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如何保修?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如何保修?随着国家发展工程建筑也每年递增,工程在施工时需注意质量安全,施工完工后让需要质量保证。所以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保证的范围有多少及出现问题怎么解决也成了建设单位和甲方单位关心的问题。我们近期就这些问题给您做了一和汇总解答。
一、工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范围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二、工程在质量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一般应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确定维修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但当问题较严重复杂时,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只要是在保修范围内,均先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不得推诿扯皮。对于保修费用,则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三、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什么?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国家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不能缩小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工程质量保修的内容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上就是关于工程质量保证的年限,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及保修范围的解答。工程安全是工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标准,为了避免出现更多“豆腐渣工程”,工程质量保修也极为重要,工程质量保修的内容一定要由施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出约定,避免因为工程质量保修而生出的上海及法律纠纷、赔偿。



相关内容:

·兼职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关键看是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兼职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即顾问式服务; 第二类为劳动者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非正常全日制劳动; 第三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 第一类在实践中主要体现在一些用人单位需要一些技术、信息的专家式或专业类的服务,这类服务可以是现场技术指导的,也可以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咨询服务。例如:公司外...


·劳动仲裁申请材料具体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材料具体有哪些(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对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对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我国的法律对其有特殊的规定。劳动关系并不是只有一种,在现实中它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种类。今天我们就为您详细说明我国劳动关系有哪些。欢迎通过阅读下文了解。 一、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后会出现被公司辞退的情况,可有时也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后会出现被公司辞退的情况,可有时也会存在自己主动辞职的情况,而我们知道这两种方式是会对劳动者产生不同影响的。那么,在法律上,就公司辞员工与员工主动辞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您是被公司辞退的,那对您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应该怎么支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公司辞员工与员工主动辞有什么区别 辞退与辞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经济补偿方面有所不同。辞退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违反单位的...


·工伤认定六个月才能仲裁?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后,等工伤结果下来后,职工就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了。如果双方就赔偿达不成一致意见,职工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有的仲裁委员会以工伤认定后六个月才能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当事人的请求,那么,工伤认定六个月才能仲裁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工伤认定六个月才能仲裁吗?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劳动者所遭受的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将成为劳动者能...


·职工去世后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职工去世后抚恤金属于遗产吗?单位发放的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而是劳动者应享受的保险待遇,属于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遗属津贴”,对该款不应由法定继承人按份分割,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其理由是:民法典中规定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所享有的财产权,如革.命军人、职工因公死亡,或退休后因病和非因公死亡,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抚恤金,这是对死...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是合理的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是合理的 一、什么情况辞退员工是合理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


·工程质保金国家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国家规定有哪些 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工程数不胜数。工程建设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同时也有利于城市的发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我国的工程质量堪忧。工程质量问题频发,这给人们造成了很大的损害。我们将针对工程质保金国家规定内容作出详细介绍 工程质保金国家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纠纷,如果双方解除劳动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纠纷,如果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就得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数额达到一定量,就得缴纳相应的个税。那么,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个税呢?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分析。 一、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个税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个人因与用人单...


·工伤鉴定8级拿赔偿金多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职员因工受伤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需要向当地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请求。在拿到鉴定结果后,才能向用人单位人提出得到经济补偿的请求,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同的等级的赔偿规定是不一样的,你是否知道工伤鉴定8级拿赔偿金多少呢?现在就来一起一起了解下吧。 一、工伤鉴定8级拿赔偿金多少? 8级工伤赔偿能拿到的赔偿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我国上海工伤鉴定要多久
    生产生活当中可能因为各种意外导致我们在工作岗位上遭受伤害,遭到工伤以后,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鉴定,才可以对赔偿的相关事宜展开协商。相信在鉴定的时候,您对鉴定时间是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我国上海工伤鉴定要多久的问题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我国上海工伤鉴定要多久? 1、工伤鉴定需要60天内完成。工伤残鉴完成之后,约30天内可以进行赔付。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抗辩权在劳动合同中行使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在工作中发现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或着针对劳动者个人的不利的限制或着处罚,劳动者可以行使抗辩的权利,拒绝用人单位不合法的安排。所以,劳动合同和合同法上规定的合同一样享有抗辩的权利。那么,抗辩权在劳动合同中行使应该注意什么问题?详情参考下文。 一、劳动合同抗辩权的概念 劳动抗辩权是劳动保护法规定劳动人所拥有的正当权利之一,主要是指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