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样才算侵犯企业名誉权

怎样才算侵犯企业名誉权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公民享有名誉权,那么公司法人是否也享有名誉权,其实答案是肯定的。然而,怎样才算是侵犯公司法人名誉权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8月7日)第七问的解答为: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九问的解答为: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可见,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与认定其他侵权行为一样,应当从四个要素入手,即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包括诽谤、诋毁等;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如何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侵权民事责任中也作出了规定,如下:
法人名誉权是一种人格权,商誉是法人名誉权中的核心利益。我国对法人名誉权不仅在人格权制度中加以保护,同时在侵权民事责任中也作出了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法人名誉权的行为。”公民有名誉权的同时,公司法人也享有,但是他们的名誉权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赔偿方式也不尽相同。公司法人的名誉权赔偿相对于公民的赔偿要复杂的多,涉及财产赔偿一般来说数额也比较大,因此,在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时,请律师帮忙大官司时非常有必要的,这样可以尽快解决相应问题。



相关内容:

·外资法与公司法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外资法与公司法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一、外资法与公司法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是规范、调整公司的设立、组织、行为、解散、清算、及其他对内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广义的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各种法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括。外资企业法则是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外资企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可见两部法律都是关于规范企业经营与管理的法律规范,外资企业法的特殊之处在于强调协调经济运行,以及特定对象是外资...


·违反公司法16条担保效力怎么办?
    公司法是国家为了规范公司活动,完善公司组织架构以及运营而制定的一部法律,它有着很强的市场性,而且规范对象比较单一,而近年来,关于公司法第十六条对外效力的讨论也成为了经济学专家以及业内人士的热点,主要是因为公司法第十六天对于整个担保效力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根据违反公司法16条担保效力的有关条文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公司法第十六条与对外担保效力的关系 如前所述,公司法第十六条并非强制性条款,其与公司...


·贸易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贸易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申请公司法人变更,无论是对于贸易公司来讲,还是普通的有限公司,都应该要有一定的手续去办理,那么贸易公司的法人变更手续应该是怎么样的呢?根据国家的公司法规定,首先应该要提取申请报告,并且还要由公司担保人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 申办手续:(变更)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公司变更法人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变更法人合同还有效吗公司变更法人合同还有效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其在劳动关系中的职务行为属于企业行为,而非代表其个人。只要企业法人资格不变,法定代表人无论如何变动,都不应影响企业享受权利和履...


·公司新增股东办理时间要多久
    公司新增股东办理要3到5个工作日,具体看当地登记机关的工作效率。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


·公司非法集资罪跟个人有关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公司有非法集资行为,但是个人,如法定代表人、经理等明知该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否则,个人对公司非法集资行为不知情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公司法股东大会出席人数是否有规定
    公司法股东大会出席人数是否有规定 一、公司法股东大会出席人数是否有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因此,《公司法》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参加人数做规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全文的内容 在政府企业,或者是一些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全文的内容 在政府企业,或者是一些大企业。寻找合作伙伴的方式,往往并不是私下谈好合作就行。为了规避其中的风险,也为了降低成本,会进行公开招标。国家有关于招标的法律。其中对招标做出了明确规范,各个企业都需要按照要求来执行。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全文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程序应是: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审批机关在接到上述有关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变更登记。 二、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需要的文件: (一)企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增...


·公司法股东资格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资格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东资格的规定是什么? (1)对自然人的股东资格限制。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发起人。 ②法律对特定职业的自然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禁止。 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受国籍或住所的限制。 (2)对法人的股东资格限制。 ①原则上,公法人不得投资于公司。 ②公司原则上不得成为自己的股东。 二、股东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


·企业收购存在哪些风险
    企业收购存在哪些风险企业之间的收购行为是建立在企业法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一种等价值的交换,那么企业收购的方式有哪些,而企业在收购的过程中又会产生怎样的风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收购存在哪些风险 1、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地与其原有劳动者签订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否足额以及按时给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是否按时支付了员工工资。考察这些情况,为的是保证购买公司以后不会导致先前员工提起劳动争议...


·未婚怀孕公司是否可以辞退?
    未婚怀孕公司是否可以辞退?不可以辞退,不管结没结婚,在任振期间公司是不能开除孕妇的,这个点是肯定的。但是有个特例哦,如果在合同中说明,如果因为结婚或者怀孕导致无法胜任日常工作的,必须调岗或者辞退,有类似条款辞退没问题。二、司法解释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虽然“未婚先孕”存在道德问题,但规章制度直接将 “未婚先孕”本身作为“严重违纪”行为加以界定,不符合国家对于女职工给予特殊保障的立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