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一、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 1、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2、在此类合同中,仅有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而没有相对人的撤销权,那么,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作出追认前,就不能根据自己的利益来进行选择,只能被动地依赖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者否认,这对相对...
·林木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林木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林木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主体适格。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标的确定与可能。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2条之规定,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5种: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
·合同到期哺乳期能解除合同吗 众所周知,我们劳动合同都会订立合同的期限,但是,如果这个期限到期的时候刚好是员工的哺乳期该怎么办呢?这时候还能解除劳动合同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合同到期哺乳期能解除合同吗”的问题,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的哺乳期女职工,但以下几种情况例外: 一、女职工违法违规,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应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应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辞退连续签定两次合同,需要进行赔偿吗? 辞退连续签定两次合同,需要进行赔偿吗 不需要,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揭合同是放在银行吗 按揭买房购房合同是放在银行。因为按揭购房银行要收取已经登记的购房合同的原件作为抵押,等产权证办好后交给银行,银行再将合同原件退给业主。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为了保证在经营时期的收益并且最大程度上规避风险,经营者在经营时都需要签订经营合同,然而经营合同的签署有许多需要注意的细节与内容,这都是为了避免日后纠纷的有效措施。那么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经营合同的六个注意事项:注意一 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
·《合同法》第62条都有什么内容 《合同法》第62条都有什么内容《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
·赠与合同有一个错别字影响吗?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是什么? 赠与合同有一个错别字影响吗?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是什么? 一、赠与合同错别字对效力的影响 赠与合同错别字对效力的影响,要看错别字是否是关键性条款或关键性字句。若为合同约定的重要内容的错别字则会对协议有影响;若非实质性内容则没什么影响。建议还是更正为好,避免以后得不必要风险。 二、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 (一)格式内容: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范围 首先,明确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范围,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此外,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并用? 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并用?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并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由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定金是违约定金,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都有相同性,因此在许多情况下两者不能并用,...
·合同到期一个月孕妇可以辞退吗? 合同到期一个月孕妇可以辞退吗? 劳动期限届满之后,按照规定,若是劳动者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请求,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其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但并非所有的到期合同都是可以任意解除的,那么,合同到期一个月孕妇可以辞退吗? 一、合同到期一个月孕妇可以辞退吗? 首先,劳动合同期满叫劳动合同终止,即劳动关系终止,但对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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