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预验收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预验收程序是什么

从施工开始到工程完工都需要严格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完工以后在交付使用之前一定要确保工程能够通过质量验收,否则是无法交付使用的,一般在进行正式的验收之前都会进行工程质量预验收,在预验收通过以后,根据要求进行正式的验收,但是预验收该如何进行,可以到本文进行详细的了解一下。

一、工程质量预验收程序是什么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见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

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文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

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8、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9、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建筑工程类。

10、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1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感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时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

(三)工程概况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

(1)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

(5)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四)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六)整改通知书

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七)整改完成报告书,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八)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1)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2)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4)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质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内部函件

(九)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注意事项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1)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2)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3)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签定。

2、工程保修项目一栏:除六项保修项目外,其他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增加,如国家有关法规需增加新项目的,应补充齐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栏:一律用中文大写,最低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这也是工程验收规范的需要,但是如果没有进行预验收就进行正式的验收的,不仅是不符合质量验收的规定,同时也是会给正式验收带来巨大的压力的,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也不能够验收通过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吗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被判处刑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不同,处罚也不相同。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刑罚。《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


·没有买社保可以工伤鉴定么
    没有买社保可以工伤鉴定么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仍旧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做工伤鉴定。不过,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证明材料需要哪些
    为了规范工伤鉴定的相关事宜,不管是任何人想要进行工伤鉴定的话,必须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鉴定部门才会具体的针对员工的受伤情况进行鉴定。并且工伤鉴定是需要在工伤认定完成以后才可以进行的。下面我们要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伤鉴定证明材料需要哪些? 一、工伤鉴定证明材料需要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需去当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的详细内容?
    在劳动者从事相关劳动获取回报前,都需要签订一定的劳动合同,用来约定劳动者和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以防在发生相关矛盾时能够借助法律途径加以解决。那么,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的详细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 ? 劳动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因此,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关键位置,其决定着劳动...


·超市员工偷东西可以辞退吗?
    超市员工偷东西可以辞退吗?员工有偷窃行为,单位应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单位同时可以此辞退员工,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吗?
    近年来,随着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劳动者和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的案件数量也随之上涨。发生劳动纠纷后,对于解决纠纷的方式,很多职工却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就您极为关注的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么这个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劳务关系人员工伤待遇可以赔偿吗?
    劳务关系人员工伤待遇可以赔偿吗根据规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要根据民法典的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赔偿。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实践中,家庭保姆、钟点工、家庭教师等个人雇佣劳动中受到伤害发生的纠纷,属于...


·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的流程是什么?一、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二、和主管详谈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矛盾等劳动争议的时候,在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过程中,确认劳动关系是第一步。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认定是至关重要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将针对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您详细介绍。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一、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程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复...


·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需要补偿吗?
    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需要补偿吗? 一、 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需要补偿吗? 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后,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是违法行为被辞退的,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情况 (一)劳动者解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