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内部转移劳动关系流程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企业业务需要以及其他事项,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转移已经变得十分常见。为了减少企业内部转移劳动关系的风险,对于企业内部转移劳动关系需要十分注意。接下来,的我们将针对企业内部转移劳动关系流程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快来看一下吧。

企业内部转移劳动关系流程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劳动事实关系转移、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转移。

一、关于劳动人事关系转移。

1、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把解除证明拿到,调档用。

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写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转移人事档案或户口,写清楚转移地址。如果单位没有人事代理权,需要去单位依托的人事局把接收函盖章子,需要携带单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还需要介绍信。

3、如果单位有人事代理权的话带调档函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可以去老单位提档了。

4、回来存档。

二、关于社会养老保险转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按照以下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三、关于医疗保险的转移。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③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④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携带资料

a、职工本人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参保凭证。凭证第一联由经办机构妥善保管,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按我市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c、参保人员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生成并向我市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d、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e、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

如果劳动关系的转移的时间长,中间出现断档的,必须补缴有关费用。

综上所述,企业内部转移劳动关系的流程依据不同的转移部分,所需求的流程也不相同,当然,其中最重要的是劳动事实关系转移的流程。当企业面临内部转移劳动关系的时候,一定要处理好这三方面的事情,只有这样才能够减少因为劳动关系的转移而带来的很多风险。


相关内容:

·孕期职工合同到期怎么办
    您都清楚女性的怀孕期间是比较长的,而在刚开始的时候或许还能继续工作,但越到后面可能就需要向单位请假,然后回家休产假了。这对单位来讲会耽误一些工作,而恰好在孕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了,那此时孕期职工合同到期怎么办才好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孕期职工合同到期怎么办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


·不服工伤认定理由应该怎么做
    当事人不服工伤认定理由,其实也就是对认定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换言之也就是不认可工伤认定的结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千万不能妥协,一定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维权才行。那通常不服工伤认定理由应该怎么做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你答案吧。 一、不服工伤认定理由应该怎么做 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员工被裁后有哪些权利
    有的时候,公司裁员也是无奈之举,而对于被裁减掉的员工来讲,之后就要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过此时员工仍然是享有一定的权利的。那究竟员工被裁后有哪些权利呢?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被裁后有哪些权利 1,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范围。依照《劳动法》,有四类对象是不得裁员的,包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女职工在孕...


·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
    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人防工程在我国而言是一项重要的工程,其在战时主要是将老百姓转入地下,对老百姓起到一定的空中袭击的防护作用,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就担当一般的防护措施,这样的转换我们一般称之为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那么,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的内容和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内容。一、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的内容《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


·劳动仲裁裁决之后怎样才能拿到钱?
    劳动仲裁裁决之后怎样才能拿到钱?劳动仲裁裁决之后直接依据所作出的仲裁的裁决,要求对方赔钱,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二、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有哪些1、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劳动法》第...


·工程预付款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
    工程预付款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程预付款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预付款拨付的时间和金额应按照发承包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无约定的宜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


·关于劳动合同没签离职补偿吗?
    关于劳动合同没签离职补偿吗这个问题,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单位提起诉讼,请求补偿。同时,在处理劳动合同没签离职补偿吗这一问题的时候,还要取决于劳动者的保险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劳动者可以选择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一、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原则是什么 为了确保安全和能够投入正常的使用,一般工程项目会有相应的较为严格的质量要求和建设标准。然而实践中也存在不少由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当、或者材料、施工等不合乎规范,造成工程项目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必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原则是什么,详情请看下文。 一、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 一、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 有下列措施: 1.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2.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有备用设备,在出现严重的设备问题后可以及时调整或更换设备,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按设计施工,积极配合监理工作。技术人员在开工前向全体人员作详细技术交底。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工程的不利因素,提出并作好...


·员工合同到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员工合同到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


·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工资吗
    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工资吗可以的,夫妻个人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进行偿还。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


·倒闭企业怎么赔偿职工?
    倒闭企业怎么赔偿职工? 1、清偿顺序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2、清偿范围 (1)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