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证明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有几大原则,而无罪推定就是其中之一,而与无罪推定相对应的原则就是控方承担举证责任,这其实是对被告的一种保护,体现了我国在法律上对人权的重视。刑事诉讼法对证明责任有明确的相关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证明责任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证明责任证明责任最初是德国民事诉讼法的术语,后经日本传入中国。其基本含义是,在民事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并予以证明,若诉讼终结时根据全案证据仍不能判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真伪,则由该当事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证明责任又称举证责任。二、刑事诉讼法证明责任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这表明举证责任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除此之外,该法的第12条、46条、150条、162条,也是对证明责任的规定,这些规定均明确了证明犯罪构成的责任主要由公诉案件中的检察院承担,即由公诉方向法院提供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能提供或者所提证据不足以说服审判者信服,就要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审判中的举证程序是1997年《刑事诉讼法》对1979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它将由审判人员出示、宣读证据改为由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宣读证据。这种举证的角色转换突出了公诉人、辩护人在法庭调查中的控辩作用,明显地增强了刑事庭审的对抗色彩,也表明了我国诉讼程序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变的一个趋势。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提出主张的一方或称为积极主张的一方就某种事由,而由反对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核心是控诉方不必就被控诉方是否存在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而是把这个责任分配由被控诉方承担。显然,举证责任倒置已经突破了“谁主张、谁举证”规则,与诉讼中不免除任何一方的举证责任而在控辩双方来回转移的所谓的举证责任的转移是有本质区别的。我国刑法中对一些罪名的规定体现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如《刑法》第395条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规定,非法持有型犯罪的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职务经济犯罪中对赃款去向的说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非法拘禁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等,中介机构人员涉嫌的犯罪等等。其他需要举证责任倒置的方面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责任能力、精神状况等。如果只是消极的否定公诉方的举证,则不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积极主张某种事实时,如可以证明不在犯罪现场而是在其他地方,则需要证据来佐证。综上所述,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举证责任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这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也是对被告人的一种保护。刑事诉讼法中对很多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是一部较为完善的程序法,司法人员也应当按照该法来执行。以上就是本文关于刑事诉讼法证明责任的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犯罪成立与犯罪未遂有哪些区别?
    犯罪成立与犯罪未遂有哪些区别?犯罪成立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具体来说,两者有以下的一些区别: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


·共同过失犯罪不能确定犯罪人怎么办?
    共同过失犯罪不能确定犯罪人怎么办?共同过失犯罪不能确定应当认定为无罪,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进行无罪宣判,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集团性共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对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而言,共同犯罪人一般是为实施某种特定的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完成特定的犯罪后,其犯罪联盟就不复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


·刑事诉讼法八扭送方面规定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刑事诉讼法如果发生了相关案例的时候,相关的涉案人员肯定是要被法院进行传唤的。对于传唤肯定也是有着相关的法律手段的。一般情况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需要进行相应的告知,然后进行传唤。那么刑事诉讼法八扭送方面规定是什么? 扭送是公民将具有法定情形的人立即送交公、检、法机关处理的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任何公民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


·刑事犯罪法律规定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犯罪是违法犯罪中比较严重的一项犯罪类型,一般是指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而刑事犯罪的处罚力度也比较强,一般是刑事处罚,而对刑事犯罪提出规定的主要是刑法以及刑法子法,而刑法将刑事犯罪划分为了一些种类,至于刑事犯罪法律规定的种类有哪些,我们通过下面的一些知识来认识,帮助我们了解刑事犯罪的种类。 1、危害国家安全罪 主要与国家安全和领土主权完整以及国家秘密等有关的犯罪,例如有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


·怎么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处罚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新罪名,目的是为了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亲戚、朋友的行为,维护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公正性。实践中,如果认定具体行为构成此罪的话,那肯定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我国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388条之一)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行贿罪证据主要有哪些?
    一、行贿罪证据主要有哪些??1、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经过或经济往来的事实经过;2、受贿人的自然情况及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职务、职权情况,行贿人与受贿人的关系;3、给予财物或返还回扣、手续费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4、行贿的金钱数额、物品名称、特征、价值等;5、获得的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二、《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多少条有规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多少条有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有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


·种植原毒植物罪辩护词的书写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种植原毒植物罪辩护词的书写需要包含哪些内容?种植原毒植物罪辩护词的书写时一定需要包含可以减刑的理由以及证据等内容,根据《决定)}第六条的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古柯树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 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向明知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出售较大数量毒品原植物种子的,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论处。认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要注意...


·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如何处理?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如何处理?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处理方式是直接按照所犯的新罪来进行定罪量刑。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


·玩忽职守给犯人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玩忽职守给犯人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1、确有悔改表现 如果犯人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则视为“确有悔改表现”。 2、有立功表现 满足下面的六条视为“有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


·刑法规定犯罪未遂是什么意思
    犯罪未遂是什么意思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


·刑事诉讼法求证的特征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求证是指国家相关机关和诉讼当事人在人民法庭审理的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向审判机关提出证据,运用证据阐明事实,论证自己的诉讼主张成立所从事的一切活动,其中蕴含着一系列的法律价值的实现以及选择过程。 刑事诉讼法求证具有以下特征: 1.刑事诉讼法求证的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公诉机关和自诉人实际上处于原告一方,负有向法庭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