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哺乳期是是女员工哺育婴儿的时间,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内,可能和用人单位会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借口对于女员工斥退或者做其他处理。那么法律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是怎样的呢?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十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以上规定,女职工在工作工作期间哺乳期的,如果未违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实践中一般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和原劳动部《问题解答》第14条规定精神,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这个哺乳期没说你不上班而是上班了,每天有1个小时的哺乳假,你可以提前走或是推迟来1小时,直至宝宝1岁
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问题
如用人单位未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女职工应有的待遇而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职工可以按以下方式寻求解决:用人单位有工会的,可以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工会的,可以直接找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找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然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女员工可以在上班时间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在生育期完后回到工作岗位如果遇到因为哺乳期违反法律规定的,一定要维护自身的权利。如果还有问题,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相关内容:

·一、伤残工伤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一、伤残工伤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1、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五六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计算加班工资有什么方法
    计算加班工资有什么方法一、计算加班工资有什么方法 (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计算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一季度)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以超过部分的时间总数一起计算(不区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


·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
    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各种类型的工程正在筹备或施工中,但是遇到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这一问题,很多人由于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又缺乏经验而显得措手无错。那么对于债务纠纷的工程,该如何规避潜在的风险?今天,的我们就问您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 (一)分包商应避免签署替总包商向业主开立保函的合同。 主承包商的作用类似国际工程承包项下类似的代理投...


·国务院虽然将工程质保金从5%下调至3%,但是有些时候,其实工
    国务院虽然将工程质保金从5%下调至3%,但是有些时候,其实工程的整体造价是非常高的,即使是3%的比例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所以质保金到了规定的时间之内,肯定建筑方是要要求开发商进行返还的,没有什么意外情况的话,也应该及时的返还质保金。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程质保金退还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保金退还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具体是当合同约定质保期限到后,无质量问题争议后,向建设方(收质保金单位...


·小河经济开区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
    小河经济开区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 一、小河经济开区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 1、劳动仲裁在哪里申请要看单位是在区里注册的,还是市属的企业,根据登记情况去当地的劳动仲裁院委员会申请。 2、申诉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


·劳动合同应怎样订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一定的程序,否则劳动合同的效力将会存在瑕疵。具体来讲,劳动合同应怎样订立才有效呢?不少用人单位会在劳动合同中设立隐形条款或者是合同陷阱,而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劳动者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详情请从下文中了解。 一、劳动合同应怎样订立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


·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适用吗?
    劳动合同法是针对社会中的用工关系的一种标准和规范管理,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人是平常的雇佣关系之外的,例如我们熟悉的事业单位便是如此。那么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适用吗?适用范围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适用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是《劳动合同法》上所称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公务员和比...


·怎样才能知道工伤认定有没有上报?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在申请工伤理赔时的必经流程。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一般会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将劳动者的工伤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那怎样才能知道工伤认定有没有上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怎样才能知道工伤认定有没有上报? 首先问公司人事部门是否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如果回复已提交,持个人身份证,到劳动局工伤科查询,如果没有查询到,可自己提出申请。...


·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一、调解程序 调解程序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其它劳动争议均可以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应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结案,逾期未结案的视为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以进行其它程序。调解程序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当事人应在劳动...


·给老板工作欠钱不还怎么办
    给老板工作欠钱不还怎么办?老板欠钱不还的话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劳察机构投诉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2023中秋遇上国庆应该怎么样发工资
    2020中秋遇上国庆加班应该是4天班,中秋遇到国庆(无论重合与否),总数不变,应当是4天法定节假日,所以加班应该算四天。中秋国庆同一天,国庆中秋加班费还是3倍工资,不会叠加。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三倍支付加班工资,该费用不得以调休抵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


·劳动用人单位私自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的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是协议解除、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不管是哪一种的接出方式都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现实中有不少的劳动用人单位私自解除劳动关系,对于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负责就是非法的。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