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设计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哪些

设计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哪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施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则有了强有力的相关要求,也使建设工程的质量有了很好的保障,其中对相关于设计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有明确规定,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帮助您了解相关的规定。
一、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2、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3、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4、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5、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6、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7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8、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9、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10、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11、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12、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从以上可以看出,国家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很多相关设计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计单位必须根据自己的资质等级承担业务,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包揽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质量要求进行工作,设计单位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工作。



相关内容:

·工程事故甲方有责任吗
    甲方没有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时,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包括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在收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责令乙方作出相关整改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单位...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怎办?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怎办?在你能够收集上述材料后,劳动局依然不受理的,可以认定为行政不作为,你可以提起向同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因此,你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就需要举证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劳动合同文本、其他材料(例...


·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凡符合产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


·工伤强制执行成功公司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工伤强制执行成功公司解除合同怎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


·包工头本人不属于工伤吗?
    包工头本人不属于工伤吗? 一、包工头本人不属于工伤吗? 是否属工伤,首先从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主体资格合法;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 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


·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协议是社会活动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协商方式,规定着双方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类现象,当对于员工有重大事情发生时,需要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此时和公司单位之前稍有不当就会发生矛盾,面对此类事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下面是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劳动合同法》 (即新劳动法)没有对“停薪留职”作出明文规定。“停薪留职”的做法,其法律依据一直沿用劳动部颁发[1995]309 号文件(《关于...


·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按照当事人前一年的工资,计算其月平均工资,然后计算21个月的工资补偿给当事人。 1、四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无论是否退职工伤机构均需向职工支付,若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延长工伤认定时限的情形有哪些
    延长工伤认定时限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的地点与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机关相距甚远,用人单位无法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如...


·事实劳动关系由谁认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招收新员工都要求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书面签订代表着双方权利义务的确认,白纸黑字的合同书代表着双方的承诺。但是有时候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旦产生纠纷,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就很难为自己维权。接下来请随来了解一下事实劳动关系由谁认定的相关认定内容。 产生劳动纠纷之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由解决纠纷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认定。 一...


·三年工作合同毁约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
    三年工作合同毁约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解雇或辞职后劳动关系何时终止?
    在工作中,一旦受到用人单位解雇或是自己因某些原因自动辞职,就意味着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将解除,这关系到之后的招工和退工手续。有人会问,劳动关系何时终止?这其中有分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劳动关系终止时间,接下来让我们带你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关系终止 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 二、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


·公司拖欠工资现在辞职了还没发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现在辞职了还没发怎么办?公司拖欠工资现在辞职了还没发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 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二、 拖欠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