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没有收入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与身份有关的权利,故而是不能依据父母的意愿来决定是否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对于在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既定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为了规范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减少纠纷,国家相关立法机关对于没有收入抚养费标准,以及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都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
一、没有收入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没有固定收入,则可以适合减少,但支付抚养费属于你的法定义务。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子女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三、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没有收入的情形,是可以用实物作抵的,对于由于长期患病,导致丧失支付能力的,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定可以不支付。一般来说,在孩子的抚养费确定之后,是不能随意进行变更的。



相关内容:

·法律如何规定事实婚姻?
    法律如何规定事实婚姻?1、现行《婚姻法》中,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刑法》的第258条规定的重婚罪中,有条件地认为事实婚姻的存在。事实婚姻是指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婚姻可构成重婚罪。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


·一、婚内出轨属于重婚罪吗?
    一、婚内出轨属于重婚罪吗?一般不属于,但如果出轨与他人存在夫妻生活关系并生育子女的,则可以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


·嫁妆离婚财产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时双方家庭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是双方长期的矛盾没有及时解决最终导致矛盾激化走向离婚的道路,我国对于离婚有着详细的法律规定,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有着详细的说明,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因为离婚而受到损失,那嫁妆离婚财产法律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认定婚钱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了解诉讼程序和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就可以了。基本上若没有另外约定,房产肯定是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是...


·双方的事实婚姻要经过法院吗
    双方的事实婚姻要经过法院吗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请法院解决。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94年以后的同居),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实践中,不管是对普通离婚进行财产分割还是对军婚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当事人都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需要说明的是普通婚姻与军婚,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面几乎是一样的。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是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


·分居后多久可以组建家庭
    生活中,很多夫妻感情不和但是一时又没有办法离婚时,就会采用分居的形式,您互不往来。那么很多人对此就有疑惑,夫妻分居后多久可以组建家庭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 一、分居后多久可以组建家庭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分居两年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但是分居并不是离婚,夫妻在分居期间他们的婚姻关系依然是存在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因此只要夫妻没有离婚,无论分居多久都不可以重新...


·我在外卖中吃到蟑螂,可以找商家索要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卖食品变质的,消费者是可以要求食品经营者进行赔偿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


·女方在怀孕时可以要求离婚吗
     我们经常在电视剧中看到,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去离婚了,但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发现女方怀孕了,然后婚就离不成了。抛开电视剧情,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时可以要求离婚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在怀孕时可以要求离婚吗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一、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的情形 1、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办...


·私生子抚养权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私生子又称为非婚生子女,也就是男女双方在没有婚姻关系期间生下的孩子,这类孩子在抚养问题上是非常容易产生纠纷的,那你知道一旦产生纠纷有哪些解决办法吗?我们介绍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私生子抚养权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1、男女协商解决; 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男女协商解决,因为通过协商解决私生子的抚养权纠纷,可以以对彼此伤害最小、对孩子最为有利的方...


·现实中夫妻分居该怎么证明才好
    夫妻分居满两年是法定判决离婚的重要情节之一,它对法官是否判决离婚有重要的影响,所以,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分居往往就成了夫妻以及双方代理律师辩论的焦点之一。那么,现实中夫妻分居该怎么证明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分居该怎么证明 《婚姻法》第32条具体规定了离婚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种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的,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从前面的规定来看,这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