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诉法122条的解释涵义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侵犯他人生命安全后,会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但是在审问、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精神不稳定或者精神错乱时如何处理。很多人想知道会不会对嫌疑人做精神鉴定。我国刑诉法第122条明确规定应该对犯罪嫌疑人做精神鉴定,以利于执法办案。那么,刑诉法122条的解释有哪些涵义??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疑惑。

一、《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正因为法律的该项规定,使得对精神病的鉴定在刑事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精神病的鉴定结果决定着对一个犯罪嫌疑人生命与财产的生杀予夺,其重要性由此可见。
二、那么是否可以对疑似精神病人采取逮捕或附条件的逮捕措施呢?   不可以采取逮捕措施。逮捕的条件要求“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有关犯罪的各种情况的总和,一般由刑事法律规范确定,犯罪事实在刑法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的基本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狭义的犯罪事实则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基本事实。无论是广义上的“犯罪基本事实”,还是狭义上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基本事实”,犯罪事实都是犯罪构成的事实,理应包括犯罪主体是否适格。而犯罪主体是否适格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刑事责任能力问题。因为精神病人无刑事责任能力,所以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直接关系到犯罪主体是否构成,而犯罪主体又直接关系犯罪构成即犯罪基本事实。所以在没有搞清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又怎么能说“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呢? 根据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工作中适用“附条件逮捕”的意见(试行)》第四条“对于《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明确规定“不属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情形,不得批准(决定)逮捕”。而《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不属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情形,其中就包括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和无罪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且难以排除的”,精神病显然就属于无罪证据,虽然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疑似患有精神病,但是无论是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角度还是从疑罪从无的现代法治精神来看,都有认定不符合逮捕条件。?综上所述,刑诉法第122条规定执法机关对嫌疑人应该做精神鉴定,如果嫌疑人是因为精神病发导致犯罪,那么公安机关不可以采取逮捕措施或者附条件逮捕。应该强制嫌疑人去精神病医院治疗,并让其家属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刑诉法122条的解释有哪些涵义?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



相关内容:

·中国刑法打架16岁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在生活中,与他人发生争执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有些人在发生争执后采用打架的方式来发泄对对方的不满,严重的甚至造成他人的重伤或者死亡。我国法律对打架斗殴也作了相关的规定,打架斗殴情节严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中国刑法打架16岁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中国刑法打架16岁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我国《刑法》规定,16周岁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


·无预售证销售会引发刑事责任吗?
    无预售证销售会引发刑事责任吗?一般不会引发刑事责任,可以以行政处罚处理,但涉及到诈骗行为的,并达到立案标准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一、重大责任事故既遂违反规定的情形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是以管理制度的客观存在为前提的。一般而言这种管理规定应当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国家颁布的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并涉及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章、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及不同的单位按照各自的特点所作的有关规...


·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有哪些?
    洗钱罪属于《刑法》中规定的一种犯罪,主要就是对一些涉黑、涉毒犯罪非法获得的金钱进行处理,让其来源变得合法化。这也就意味着其实洗钱犯罪存在一些上游犯罪。那法律中规定的,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洗钱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洗钱罪法定行为方式只能由作为方式构成,共5种行为方式:1、提供资金账户:包括行为人将自己的合法账户提供给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犯罪人使用,...


·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 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迅速,我们可以看到,近年网络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而且有些网络诈骗的行为还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有些时候涉案金额会比较的高,那么,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


·诈骗罪犯罪未遂的判罚是什么?
    诈骗罪犯罪未遂的判罚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怎么判刑?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怎么判刑? 一、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怎么判刑?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


·怎么样才能判缓刑 缓刑如何执行
    缓刑、假释、减刑这些都是属于刑事处罚中的特殊制度,但这些对于罪犯来讲都是很有利的,不过要想被判缓刑、假释或者减刑的话,肯定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其中要怎么样才能判缓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样才能判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


·新刑诉法刑事传唤时间有什么规定
    一、新刑诉法刑事传唤时间有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非法集资5000万怎样判刑?
    非法集资是承诺给受害人以高额利息和回报率,采用不合法手续骗取受害人集资钱财的行为。非法集资因为是以集资的名义骗取钱财,因此通常情况下数额会比较大,判刑时是根据非法集资筹到的金额进行判定的,非法集资5000万怎样判刑? 一、非法集资5000万怎样判刑?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强奸罪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哪些?
    强奸罪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哪些?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未成年人少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人少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五项情形,即: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


·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诈骗属于刑事犯罪,《刑法》中对于这一罪行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但使用的词语较为模糊,只用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来区分,但具体数字并未作出规定,各省依据实际情况对此进行了完善。 一、《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