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怎么规定财产?

婚姻不比恋爱,婚姻生活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处处都需要钱财支撑,因此婚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财产,为了更好的处理婚姻财产纠纷,我国顺应时代颁布了新婚姻法,里面对财产也做了很多详细的规定,对婚姻财产的归属以及分割有异议的,都可以参阅看一下我国的新婚姻法怎么规定财产的?

新婚姻法对财产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想要更好的过好婚姻生活,都应该理性的掌握新婚姻法怎么规定财产的,至少要清楚的知晓属于双方的财产、属于一方的财产以及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等等,这样可以做到有备无患,一旦遇人不淑离婚的情况,就可以根据自身掌握的法律知识为自身维权,以免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处于被动地步,任人宰割。


相关内容:

·女方出轨离婚两个孩子归谁
    女方出轨离婚两个孩子归谁 出轨,一般无过错方更有利,但是如果没有经济条件,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好处的,还是会将孩子判给出轨的一方。 (一)子女利益最大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 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是“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更是明确地规定了,“从...


·行政诉讼确认婚姻登记无效是否合法?
    行政诉讼确认婚姻登记无效是否合法? 一、行政诉讼确认婚姻登记无效是否合法? 行政诉讼确认婚姻登记无效是合法的,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五)婚姻无...


·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孩子的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孩子的问题一、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


·婚姻法重婚的定义是什么?
    民法典重婚的定义是什么?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二、重婚...


·夫妻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2
    夫妻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中没有自动离婚的提法或规定。首先,在这里纠正大多数人的一个错误认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他方式离婚法律是不承认的。因此,不管夫妻分居几年都是不能自动离婚的。二、分居多久才能离婚?1、...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吗?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吗?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 世界上很多国家民法中都有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我国2001年4月28日修改并颁布实施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


·老人与子女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老人与子女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应根据具体情况简要写明具体原因。 (2)具体分配(析产)方案写明共有人分产...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原则
    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涉及到的财产比较多,因此就会选择单独的签订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这样做也是有好处的,能够比较清楚的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在具体签订该协议的时候有一定的原则,那到底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原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


·顺德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顺德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2016年顺德区常住居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017年顺德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计算基础如下: 在顺德,社会抚养费具体怎么收? 城镇居民: 超生1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137844元; 本人2016年实际收入高于45948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1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


·如何写自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夫妻离婚的,会涉及到抚养孩子的问题。有时候,男方会主动放弃抚养孩子,将其交给女方亲自抚养。为了明确双方责任,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离婚双方得写一份协议,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那么,自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了解下。 一、自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自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男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


·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
    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一、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按我国刑婚内法理论通说,“婚内强奸”行为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主要理由有三:第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性生活是夫妻生活的重要内容。性行为既是配偶间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夫妻间的性行为受法律保护,法律不干涉夫妻间性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第二,夫妻生活中,确有一方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而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但这只是夫妻间的性道德问题。虽然强...


·女方放弃抚养权财产还要付抚养费吗?
    夫妻由于感情破裂等原因而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时就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之间有孩子法院还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但夫妻双方理应都要付给孩子抚养费。那么如果女方放弃抚养权财产还要抚养费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女方主动放弃抚养权是出于什么原因? 1、不要抚养权不等同于不抚养孩子。抚养时间是可以协商的,夫妻分手,只是不再一起抚养孩子而已,可以平时男方,周末女方,或者其他双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