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评估应注意那些问题

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评估应注意那些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改制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在企业改制之前,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继而收回债权,偿还债务。由于企业改制关系到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利益,故而在资产评估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具体来说,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评估应注意那些问题呢?
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1、公司设立时哪些资产需要进行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性财产作价出资”。“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因此,公司设立时用于出资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债权和股权等)应当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资产评估应注意哪些事项?
(1)资产评估的合规性。企业及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资产评估管理部门和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关于资产评估的规程进行资产评估,并按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格式制备资产评估资料。(2)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资产评估报告一般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有效期的,原资产评估报告无效,须重新进行评估。(3)资产评估机构的资质。企业在聘请资产评估机构时,应当注意其是否具有相关业务资质。(4)资产评估机构不能与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同一家中介机构。
3、是否可以进行资产评估和帐务调整?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满三年后方可申请上市;同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允许有限责任公司以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的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人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时进行资产评估和帐务调整取决于连续计算经营业绩的要求。(1)如果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前后虽然企业性质不同但仍为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不改变历史成本原则,资产评估结果不能进行帐务调整。(2)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帐务调整的,则视为新股份公司,则应当在股份公司设立后满三年后方可申请公开发行。
4、公司改制设立时,其资产评估增值部分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常见的公司设立方式是主发起人以经营性净资产或经营性实体(包括子公司、分公司)评估作价,并联合其他发起人以现金或非货币资产出资成立公司。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时,资产评估增值部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的规定处理:(1)以整体资产出资时,收到的对价是被投资方的股权(即整体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属于股权支付对价)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评估增值部分的所得或损失。(2)其它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时,应当将其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额部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法所指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即企业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和债券等)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进行评估之前,需要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且评估机构与审议机构不能是相同。机构在受理资产评估后,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资产评估报告。



相关内容: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条件有哪些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条件要什么条件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1.法...


·婚姻法中涉及公司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中涉及公司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中涉及公司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中涉及公司财产分配的规定是可以协商对公司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088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


·公司法人变更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的后果有哪些?企业法人作为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个位置何等重要,轻易是不能变更的,但是公司总有些时候会为了一些特别重大的战略调整或者一些突发事件来做出变更法人的决定,在这样情况下,每一次变更法人都是需要很慎重的去选择的。我们就为您讲一讲公司法人变更的后果。 一、企业法人变更的后果 公司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据法...


·总公司的合同纠纷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诉讼可以吗?
    总公司的合同纠纷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诉讼可以吗?不可以,因为合同的主体是总公司,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因此,分公司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虽然能作为诉讼主体,但是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总...


·2023贸易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贸易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2018贸易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准备资料 首先要准备好所需要的资料,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法人简历,最好先请好一个会计,或者兼职会计。 公司企业名称核实 先要到工商局去申请核名,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看看有没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企业才能使用,一般申请核名费用是30元一个,可以审核5个备用。 租办公场所 商业写字间、厂房、租好房子...


·小微企业融资途经主要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途经主要有哪些?小微企业在经济生活中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很多小微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面临融资的困境,资金是制约其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对于政府来说,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植力度,运用各种政策,扩宽其融资途径。那么,小微企业融资途经主要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做个介绍。 一、小微企业融资途经主要有哪些?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


·企业并购风险的控制怎么操作
    企业并购风险的控制怎么操作企业在进行并购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此时对于企业的管理者来讲,了解会产生哪些风险是一方面的,而此时如何对企业并购风险进行控制才是最重要的。下面小标就来告诉您企业并购风险的控制怎么操作,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慎重选择目标公司 公司并购要想降低法律风险,首先在于选择合适的并购对象。在并购实施之前,并购企业应该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衡量目标公司价值,做好并购...


·变更公司章程需要股东会议通过吗?
    变更公司章程需要股东会议通过吗?将原公司章程中涉及到股权变更的内容删除,把变更后的股权分配情况写进去,就是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然后打印出来,股东签字,再提交。原来的公司章程保持不变,再整出来一个名字叫章程修正案的东西,修正案中不用写公司章程中的所有内容,只需要写明:原公司章程中某内容(涉及到股权变更的内容)变更为某内容(变更后的内容),然后让股东在修正案上签字,再提交。两者任选其一。二、公司章程的作...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程序?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程序? 一、 中外合资企业的概念 中外合资企业全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即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共同经营,共负盈亏,担当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中外合资企业的注册程序 (一)申办资格符合...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包括哪些?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包括哪些?按照国际惯例多委托当地知名律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风险尽职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重点是对企业现有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归类、评分和分级排序。1、要对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法律调查,研究以往案例,发现和识别企业所面临的各方面法律风险,确定法律风险点、风险源、开列具体的风险清单。2、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根据法律管理工作的不同要求、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和企业经营战略目标...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是否支付代通知金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是否支付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赔偿金,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支付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