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一方遗弃家庭成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遗弃行为是较为常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弃罪的犯罪主体是与原告有血缘、或者存在夫妻关系的主体。由于被遗弃者在被遗弃之后坑会面临着生命危险,故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遗弃家庭成员的处罚力度是较大的,一、夫妻一方可以成为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给予供养,或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照顾的情况。这里的“赡养、扶养、抚养”不仅指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帮助、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抚慰。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老人的精神赡养日益显得重要。遗弃行为的受害人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就使得遗弃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民法典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明确规定遗弃行为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遗弃家庭成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我国《民法典》关于“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的规定是保障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侵害。虐待可能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能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患病不给治疗等。遗弃,是指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遗弃是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的,应该履行义务而不履行,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对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人,应当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例如,对拒付抚养费、赡养费等情况可到人民法院告诉,判决强制执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夫妻一方遗弃家庭成员确实有可能构成遗弃罪,但是在一般情形下,若是夫妻双方之间的遗弃,由于被遗弃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而是不满足一起罪的构成要件的。需要注意的是,遗弃罪是自诉型的案件,故而只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权益才会得到保护。



相关内容:

·离婚承诺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婚姻关系都能维持一辈子。夫妻关系紧张,恶化,可能会导致离婚。但也有夫妻中单方为了维持婚姻关系而写给另一方的承诺书。离婚承诺书有什么法律效力?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离婚承诺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离婚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 离婚承诺书要具有法律效力,要具备以下两点,第一,离婚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第二,离婚承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风俗的内容。具备以上两点,离婚承诺...


·未婚先孕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现在我们这个社会属于比较开放性的社会,很多的情侣在谈恋爱时就已经居住在一起啊,在这期间很有可能会是女方怀孕。那么有些人,为了更牢靠的稳固双方之间的感情,会选择把孩子生下来,但男方却拒绝承认,那么未婚先孕不出抚养费该怎么办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相关资料。 一、未婚先孕不出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需要依据地区的政策法规计算,对于未婚先育抚养费参照婚生子女的标准。 父母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给...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当一段婚姻走向终结,离婚是必经的程序。但不是每段婚姻都能以协议离婚这样和平的方式画上句号。有些离婚必须对簿公堂,而且不止一次的对簿公堂时,有的问题就接踵而来,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接下来,的我们将向各位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那么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因各方原因未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子女的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吗?
    在实际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那要是当事人约定子女的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这样是否可行呢?对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子女的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


·男女结婚登记在哪方登记
    男女结婚登记在哪方登记 一、男女结婚登记在哪方登记 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二、结婚登记由怎样的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


·如果是事实婚姻好起诉吗?
    如果是事实婚姻好起诉吗?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


·离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在夫妻选择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是必须给与孩子一定数量的子女抚养费的。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力向其有赡养义务的父母索取合理必要的生活性资助,直至自己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者生活可以自立自理的时候。那么离婚抚养费2017年征收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今天来解答。 一、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


·离婚法起诉程序有哪些规定
    起诉离婚也就是我们说的诉讼离婚,夫妻离婚的时候最好是选择协议离婚,如果不能和平地选择协议离婚,只能进行诉讼离婚,进行诉讼离婚是要有一定的法律程序,也需要准备一些法律材料才能去法院起诉离婚,那么离婚法起诉程序有哪些规定呢?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起诉离婚的详细程序,具体如下: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


·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
    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


·立遗嘱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吗?
    立遗嘱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吗?立遗嘱如果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同意,丈夫只能设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果妻子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丈夫无权替去世的妻子设立遗嘱。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应当由丈夫、子女和妻子的父母对妻子遗产进行法定继承,丈夫不能代替...


·国家赔偿法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在我国的司法建设活动当中肯定是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对国家侵权的这种行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也是树立国家执法公信力的方式之一,因为这世界上所有的工作都是有人为的,绝对不出错的这种情况谁也没办法保障,因此国家赔偿也显得是相得益彰的。那么,国家赔偿法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1、行政赔偿的赔偿范围 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


·怎么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具体的手续方面,我国相关法律中都是有明确规定的,而在提供了离婚材料,同时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能最终达到离婚的目的。那么现实中,夫妻该怎么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 (一)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