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重要制度,随着近年来我国农民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多,农村土地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对于农民而言,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将土地转让出去,以此获取一笔租金收入。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分析总结。

一、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1、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承包的土地转承包给新承包方,原承包方为转包人,新承包方为受让人。土地转包后由受让人继续享受和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向转包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转包费。转包需经发包方备案,但不必经发包方同意。

2、出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土地租赁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由承包方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出租也只需经发包方备案。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后,转包人或者出租人并不退出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不变,由承包方直接向发包方承担义务。

3、互换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互换是一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4、入股

入股,是指将农地量化股份,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的一种流转方式。我国现行法律只是把入股当作“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流转方式之一,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赋予这种法定地位。

5、转让

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有偿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种农村土地流转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个人和单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优先受让权。

6、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指承包方为了确保自己或者他人债务的履行,将土地不转移占有而提供相应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变卖或者折价抵偿,从而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二、签署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3、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4、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但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农民在保留承包权的基础上,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抵押和入股等。通过将土地使用权流转,农民可以提高闲置土地的利用率,还可以获得一笔收入。在办理流转的时候,双方要签署一份合同,将注意事项写清楚。


相关内容:

·阜阳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阜阳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2011年第2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段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阜阳市2011年第2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属颍东区向阳街道办事处振兴路社区居委会王楼组农民集体所有。总面积4.4571公顷,全部为农民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87...


·纠纷标的是农村土地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
    纠纷标的是农村土地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纠纷标的是农村土地律师费一般收取五万元左右,土地纠纷之类的民事案件具体收费情况如下:(一)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1000万元以上,2%。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


·常熟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依据是什么
    常熟市属于江苏省,在江苏当地,常熟市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当地得天独厚的一些自然旅游风光,并且常熟也已经被国家有关部门正式的列为了在中国内地县市级地区的经济发展比较竞争力强的地区之一。常熟市政府最近几年来对当地的统筹发展还是有规划的,我们下面给您整理的资料主要是来了解一下常熟征地补偿标准依据是什么?常熟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的依据是什么?1、搬迁费补偿标准被征收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


·刑事拘留关押一个月在什么地方
    刑事拘留关押一个月在什么地方 一、刑事拘留关押一个月在什么地方? 刑事拘留一般关在当地看守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能买吗?
    购买房屋的行为在现代社会非常常见,由于生活的变迁我们可能会需要现在所居住的地方,如果长期不会回来的话,我们都会选择将房子租出去或者是卖出去。还有很多人想要买这些房屋,但是可能会涉及到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当前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不够了解,那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能买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能买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是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只是丢失的话可以进行补办,如果没有的话最好还是不要购...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公司和个人要想合法的使用土地,必须得先拿到土地使用权。比如,公司设立的时候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生产经营用地,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渠道拿到土地使用权。那么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我们一起通过下面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 1、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即采用出让方式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可...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土地承包是一种家庭承包方式,而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地方不适合家庭承包方式。对于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是需要签署合同的。签署合同才能保护双方的利益。那么,签署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讲解一下。 荒山...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需要注意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需要注意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所有权人掌握一定财产的象征,故而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方式是比较多的,可以凭借其过的补偿款额,也可以利用其继续出资企业,获得经济利益,由于利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涉及到经济利益,也会杀鸡到违法问题,故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是比较多的。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依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
    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我国公民对国家土地有使用权,但这需要建立在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基础上。我们知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或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使用是有一定期限的。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了划拨、转让等等,那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详细说明 。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 1、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70年期满后怎么办?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70年期满后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头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


·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有哪些区别?
    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有哪些区别?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是土地使用者合法利用土地的凭证,也就是说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就有权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转让等。虽说土地使用证的划拨和出让都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但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在某些层面上还是有所差别的。在我国取得建设用地主要有两种方式,出让(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四种形式)和划拨,取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四点区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