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是个人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一旦合同生效,个人就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个人想要更换工作,或有其他原因离职,就必须要先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解除: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法》第32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情况:(一)在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法》第23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自行离职、公司裁员等情况都会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合同签订意味着员工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相应地,一旦劳动关系解除,就意味着员工与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概念是什么?
    工程质量概念是什么意思?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个部门都在强调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工程质量的好坏会决定工程完工之后是否耐用,如果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不仅会造成无法使用,甚至还会造成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您都知道工程质量如此重要,那工程质量概念是什么意思?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质量概念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


·临时工能否随时辞职
    临时工能否随时辞职 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 具体详见以下所述: 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临时工提出辞职三天以后就可以离职了。 2、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已过的临时工辞职。过了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提出辞职三十天以后才可以离职。 ...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四年离婚聘金退不?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四年离婚聘金退不?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四年离婚聘金一般情况下是不予退还的。除非存在以下情形:1、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款一般不需要返还。2、但是,如果因为男方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返还。3、另外,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实际同居生活的。离婚后,男方也有权要求返还。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


·不发工资辞职信怎么写
    1.标题写上“辞职申请”,而且标题字号需要比正文大。2.左上角写上层领导人的姓名和职务;正文第一段说明自己辞职的原因,分为两部分:个人原因和公司原因。3.正文第二段写上对公司的祝福;最后右下角写上姓名和日期。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如果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签发单位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签发单位是什么? 在房产开发商进行开发建造时,需要取得一系列证书,如建设许可证、工程质量认定书等等,它们关系到之后建筑工程的质量,牵扯着未来住户的安全问题,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的细节,如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签发单位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对相关土地质量认定书是哪个单位签发的?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


·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赔
    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赔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常见的劳动争议处理案例都有哪些
    常见的劳动争议处理案例都有哪些?劳动关系的解除、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等,都是引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诱因,在劳动争议发生后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是最有效的办法。为了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及劳动争议发生后能有效的维权,我们需要对常见的劳动争议处理案例有所了解,并在职业生涯中尽可能的避免。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常见的几种案例,以供您参考。常见的劳动争议处理案例都有哪些一、炒人未征求工会意见 被裁定...


·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伤害总是难以避免
    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伤害总是难以避免,对于进行了工伤认定之后的劳动者是有权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的。依据不同的伤残标准对劳动者所做出的补偿标准也与所差异。那么丧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针对该问题下文中就给出了相关的证明以及分析例举。 丧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青海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青海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青海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以下称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


·小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小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发包环节十分重要,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建设进度。按照规定,工程预算额在五十万以下的,应当算做小型工程,规范小型工程的发包行为,可以降低其交易成本。这方面,我国有相关管理办法。那么,小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小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小型施工项目发包行为,提高小型施工项目招投标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工伤认定没有证人怎么办?
    工伤认定没有证人怎么办? 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辞退工伤员工?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辞退工伤员工?1、劳动法规定,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因此,员工受了工伤,公司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除非员工具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形。若公司因为员工受工伤辞退的,公司需要给付补偿及赔偿。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