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这样的情况比较常见,一般的规定您也都比较清楚。但如果夫妻双方或有一方为军人,要离婚的时候情况可能就比较复杂了。那么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

(一)完整准确地理解军人的离婚否决权。非军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军人一方有一“票”否决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军人的这一意愿,尽量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但军人的离婚否决权只具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这一“票”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一方的愿望,也同时取决于军人一方有无重大过错。

(二)军人行使离婚否决权之后,要积极做好化解婚姻危机的工作。

(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投下离婚的赞成“票”。如果配偶与第三者通奸、同居、重婚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经教育毫无悔改的诚意,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作为军人一方,应适时地、十分理智地为离婚投下一张赞成“票”。

(四)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五)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这里的“同意离婚”,是指同意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或起诉离婚。

二、和军人离婚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关于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解”是“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是必须程序。

(二)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它分两种情况:

1、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这里的“调解”是“视情”和 “可商请”,都不是“必须”或“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二是第一种情况是“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即这个证明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第二种情况是“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即这个证明不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是关于调解状况的证明。

(三)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出证程序。它也分两种情况:

1、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对这两种情况,都未规定军内调解程序;二是对第二种情况,之所以政治机关原则上不得出具同意离婚证明,是因为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即除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外,是否同意离婚是军人的个人权利,政治机关不能代替军人做出是否同意离婚的决定。

根据上文的介绍可以知道,和军人离婚的条件比较特殊,如果您遇到这样的问题,建议寻找网站的专业律师咨询,以便更好的帮助您解决问题。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事实婚姻是否被法律承认吗?
     一、事实婚姻是否被法律承认吗?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此间,我国...


·妻子出轨生别人的孩子是重婚吗
    妻子出轨生别人的孩子是重婚吗?妻子出轨生别人的孩子的行为不构成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私生子这只能是在道德范畴,两个人之前以及生育以后都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如果只是婚外情,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的,不完全是按照有没有私生子确定的,属于有重大过错一方。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


·盐城小孩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在孩子未成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父母都需照料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如果家庭破裂,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成为了离婚时的关键,即使离婚后双方仍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及医疗等费用,那么盐城小孩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数额三大标准: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


·婚内出轨和重婚的区别是什么?
    婚内出轨和重婚的区别是什么?婚内出轨和重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是否已经违法,婚内出轨不构成重婚。构成重婚罪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其必须符合长期的相对稳定的关系。如果仅仅是偶尔出轨或经常性出轨,但是没有登记结婚或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很难认定触犯重婚罪的。司法实践中,需要公安机关侦查认定。婚内出轨并不能当然认定为重婚罪,并且重婚罪必须由利害关系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提出,并公安机关侦查认定后才可以提起重婚罪...


·一、可恢复被剥夺的抚养权的主体是谁?
    一、可恢复被剥夺的抚养权的主体是谁? 有权恢复或者剥夺父母抚养权的主体是当地人民法院,法院可剥夺父母抚养权的七种情形: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


·强制执行探望子女不给探视权怎么办?
    强制执行探望子女不给探视权怎么办?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孩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血缘的(比如亲...


·婚后老婆挣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老婆挣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老婆挣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女方的合法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


·无结婚证彩礼一般要返还多少
    无结婚证彩礼一般要返还多少 如果结婚没有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在原则上,彩礼应当返还。 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一)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二)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三)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一、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1、询问病史。   (1)询问疾病:如有没有急、慢性传染病、心脏病、肾炎、精神病、重要脏器及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等。   (2)询问家族史:尤其在直系亲属中有没有遗传性的病史,像精神病、痴呆、先天畸形及其他遗传疾病。   2、全身检查。   全身体格检查主要是从上到下的全身检查,看身体是否健康。除一般常规体检的项目外,...


·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有哪些?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在父母离婚后,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就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相关因素而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父母的判定标准不同,因为子女在成长期间所花费的金额并不确定,所以更多的友实际情况和抚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标准内容 (一)、在离婚案件中,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青岛市子女抚养费标准根据以下...


·重婚判刑还会给另一方赔偿吗?
    重婚判刑还会给另一方赔偿吗? 一、重婚判刑还会给另一方赔偿吗? 构成重婚罪涉及到刑法和婚姻法两部法律,按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而离婚的配偶还可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1、刑事责任。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损害赔偿。《民法典(自20...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开庭?
    婚姻法规定公民个人都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可以协议后离婚,如果一方不愿离婚或财产分割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就此作出判决,既然是起诉,必然涉及法院审理和开庭等问题,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开庭呢?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人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