心。离婚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上,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针对离婚女方争孩子抚养权技巧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一、离婚女方争孩子抚养权技巧有哪些?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


·一、离婚什么时候可以要求补偿?
    一、离婚什么时候可以要求补偿?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


·老公和小三住一起这也算重婚吗?
    老公和小三住一起这也算重婚吗?可以算重婚,但需要提供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新婚姻法离婚时一方有过错财产怎样分
    新婚姻法离婚时一方有过错财产怎样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


·一、婚姻法关于未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关于未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后有遗漏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诉讼时...


·协议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者是诉讼的方式,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由于通过协议的方式,是最为节省成本的方式,故而协商得到大多数民事主体的青睐,协议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民事主体,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一、协议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 此时男方有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则拥有孩子的探视权,并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二、抚养权的确定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五险一金算抚养费吗?
    五险一金算抚养费吗 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是不会算作抚养费的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