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 房子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适龄男女,有选择是否结婚的自由,在结婚前,欲结婚的双方一般会购买婚房,为了避免离婚时对房产的分配问题发生纠纷,我国婚姻法针对房产的分配问题做出了规定,你是否知道新婚姻法 房子的规定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房产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三、婚期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差别

1、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 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 理;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可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借贷给子女的购房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于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担。协 议离婚时,双方可以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将这笔费用进行分割。起诉离婚时,若女方主张权利要求分割,那么就应将详细的费用的清单以及具有证明力的相关证据提 交给审判人员以便于审判人员公平公正地进行财产的分割判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上述规定。

对于结婚前一方租赁,结婚后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前一方父母赠与且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形下,是属于夫妻一方的私有财产;对于婚前只付了首付,但是婚后共同还款的,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比较难以认定。


相关内容:

·离婚房产评估程序是什么样的?
    生活中有一些夫妻可能会面临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免不了要涉及到房产问题,房产评估则是在夫妻一方对于买卖房屋的问题意见完全相反,而房屋又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发生,房产评估就是对房地产的价值所做的一系列评估。那么离婚房产评估程序是什么样的呢? 一、房产估价程序: 1、获取估价业务 获取的估价业务指的是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这也是房地产估价得先决条件。 2、明确估价的基本事项 无论是从哪种途径...


·满2年的二手房税费
    满2年的二手房税费 未满2年的房子,一般是指卖方购入该房子之后尚未达到两年的时间。此时,若需要将房子出售给他人,那么需要缴纳税费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和增值税5.5%。买方需要缴纳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还要缴纳评估费千分之6,印花税万分之5。 二、房子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房产买卖双方经过...


·新婚姻法房子增值部分归谁所有?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应该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统一意见,特别是房产分割,不然的话,很容易发生纠纷。如果涉及到房产,还有一个房产增值的问题。我国的《民法典》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民法典》房子增值部分归谁所有?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解。一、《民法典》房子增值部分归谁所有?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


·现在,房屋租赁纠纷的事项越来越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在
    现在,房屋租赁纠纷的事项越来越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对一些常见的、容易引发纠纷的条款引起足够的注意。生活中的租赁合同的分类是非常多的,除了房屋租赁合同外,还有厂房租赁合同也是常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


·夫妻共同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夫妻共同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一、夫妻共有房产如何立自书遗嘱 自书夫妻共同房产遗嘱,应在有见证人见证情况下,且见证人不能与房产有利害关系。确保遗嘱有效性,最好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处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一、离婚房子给孩子费用是多少费用多少钱?
    一、离婚房子给孩子费用是多少费用多少钱? (一) 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 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


·搬迁安置费一般怎么赔,安置房可以买吗?
    搬迁安置费一般怎么赔,安置房可以买吗? 一、搬迁安置费一般怎么赔,安置房可以买吗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


·被二房东诈骗中介有责任吗?
    被二房东诈骗中介有责任吗?是否承担责任,应当根据中介是否存在违法情况而定,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机构应当予以赔偿。如果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承租人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双倍赔偿。二、《刑法》中诈骗罪的有关法条: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


·房屋出租还可以抵押么?
    房屋出租还可以抵押么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屋所有权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当抵押人无法向抵押权人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实现抵押权,即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房屋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并不禁止用已经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担保,所以,已经出租的房屋是可以进行抵押的,那么抵押是否会对原租赁关系造成影响呢?根据物权...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怎么写?
    房屋买卖是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交易,房屋买卖由于其涉及的资金比较多,而且还会涉及一些权力的归属问题,所以常常会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这也是为什么房屋买卖一定要签订一份合同的原因,说到房屋买卖合同很多人都表示由于并不是经常性的使用,所以书写起来并不是那么的顺利,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怎么写。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别如何处理按套内建筑面积或
    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别如何处理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