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我国许多建筑工程正在如期的进行,不少地区的高楼大厦是越来越多,而当前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就是这些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是怎样的,等等。工程质量固然对一个工程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工程质量出现了事故是不可以忽视的。接下来就介绍一下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相关的问题。

一、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工程质量事故,系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下述时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成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1、道路工程:现场监理鉴认至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

2、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 工程质量事故的级别,以造成的工程直接损失费、间接损失费和所发生在工程实体中的部位,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三级。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二、工程质量事故分几个等级?

1、质量问题:

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

2、一般质量事故

(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

(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

(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

3、重大质量事故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人10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1)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暂停工程),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总监办;

(2)总监办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

(3)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办,并抄送广河项目管理处及有关单位;

(4)若为重大、特大质量事故,总监办应立即报广河项目管理处;

(5)广河项目管理处可视情况,组织由有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填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并抄送有关单位;

(6)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总监办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则不发复工命令,或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处理的指令。

由此可见,工程质量事故是分三种质量问题的,分别是普通、一般、重大,这三个等级。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相关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必须按照步骤一步一步来,不然会将程序导致非常的复杂,这样处理起来的时间就会比较长。工程质量对于一个工程来书固然重要,施工时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相关内容:

·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哪些
    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哪些 一、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哪些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


·建筑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 ? ? ? ? ?知识产权律师 ? ? ? ? ? ?刑事辩护律师 ? ? ? ? ? ?土地房产律师 ? ? ? ? ? ?公司经营律师建筑工程是个庞大而又复杂的工程,签订合同时或者在执行合同时通常就会遇到很多的争议或者矛盾,有时候是属于不方便调和的,那么建筑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简单解答一下。建筑工程合同争...


·疫情期间上班工资怎么算?
    疫情期间上班工资怎么算?按照正常工资待遇发放,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劳动者协调工资支付的情况,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


·工伤待遇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吗
    工伤待遇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吗实践中对工伤纠纷需要具体分析,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必须通过劳动仲裁才能诉讼,这是法定程序。只有劳动仲裁后不服或仲裁不受理时才能起诉。因工伤认定发生纠纷的可以直接起诉。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多少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多少为合格? 水利工程可以说是人民生活所需的基础工程,对于这种基础工程来说,需要满足的条件就比较的高了,而且完工之后还需要达到检测机构的检测标准,对于水利工程来说是有一定的质量评定标准的,只有达到了相应的分数才能认定为合格,那么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多少为合格?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多少为合格?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一)SDJ249.1...


·一、劳动合同到期协议书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到期协议书怎么写?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协议书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自愿申请辞职/违反甲方劳动人事规章制度/试用不合格/无法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岗位从业资格证/身份证过期/)(或因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1、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双...


·私立学校教师劳动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私立学校教师劳动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私立学校教师劳动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云南省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如何处理?
    云南省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如何处理?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医疗费报销和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相关如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


·工伤鉴定后一年工资吗?
    工伤鉴定后一年工资吗?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


·一般劳动合同怎么制作?
    一般劳动合同怎么制作?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


·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并在这个期间履行应有的工作职责。如果与单位约定了试用期,则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直接处在正式职工期间内,则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二、相关法律依据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过年值班加班工资规定发放标准是多少
    过年值班加班工资规定发放标准是多少?两种方式选择:1、一是节后安排补休;2、二是发放加班费给予经济补偿。3、春节七天长假中,其中有3天是法定假,需要按平时三倍计算;另外4天是周末调休的,需要按平时2倍计算。计算加班费的日工资标准,按照《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一般是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天。小时工资标准就是除以八二、劳动法第44条规定,1、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按照小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