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创业企业融资时如何估值

创业企业融资时如何估值
在我国,现阶段的情况是就业市场和就业前景十分不被看好,因此,国家也大力鼓动年轻人进行创业,制订了很多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通过创业不仅解决自己的就业,还能够带来更大的一批人实施就业。那么,在创业的过程中,会面临着融资的问题,通常创业企业融资时如何估值呢?我们为您解答,一起来看一下吧。

创业企业融资时如何估值?

有太多的创业者纠结于自己不懂得如何估值,四处打听和学习估值的“黑科技”。但实际上,投资人给出的估值通常并不是计算出来的。尤其是天使期的项目,FCFF、DCF、EBITA、P/E、P/S、P/B。这些各种模型工具统统用不上也不会用,直接就是拍脑袋。但拍脑袋也是有学问有讲究需要经验积累的,通常合伙人能掌握。

所以,早期项目的估值不是评估机构里的“价值评估师”或投资机构里的分析师算出来的。虽然有些PE投机构或涉及国有股份的项目需要资产或价值评估报告,但通常也只是满足流程上的需要。

当然,估值也不是真的直接拍脑袋决定,而是需要双方在拍脑袋的基础之上,进行反复的权衡利弊、谈判沟通。双方需要根据市场上同类项目的估值、各自的谈判地位、以及最简单的经济学原理中的供求曲线,确定最终的价格。好公司加上好价格才是一笔好的交易,跟菜市场买菜是一回事,创业者有自己的报价,投资人有自己的预期和砍价能力,100块一斤的白菜肯定不合适,1毛钱一斤也是欺负人,双方反复拉锯最终形成一致。

估值的来源其实是投资人的预期回报率,如果他要求在实现100倍的回报,按照二级市场的估值水平,拟投资的这家公司未来市值最多100亿(按照未来的预期收益及二级市场此行业P/E水平推算),那目前的估值就不会超过1亿。如果考虑投资人的股份会被后续融资摊薄一半,那公司的现在估值不会超过5000万。

基于以上逻辑,其实具体来说,估值会受到以下因素:

1、投资人的必要回报率

2、资本市场的环境(IPO市场/M&A市场)

3、财务预测

4、公司所在的行业与细分市场

5、所处的阶段

6、其他可比公司的估值

7、公司的竞争优势及市场地位

8、公司的核心团队

9、公司受资本市场追捧情况

10、公司的上一轮估值

公司的上一轮“融资后估值”,通常是作为下一轮“融资前估值”的底线,如果下一轮投资人的报价突破这个底线,上一轮投资人可不答应,处理方式也做了设计,按“反稀释条款”来补偿现金或股份,同时也会向市场释放一个非常不好的信号:这家公司发展得不怎么样,估值越来越低了!

估值是创业者最关注的问题,也是投资协议中最重要的条款。估值条款有时候可以作为双方博弈的条件,比如创业者要求更高的估值,但接受投资人因此而设置的业绩对赌;也有创业者宁可要低一些的估值,但换取投资人在其他条款上的让步。
企业融资的过程中,对于企业的估值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尤其是创业企业,对于自己企业的估值是十分看重的,因此了解创业企业融资时估值问题便是最重要的问题了。由于企业融资时的估值涉及到各种各样的因素,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可以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相关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担保的条件有哪些
     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由于自身资金无法满足公司相关事务的进行时,法人可以作为担保人向银行进行贷款,同时符合贷款条件。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担保的条件有哪些呢?按照相关规定,担保人的条件应当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展开决议决定,不得超过限额的规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担保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


·最新公司法全文关于股东权利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公司法全文关于股东权利的规定有哪些?如果想自己成立公司的话,首先要了解公司分类和具体的设立流程。一般来说公司分为两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里主要介绍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是指将公司资产分为等额的股份,然后由股东认购,然后根据股份持有的份额来负责和承担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在最新公司法全文关于股东权利的内容有哪些呢?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对由股东(...


·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不包括哪些?
    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不包括哪些? 一、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不包括哪些? 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类型除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以外都不包括。   《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两者均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


·公司变更登记规定的程序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规定的程序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变更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不得擅自变更,否则是触犯了法律,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您很有必要地了解清楚公司变更登记规定。在这里,就让我们为您讲解公司变更登记规定的程序这一常识性法律问题。 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


·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关联关系就是公司法中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一项行为被认定为基于关联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就应当为公司法所禁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的知识。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关联关系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


·企业拆迁的时候天然气会赔偿吗,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企业拆迁的时候天然气会赔偿吗,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


·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融资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经济行为,各企业在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时,可能会通过向银行等今日能够机构提出融资请求,此时,融资机构一般会要求借贷者提供担保,担保人需要按照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责任的规定,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银监会联合七部委发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办理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办理 基金管理人登记 1、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3、 登记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申请登记期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我国法律对于公司在注册资本上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增加资本是可以的,但是一旦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就必须要个按照应有的程序。那么,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以下吧!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法定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 首先,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定减资方案。根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制定...


·集体企业改制上市有哪些步骤?
     集体企业是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和农村集体企业,虽然集体企业在市场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融资难、创新程度低等制约因素也牵绊着集体企业的发展脚步,集体企业想要获得更好的发展有很多途径,集体企业改制上市不仅可以扩大融资范围,也能够提升集体企业的整体价值,下面我们将告诉您集体企业改制有哪些程序和要注意的地方。 一、集体企业改制上市的步骤 集体企业改制首先应当明晰集体企业产权归属,按照“谁投资、谁拥有...


·怎么理解分公司和总公司法人吗?
    有人问分公司和总公司法人吗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只有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代表。分公司只有负责人。但是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分公司的负责人。分公司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由总公司承担。下面让我们为您解读有关问题,欢迎阅读。一、总公司才有法人资格,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1、从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定义就可以知道。分公司不具...


·企业并购可以分为哪几种形式?企业并购可以怎么进行?
    企业并购可以分为哪几种形式?企业并购可以怎么进行?企业并购的形式有很多种,我们常听见的企业并购重组只是一个大的概念,它可以根据不同的角度细分开来,那么企业并购可以分为哪几种形式呢?将在下文分别就行业角度、付款方式和企业行为三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企业并购的形式(一)企业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类:1、横向并购。横向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或产品处于同一市场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