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双方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时,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是常见的事情。如果双方通过商量达成共识再好不过,但是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就要酌情而定了。那么对于夫妻双方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是什么呢?

一、双方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是什么?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或调解书;

(二)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三)按要求提供小孩儿照片(一般为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四)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如果不办理小孩户口迁移,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即可。 如果需办理小孩户口迁移,除协议(有的地方需要到公证机关公证协议)外,需要准备以上材料。 户口迁移的程序如下:

(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三)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五)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六)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七)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八)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法院处理变更抚养关系案件的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依法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外,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不管是要孩子跟在父母的哪一方,都要有适合孩子的成长的环境和经济基础。如果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没有或者能力无法承担其责任时,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


相关内容:

·抚养费用法律标准
    抚养费用法律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沈阳抚养...


·法律规定起诉离婚什么时候通知
    现在的年轻人选择离婚的不在少数,年轻人的离婚率也在攀升,离婚问题也是难以解决,为此选择起诉离婚的不在少数,起诉离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不因个人原因而改变,对于起诉离婚什么时候通知夫妻双方到场,都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法律规定起诉离婚什么时候通知 原告起诉离婚后法院应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需要在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诉讼法...


·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孩子是否合法?
    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孩子是否合法?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孩子是合法,离婚后的财产归子女所有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自愿同意就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以及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等问题而订立的,是基于婚姻家庭的身份关系所订立的协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处理(包括房产)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条款都属于离婚协议的一部分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关于对房屋归子女所有,依附于双...


·男女之间没结婚证离婚彩礼退吗?
    在我国,男女要想成为合法夫妻的,那就需要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才行。而现在流行结婚给付彩礼,那么男女之间没结婚证离婚彩礼退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男女之间没结婚证离婚彩礼退吗? 未登记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彩礼应部分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一、夫妻共有财产一方能赠与么?
    一、夫妻共有财产一方能赠与么? 不能,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男方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
    法院在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往往会同时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此时要是女方直接抚养孩子,那男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不过实践中,要是男方不给抚养费的,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了,那此时男方要坐牢吗?我们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男方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 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


·离婚起诉证据要如何收集
    离婚起诉证据要如何收集 1、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


·怎么样争夺抚养权 争夺抚养权如何取证
    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最放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因此对孩子抚养问题进行处理,就希望日后可以由自己来实际抚养孩子。但要是双方都是这样想的话,可能就会因为孩子抚养问题而产生纠纷,此时可能就需要争夺抚养权了。那现实中究竟应该怎么样争夺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样争夺抚养权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


·离婚后还在一起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还在一起财产怎么处理?离婚后还在一起财产按照共同共有来进行处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


·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
    就算男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也不能代表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是有效的,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那么具体来说,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呢?这方面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做出了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
    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 ?结婚在很多人看来,无非就是男女双方摆婚宴之后,男女双方就成为夫妻了。这些看似约定俗成的现象背后往往存在着许多无效婚姻,一旦因婚姻效力问题发生纠纷会涉及到各方面,此时需要解决问题就要看婚姻是否属于法定的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 如何认定无效婚姻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