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都离不开土地。但是,在我国,土地是国家的资源。您可以办理所有的证件以后合理使用。虽然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可能会比较麻烦,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土地使用证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无论如何都必须去办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的问题。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二、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障产权安全: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经登记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记错了,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登记机关负赔偿责任;如果没登记,购房人就不能对抗恶意第三人,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查询住房用地登记资料,可以判定所要购买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产权,以此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 按规定,所有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取得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 住房的人除办理房产证外,还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
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看出。土地使用证代表着您对土地拥有了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证是合理开发和使用土地的第一步。土地使用证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等。并且,土地使用证也是您日后维权的一项重要依据。



相关内容:

·祁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祁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由于政府有祁阳市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会征用、征收属于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故而祁阳市相关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祁阳征地补偿新标准,对征地行为加以约束,借此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该征地补偿补偿具体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祁阳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


·国家对非法集资案件管辖地有哪些规定?
    什么是不合法集资呢?刑法上的不合法集资是指: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所谓不合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安排未经同意。违背法令、法规,经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大众或许集体征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本钱罪的行为本质地点。那么,国家对非法集资案件管辖地有哪些规定?下面我们带我们一起来看看。 非法集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建议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可以向银监会、工商局举报,由当地银监、公...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土地:琴江镇、小松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8590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590元/亩...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能否继承?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能否继承?农村集体土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二、《确定土地...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还能后悔吗?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还能后悔吗?所以,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签订了补偿协议,一般情况下就无法再反悔,因此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一定要慎重。而本篇文章拆迁律师要讲的是签了补偿协议后那些情况下可以不用承担违约责任。按照相关规定确实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补偿协议 法律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未满十周岁”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的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市镇。 补偿标准:耕地:33200元/亩;菜地:20元/亩;果园:20元/亩;茶园:20元/亩;精养鱼池:20元/亩;林地:26560元/亩;未利用地:166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永隆镇。 补偿标准:耕地:32000元/亩;菜地:35200元/亩;果园:35200元/亩;茶园:35200元/亩;精养鱼池...


·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统一年产值和补偿倍数两部分构成,各县(市、区)内分区域年产值标准是计算征地补偿的依据,分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最后规定了太原市平均标准的区域面积为690900.96公顷,统一年产值为2405元/亩,补偿倍数为26倍,补偿费用为62530元/亩。二、以下几点你必须知道(一)本标准适用于山西...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 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异地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到异地工作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离职的,本人携带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离婚家里的土地算婚前财产吗?
    离婚家里的土地算婚前财产吗?1、离婚家里的土地如果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


·四十年前的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意思
    四十年前的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意思在我国,其实公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并不是说就一劳永逸了。目前国家除了规定居民用房的土地使用证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以外,其他的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如果到期以后不去办理续期的话,国家会进行收回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四十年前的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意思? 一、四十年前的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意思? 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


·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转让条件
    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转让条件 近几年,在较为偏远的村落小镇逐渐兴起构建了特色农庄,很多城市人都会利用周末等节假日回到农村或者郊外与孩子一起农家乐,欣赏户外美景。其实这些农庄、田地大部分是通过支付土地使用转让金获得的。下面由的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及转让条件。 一、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 土地使用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是土地使用权交易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